总有一个人,在一段时光里,当过另一个人的神,无论是爱了多久,花了多少气力 ,最后都得不到结果。
因为暗恋就是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恋,是一场自己跟自己的较量,自己画地为牢,固执的守着,别人进不来,你也出不去。孤独的坚守,只为了他回眸的匆匆一瞥。
初中的时候,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一个男生,觉得他所到之处都是光芒。
少女的心里,一旦爱了便是盲目的、忘我的。
“因为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是如此希望渺茫、曲意逢迎、卑躬屈节、低声下气、热情奔放,它俞成年妇女那种欲火中烧的、本能的挑逗性的爱情并不一样”。
每天下课后我都站在楼道假装和同学打闹,而眼睛总时不时瞟一下隔壁班门口,看他是不是站在门口。如果他站在那,我总是小心翼翼,想大声说话让他听见,又怕太大声被他听见。
初中我们是寄宿在学校附近的村民家里,我知道他住宿的地址,每次上学放学,都要绕好远的路去经过他们门口,去制造偶遇。
其实一个月能遇见的次数可能也就一两次,而且遇见了也只是远远的跟在他身后,看着他的身影,一路傻笑着到学校,从来不敢上去问候,哪怕只说一句“早”。
我知道他一般几点去食堂吃饭,几点去操场打球,几点去给老师送作业。经过他打球的操场,经过他吃饭的食堂窗口,经过所有他必经的路旁,去一切他可能出现的地方。
但是每次遇到后,都是笨拙的不知所措,语无伦次,平时我是一个多么伶俐的姑娘,可是只要碰到他,我就不是我自己了,要么因太热情而尴尬,要么因太冷漠而后悔。
也许每个女孩子在青春年少的时候都这样忘我的迷恋过一个人,不求回报,他的一个眼神就能让你欢喜雀跃整个夏天,甚至整个青春的爱恋,不掺杂一丁点荷尔蒙的纯粹的爱恋。
第一次读到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大脑深处的某种情愫再一次被唤醒,热泪盈眶,对于一个长时间沉浸在暗恋无可自拔的我来说,太能理解这种感觉。
“我时刻为了你,时刻处于紧张和激动之中,可是你对此却毫无感觉,就像你对口袋里装着的绷得紧紧的怀表的法条没有一丝感觉一样。怀表的发条耐心地在暗中数着你的钟点,量着你的时间,用听不见的心跳伴着你的行踪,而在它嘀嗒嘀嗒的几百万秒之中,你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封信的形式把一个女人的一生的情感历程展示的淋漓尽致。从看见作家第一眼起,便一脚踩进了命运的漩涡,从此越陷越深。
三次相遇,每一次都是满心期待和欢喜,每一次收获的都是累累的伤痕。
这是一个把暗恋发挥到极致的爱情,倾尽一生浇灌一朵暗恋的白玫瑰,只愿为他一人绽放。在一次次的被他伤害,黯然离去的时候,却从来不曾恨他。
他给她的是砒霜,她却觉得似蜜糖。以飞蛾扑火的姿势,决绝的爱着。
本书的作者斯蒂芬.茨威格,这个被高尔基称为“最懂女人的作家”,把暗恋的感觉写到了极致,写到了每个女性的内心深处。
茨威格出生于奥地利犹太商人家庭,出身富贵,少年成名,而且英俊潇洒。他和第一任妻子的感情也是开始于两封信。在后来他去法国旅行时,又有了一个情人。
在他心理同时觉得对不起妻子和情人,内心一直受着煎熬。这部小说也可以说是作者对自己的拷问,以女人的视角演绎了一首极致的、决绝的爱的悲歌。
每个人都曾暗恋,但是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在这个七年之痒都被缩短至三年的时代,爱情也成了速食品,我们喜欢一个人,得不到回应的时候总是立刻转头,去寻找别处的风景。
我们都被教育着“天涯何处无芳草”,“要学会放弃不爱自己的人”,很少有人能够用一生的时间去暗恋一个人,不求任何回报,不埋怨,不后悔,满心欢喜的在自己画的牢里孤独的守候。
这个女人是卑微的,因为在爱的人面前她把自己低到了尘埃里;但同时她也是高贵的,因为即使在她贫困潦倒,沦为风尘女子的时候,她依然不曾出卖自己的灵魂,依然为他一人坚守。
这世上没有几个人能拥有这样矢志不渝的爱情了。
张小娴说:暗恋是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没有这种情操,不要轻言暗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