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秋玲爱自己第520天(1月20日)分享:
今天我们来聊聊家庭的影响第一部分:母亲的角色。
从出生的最初一刻起,婴儿就本能地渴求跟母亲紧密联系到一起。这是婴儿行为的最终目标。在最初几个月里,母亲在其生活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婴儿几乎是完全依赖着母亲的。最初的合作能力,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培养出来的。母亲是婴儿接触的第一个人,也是除了自身外,他最感兴趣的对象。母亲是婴儿通往社会生活的第一座桥梁。一个彻底无法跟母亲(或者是母亲的替代者)取得联系的婴儿,只会消亡。
这种联系不仅紧密,还影响深远,其结果导致我们在后来无法辨别出他的特征中哪些是来自遗传、哪些是来自母亲。每一种来自遗传的特征,都被母亲的影响加以了训练和修正,而改头换面。母亲行为技巧的好与坏,会深刻影响到孩子未来的潜能。这里所谓的母亲的技巧,指的是她与孩子的合作,以及使孩子与她合作的能力。这种能力是无法通过一套规范的模式传授的。每天都会有新的情境出现,其中无数的内容都需要她运用自己对孩子的感悟来了解。只有真正爱自己的孩子,并对孩子有浓厚的兴趣,也渴望得到孩子的情感,保护孩子的利益,一位母亲才会掌握这种技巧。
从母亲所有的行为中,我们都能看清她的态度。当她抱起孩子、背起孩子、与孩子说话、给孩子哺乳、帮孩子洗澡等等的时候,她都有着与孩子发生联系的机会。如果她对这些工作不太熟练,或对孩子不感兴趣,她的动作就会粗野,引起孩子的反感。简单来说,如果母亲没有学会如何给孩子洗澡,孩子就会觉得洗澡是件不愉快的事,孩子不仅不会在这个时候跟母亲进行沟通,反而会尽量逃避母亲。作为母亲,涉及孩子的任何行为都必须合适、巧妙,包括他照顾孩子以及她让孩子独处的所有的时候。她必须考虑孩子所处的整体环境——新鲜空气、房内的温度、营养状况。睡眠时间、是合作还是拒绝合作的机会。
为母之道没有什么秘密。所有的技能都来自长期的训练与兴趣。为母之道在生命的早期就已经开始准备。从一个女孩对比自己小的孩子的态度上,还有她们对婴儿和未来的工作的兴趣上,都是开始学习做母亲的时机。对男孩和女孩给予相同的教育,让男孩女孩以为自己将来会要从事相同的工作,这样的教育方式不可取。如果希望女孩学会为母之道,掌握做母亲的技能,我们就必须教育女孩学习做母亲,让她们乐于做母亲,把做母亲看作是一项具有创造性的工作,而且在以后的生活中,当面临自己要扮演的角色时,她不会失望。
很不幸,我们的文化并不十分看重为母之道。如果人们重男轻女,如果这社会上男性的地位要优越,女孩自然不会喜欢自己未来的工作,因为没有人会满足于从属地位。这样的女孩结了婚,怀了孩子后,她们便会以各种方式表示自己的抗拒。她们不愿或还没有准备好要小孩,她们不期盼孩子的降生,也不认为这是个有趣的创造性活动。这可能是我们的社会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却很少有人重视。要知道我们人类的未来维系在女性对为母之道的态度上,而实际上女性的地位得不到重视,被严重看轻,甚至被认为是次要的。此外,在儿童时期,男孩们就已经把做家务看作是下人们的工作,是有违自己的尊严的,而对女性长期承担了家庭大部分事务,并不看作是一种伟大的贡献,反而看成是低贱的劳役。假如女性能把家务看作是一门艺术,能从中获得快乐,并能乐此不疲,那么,她们就会把家务工作看作是世上最了不起的一项工作。但要是人们把这种工作看作是低贱的,那么女性就会对此产生抗拒,甚至反对做这类工作,并由此来证明(其实根本无须证明),男女是平等的,她们也应该拥有向其他领域发展的权利与机会。人的潜能必须要由社会来推动才能得到发挥,社会才能让人的潜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不会受到外力的限制。
只要女性的地位继续受到歧视,社会的婚姻生活的和谐就会被毁坏。如果一个女人认为照料孩子是件低贱的事,她就不可能学会如何给予孩ー个正确的开始所需要的关心、技巧、了解与同情。对自己的性别角色不满的女人,她的生活目标会阻止她和孩子产生亲密的关系,因为她的目标跟孩子的需要相违背。她常系于心的是获取个人的优越感,而想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孩子会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如果我们梳理一下生活户很多失败的案例,会发现,这些人的失败都与最初时期母亲没能尽到职责有关。假如母亲们失败了,假如她们不满自己的职责,对孩子不能全身心投人,那么孩子也不会有一个好的开始,全人类都将陷入危险。
但我们不能把女性看作是罪魁祸首。她们没有罪,也许她们一开始就没从自己的母亲那学会合作,也许她们的婚娴家庭生活并不快、并不幸福。她们的生活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阻碍,如,当一个母亲生病了,即使她渴望与自己的孩子在一起,照顾他,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当她需要出去工作,回到家时已经毫无精神;当家庭的经济状况很不好,母亲没有条件为孩子提供充足的食物、合适的衣物、良好的居住环境等等,她们也就没办法直接而有效地和孩子进行合作。此外,决定孩子行为的,并非她的经验,而是她从经验中得到的结论。在我们分析问题少年的自述时,我们能发现这些少年跟自己母亲的关系存在着困难,但这样的困难即使是在品行良好的儿童中,也一样存在。在此,我们应该来回顾一下个体心理学的基本观点。一个人的特征的发展没有什么理由,但儿童会为了自己的目的,利用自己的经验。例如,我们很难断言,营养不良的儿童一定会成为罪犯,我们所要看的是他们从自己的经验中得到的是怎样的人生观。
当然,母亲可能会夸大孩子是自己一部分的这种感觉,强迫孩子为实现自己的优越感目标服务。她可能还会设法让孩子完全依赖自己,控制孩子的生活,企图使孩子永远留在自己身边。我来举一个75岁农妇的例子,她儿子在50岁时还与她住在一起。两人同时得了急性肺炎,母亲活下来了,她儿子被送到医院后却死了。当母亲得知儿子的死讯时,她说:“我早就知道我没法把这个孩子平平安安地带大。”她觉得自己要对孩子的一生负责,从来没尽力要使他成为社会的一员。由此我们可以明白,如果母亲不能很好地发展孩子对社会的参与能力,并引导他懂得与环境中的其他人平等合作时,她犯下的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
母亲是一种有着多重关系的社会角色,不应该单纯地只把注意力放到与孩子的联系上。不论从孩子还是母亲来看,都是如此。过于专注于一个问题,就会忽视另一个问题。跟母亲有着直接联系的包括她的孩子、丈夫,以及围绕着她的全部社会关系,这三方面缺一不可。母亲必须依靠常识,理性冷静地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只注重和孩子的联系了,就会对孩子过分溺爱,甚至娇宠,让孩子很难形成良好的社会合作能力。在成功地将孩子与自己稳定地联系到一起后,她的第二项工作是把兴趣扩展到孩子的父亲身上,但如果她自己对孩子的父亲没有兴趣,这项工作就无法展开。接下来,她还必须把这种联系扩大到周围环境中去,比如别的孩子、亲戚、朋友等等。因此,作为母亲的职责是双重性的:首先要让孩子有一个值得信任的最初经历,然后还必须帮助孩子把这种信任与人的友情扩展到整个社会。
如果一位母亲让孩子的注意力集中在了自己身上,会导致孩子很难甚至拒绝跟其他人接触。孩子会永远寻求母亲的支持,对于认为是在跟自己竞争母爱的对象,会充满敌意。只要她对丈夫或对家里其他孩子表示一点兴趣,这个子便会觉得自己的权利被剥夺了,久而久之,这个孩子就会产生这样的观点——“妈妈是我的,谁也无权分享”。
在弗洛伊德的俄狄浦斯情结理论中,假设男孩有恋母倾向,并希望跟自己的母亲结为夫妻,导致对父亲的憎恨并希望杀死父亲。如果我们了解了孩子与母亲之间的联系建立的世纪情况,就会很容易避免这种错误的产生。俄狄浦斯现象通常只导致孩子对母亲关注的完全占有,并排斥别的孩子。这种现象与性欲没有必然关系。它是一种支配母亲的欲望,想要完全占有母亲并使之成为自己的附庸的欲望。只有那些受到过度溺爱、对其他人缺乏兴趣的孩子,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俄狄浦斯情结是教育的结果,它不是来自遗传的获得性产物,我们不需要想象这种变态的根源来自性本能。
一个被母亲过度束缚在自己身边的孩子,一旦进入一个不再跟她单一联系的环境,就会出现问题。为了达到这种目的,他会采取很多手段,通过母亲的溺爱成为母亲的乖宝宝,成为软弱的人,博得母亲的同情与担忧。这样的孩子很可能会经常哭泣、生病,表现出自己离不开他人的照顾。他还会经常发怒,不服从母亲并跟母亲发生争吵,以此来取得母亲的关注。问题儿童中被过度溺爱的占有很大比例。他们总是在执着地寻求母亲的关注,抗拒环境带来的任何变化。
如果认为补救母亲们造成的错误的最佳方法,是不要母亲照料自己的孩子,而把他们交给专业的育婴机构通过护士来照料,这种想法十分荒唐可笑。我们如果要寻找母亲的替代品,就要找一个能起到母亲作用的人——能像母亲一样,让孩子感兴趣,否则还不如直接训练亲生母亲要容易得多。
一般来说,继母这一角色很难扮演,原因是前妻留下的孩子往往会有强烈的抵触情绪。母亲去世后,孩子多半会把情感转移到父亲身上,经常会受到父亲的宠爱。而继母的出现,常常会让孩子感觉到自己的爱被剥夺了,对继母的抵触情绪也就自然会产生。当遇到继母对这样的抵触展开反击,孩子的处境会非常凄惨。孩子对此的反抗会更加剧烈。这样必然导致持久的对抗。在这种对抗中,父母最软弱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如果我们都能认识到“合作和爱是不可能经由暴力获得的”这个道理,那么,这个世界一定能避免很多对抗与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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