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科「應自持心」分四科,第一科「於非所宜」。
天二、應自持心(分四科) 地一、於非所宜
【又應如是自持其心,往施主家。豈有出家往諸他所,要望他施非不惠施,廣說乃至要當速疾而非遲緩。】
「又應如是自持其心」,說這個修行人還應該這樣子來約束自己的心,來控制自己這一念心。「往施主家」,到施主家的時候自己要清淨自己的心,不要放縱它,怎麼樣來約束自己的心使令心清淨呢?「豈有出家往諸他所」,豈有這個出家人到施主家去了,「要望他施、非不惠施」,他不可以不布施,不可以這麼想。「廣說乃至要當速疾」而不可以有遲緩,這前面已經講過了,這裡面也是這樣意思。
地二、於應知量
【又作是心,我於今假往施主家,所受施物應知其量。】
這下面第二科「於應知量」。「又作是心」,這位出家人他應該這樣子,來清淨自己的心。「我於今假往施主家,所受施物應知其量」,我現在有這個身體的存在就是要有所求,所以我現在、「假」就是暫時的,我到施主家去所接受的施物,「應知其量」,我缺多少我就求這麼多,也還要知道那個施主的力量,他的量,要知道量,你不要過量有所求。
地三、於邪追求
【又我不應利養因緣,矯詐虛誑現惑亂相,以利求利。】
這是第三科「於邪追求」。我不應該因為利養的關係,「矯詐虛誑」,就是欺騙在家施主,不應該這樣子。「現惑亂相」,「惑亂」就是愚弄人,現出一種相來表示自己有道德,令人家一定要供養你,你這就是愚弄人,就是「惑」、來迷惑人。「以利求利」,這前面有一大段,解釋過這個事情,不應該這樣子。
這下面第四科,「於染受用」。
地四、於染受用
【得利養已,無染無愛,亦不耽嗜饕餮迷悶堅執湎著,而受用之。】
「得利養已無染無愛」,不要這麼執著。「亦不耽嗜」,這個「耽嗜」就是對於所享受的生喜樂心,執著這個喜樂。「饕餮」就是希望再得到,這還不足希望你再布施我,叫做「饕餮」。「迷悶」不知道這個飲食、衣食住上有些過患,你不知道觀察叫做「迷悶」。「堅執湎著」,這個「堅執」這是我的,不肯捨離。「湎著」就是不顧一切的受著這些利養。「而受用之」,不應該這樣子受用施主的供養。
酉二、睹瞻(分三科) 戌一、標
【復於已往或正往時、觀見眾色,於此眾色、一分應觀或有一分所不應觀。於不應觀所有眾色、當攝其眼善護諸根,於所應觀所有眾色、應善住念而正觀察。】
這是第二科「睹瞻」。前面是「往還」,這是「睹瞻」。「往還正知而往」、「若往若還正知而住」、「若睹若瞻正知而住」。這是分三科,第一科是「標」。
「復於已往」,這位修行人他還應該,對已經去了、或者是正在到那邊去的時候,「觀見眾色」,看見了眾多的青黃赤白的顏色、色相。「於此眾色」一分應該可以觀察,「或有一分」不應該去觀察。「於不應觀所有的眾色,當攝其眼」,不應該看的事情,你要把你的眼睛收回來。「善護諸根」,眼耳鼻舌身意,都應該保護他清淨。「於所應觀所有的眾色、應善住念」,安住在正念這裡,「而正觀察」。
《披尋記》八四八頁:
《於不應觀所有眾色等者:謂所觀色若令發生種種雜染此不應觀。於如是色不應策發所有眼根,是名當攝其眼。不取其相,及與隨好,防守正念,修根律儀,是名善護諸根。若所觀色令不雜染此所應觀,於如是色應策眼根,安住正念審諦觀察,為令於色離喜貪故。》
「於不應觀所有眾色等者:謂所觀色若令發生種種雜染」,所觀的色令你發生種種的染污心,「此就不應該觀」。「於如是色不應策發所有眼根,是名當攝其眼」,這修行人他的眼耳鼻舌身意的活動,完全在他的清淨智慧的控制之下,應該動、不應該動。現在是不應該觀的,你就不應該發動你的眼根,「是名當攝其眼」。
「不取其相,及餘隨好」,不應該這樣子分別。「防守正念,修根律儀,是名善護諸根」,這前面這講過了。「若所觀色令不雜染此所應觀」,觀這個色,這個色不能令你不清淨。「於如是色應策眼根,若住正念審諦觀察,為令於色離喜貪故」。
戌二、釋(分二科) 亥一、不應觀色(分三科) 天一、徵
【何色類色所不應觀?】
前面是「標」,下面解釋分兩科,第一科是「不應觀色」,先「徵」。
什麼樣的色、那一類的色所不應該看呢?這是徵。下邊就解釋了。
天二、釋
【謂諸妓樂戲笑歡娛,或餘遊戲所作歌舞、音樂等事,如是復有母邑殊勝幼少盛年美妙形色;或復有餘所見眾色,能壞梵行能障梵行,能令種種諸惡不善尋思現行。】
「謂諸妓樂、戲笑歡娛」。這個「妓樂」是什麼?就是「戲笑歡娛」、娛樂的事情。「或餘遊戲所作」,的「歌舞、音樂」的事情,這都是「妓樂」。「如是復有母邑」就是女色,「殊勝幼少盛年美妙」的形色,「或復有餘所見的眾色,能壞梵行」,能破壞你的梵行,能障礙你的梵行,使令你不能修聖道了。「能令種種諸惡不善的尋思現行」活動。
天三、結
【如是色類所有眾色,不應觀視。】
這些事情,「如是色類所有的眾色,不應觀視」。
亥二、所應觀色(分三科) 天一、徵
【何色類色是所應觀?】
前面是「不應觀色」。下面第二科「所應觀色」,分三科,第一科「徵」。
什麼樣的色、那一類的色、是所應該觀察的呢?這是徵。
下面第二科解釋分三科,第一科是「老相」。
天二、釋(分三科) 地一、老相
【謂諸所有衰老朽邁上氣者身、傴僂憑杖戰掉者身。】
這是「老相」。人「衰老」了「朽邁」了,年紀很大了。「上氣」就是氣喘這樣子。這個身體不那麼端正了,「傴僂」就是有駝背了,他走路的時候拿著杖,「憑」著「杖」,依賴這個杖的力量才能走路。「戰掉者身」,就是身體不能安穩、顫動。
這是「老相」。下面第二個是「病相」。
地二、病相
【或諸疾苦重病者身,腳腫手腫、腹腫面腫、膚色萎黃、瘡癬疥癩、眾苦逼迫、身形委頓、身形洪爛、諸根闇鈍。】
「或諸疾苦重病者身」,有重疾病的這個身體。「腳腫」,腳也腫了、手也「腫」了,「腹腫面腫」了,「膚色萎黃」,他的皮膚的顏色是萎黃了,氣血都有問題了。「瘡癬疥癩」,有這樣的病。「眾苦逼迫」,眾多的病苦逼迫其身。「身形委頓」非常的疲倦。「身形洪爛」,這是各處都腐爛了。「諸根闇鈍」,不那麼靈活了,這是病相。
下面第三科是「死相」分兩科,第一科是「朽穢不淨」。
地三、死相(分二科) 玄一、朽穢不淨
【或有夭喪,死經一日,或經二日、或經七日,被諸鳥鵲、餓狗瞳鷲、狐狼野干,種種暴惡傍生禽獸之所食噉。】
「或有夭喪」,這是說沒到老年就死掉了。「死經一日」、或者經兩天、或者七天。「被諸烏鵲」這是鳥,還有「餓狗」,還有「瞳鷲」這樣的鳥,還有「狐狼野干,種種暴惡傍生」就是畜生,「禽獸之所食噉」。這是一些朽穢不淨的境界。
玄二、他生愁等
【或命終已,出置高床,上施薉帳,前後大眾或哀或哭,以其灰土塵坌身髮,生愁生苦、生悲生怨、生憂生惱。】
「或命終已」,這是第二科「他生愁等」。「出置高床」,已經死掉了,把他搬出來,放在高床上。「上施薉帳」,週圍施上這幔帳。「前後大眾或哀或哭」,或者前或者後,有很多人在那裡悲哀、哭泣。「以其灰土塵坌身髮」,用灰土污染自己的身體、髮。「生愁生苦、生悲生怨、生憂生惱」,這是死了以後,生出來這麼的苦惱相。
天三、結
【如是等類所有眾色,我應觀察。觀是眾色、能順梵行能攝梵行,能令諸善尋思現行。】
「如是等類所有眾色,我應觀察」,就是這些眾色應該觀察。「觀是眾色、能順梵行」,這樣的色相觀察了有什麼好處呢?能隨順你的聖道,使令你心不貪瞋痴。「能攝梵行」,能積聚聖道,令你心清淨增長戒定慧的。「能令諸善的尋思現行」出來,所以應該觀察。
下面第三科是「屈伸」。
酉三、屈伸
【不應搖身、搖臂搖頭、跳躑攜手、叉腰竦肩。入施主家,不應輒坐所不許座,不應不審觀座而坐,不應放縱一切身分,不應翹足不應交足,不太狹足不太廣足,端嚴而坐。】
「不應搖身、搖臂搖頭」,出家人要去走路的時候,你不要搖動你的身體,也不應該搖背,也不要搖頭。「跳躑」,都不應該。「攜手」,不應該同人攜手。也不應該「叉腰」、「竦肩」竦動你的肩膀。「入施主家、不應輒坐所不許座」,人家不同意你的座位,你不要坐。「不應該不審觀座而坐」,不應該不審察、不注意的去看看那個座位就坐,不應該;你要坐那個座位好好的看一看。「不應放縱一切身分」,到了施主家你不要放縱你的身分、手足,一切身分不要放縱。「不應翹足」,這個足不要翹起來。「不應該交足」,這兩個足交在一起。「不太狹足」這個足與足不要太狹足。「不太廣足」。「端嚴而坐」,要莊嚴的坐的在那裏。
酉四、衣缽(分二科) 戌一、持衣
【不應開紐,不軒不磔,亦不褰張而被法服。所服法衣並皆齊整;不高不下,不如象鼻。非如多羅樹間房穗、非如龍首、非如豆摶而被法服。】
這是第四科是「衣缽」,先說「持衣」。「不應該開紐」,搭這個衣有紐的,你這紐要把它連結起來,紐要扣上不要開開。「不軒不磔」,不要太高,「磔」是裂開,也不要裂開。「亦不褰張」,這個穿這個衣服不要掀起來。「而被法服」你被這個法服不要這樣子,「不要開紐、不軒不磔,亦不褰張,而被法服」。「所服法衣並皆齊整」,你所服的、所著的這個法衣都要整齊。「不高不下,不如象鼻」,這個搭這個衣,穿這個衣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下,這個高下要讓它相應。「不如象鼻」,因為這個搭這個衣,有一個角垂下來就像那個象鼻子似的,不應該這樣子。
「非如多羅樹間房穗」,這個「多羅樹」是樹的名字。這個「樹間的房穗」,可能樹長的花的名字,那個有一個形相,你搭這個衣不要像樹間的房穗那樣子。「非如龍首」,搭這個衣的這個衣角不要像龍的頭似的。「非如豆摶而被法服」,不像那個豆擠擬成一個摶,你搭的衣不應該那樣子。
戌二、持缽
【不應持缽預就其食,不應持缽在飲食上,不應置缽在雜穢處,若坑澗處,若崖岸處。】
這是第二科「持缽」。「不應」該「持缽預就其食」,人家這個飲食,到施主家應供的時候,這飲食沒來、你預先拿著缽去就這個飲食,不要這樣子。「不應持缽」在飲食的上面,「不應置缽在雜穢」的地方,「若坑澗處」,都不應該把缽放在那裏,「若崖岸處」,也不應該在那裏放缽。
酉五、飲食
【又應次第受用飲食,不應以飯覆羹臛上,不以羹臛覆其飯上,不應饕餮受諸飲食,不應嫌恨受諸飲食。不太麤食不太細食,不應圓摶食,不應舐手不應舐缽,不振手食不振足食,不應齧斷而食其食。】
這是第五科「飲食」。「又應次第」的受用飲食。「不應以飯覆羹臛上」,這是我們那個眾學法裏面有這些事情。「不應以羹臛覆其飯上」面,「不應該饕餮受諸飲食」,這個貪心很大的受諸飲食,不應該這樣。「不應該嫌恨受諸飲食」,「饕餮」表示這個飲食很可口貪心來了,不應該這樣受用飲食。這個飲食若不合適了不滿意了,不應該嫌恨受諸飲食。總而言之,不應該有煩惱現起。
「不太麤食」,不要吃得是很粗,也不要要求太微細食。「不應圓摶食」,不應該這樣子吃。「不應舐手」,這個「舐手」是用這個舌頭舔這個手,不應該這樣子。「不應舐缽」,不應該用舌頭舔這個缽。「不振手食、不振足食」,「不應齧斷而食其食」,不應該這樣子吃東西。
(201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