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新年的第一篇文章,感谢亲爱的您来呀
在保险界,对于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
自从问世以来,凭借其与某些传统单次赔付产品旗鼓相当甚至更实惠的价格成为目前重疾险市场的主流
老规矩,先来达成下面的共识:
1.选购重疾险要优先满足保额的需求
2.在价格相当的单次赔付及多次赔付产品中,选择多次赔付的产品
3.在预算充足,满足保额的情况下,同时很注重保障责任,那么选择多次赔付的产品
接下来,进入正题,来聊聊为什么选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
01. 什么是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
本文所指的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是那些重疾责任可以多次赔付的产品
区别于早期的单次赔付重疾产品,即在重疾责任理赔一次后合同就over的产品
举个栗子,A产品是重疾不分组3次赔付的产品,在被保险人第一次触发理赔机制获得100%保额赔付后,重疾责任依然有效;不幸达到第二次重疾理赔后,会再次获得100%保额理赔金,重疾责任依然有效;再达到第三次重疾理赔条件时,将会再再次获得100%保额理赔金,此时保障责任终止,这就是多次重疾理赔的基本形态
02. 多次重疾赔付只是噱头?!
在保险市场上,一直有两个声音
“一个人要有多倒霉呀,得了一次大病还要再得大病,这个机率也太巧了嘛,熬不熬得过第一次是关键啊,所以第一次的保额一定要充足”
“一个人得了次大病,身体机能发生变化,比常人更容易再次罹患大病,单次理赔后,想再次拥有保障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所以要选择多次赔付的重疾产品”
两种说法都没问题,具体怎么选择参见开篇我们已经达成的【共识】
多次赔付的重疾到底是不是噱头,要先从其外部引导原因来看
人类寿命的增长
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发布的报告显示,进入21世纪以来,15年间人类的预期寿命增长了5岁,是上世纪60年代来出现的最快增幅,2015年中国人均寿命为76.1岁,全球有近30个国家人口预期寿命超过了80岁
照上面的速度,2032年左右中国人均预期寿命将达到80岁,一二线城市的预期寿命将普遍超过85岁
长寿的代价,将是慢性病的高发、多发和复发
慢性病的高发、多发和复发
在这里,慢性病包括以下15种疾病:
癌症、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压、冠心病、中风、骨质疏松、关节炎、抑郁、房颤、慢性阻塞性肺病、哮喘、老年痴呆、慢性肾病,心衰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类: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重要器官疾病、骨骼疾病,精神相关疾病
1.慢性病的高发
以英国为例,作为世界上排名靠前的长寿国家,2060年预期寿命将突破100岁
英国伦敦大学联合英国癌症研究所,分析了1930年和1960年出生的两个英国人口队列的癌症发病率,发现,英国人终身患癌风险达到50%,即1960年出生的英国人在生存到100岁前,有一半的人会在某个时间点发生癌症
另外一家由英国政府投资的研究中心调查了125万英国居民的健康资料,发现身体健康的30岁成人即使血压正常,终生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达到46.1%(至95岁)
英国剑桥大学对于老年痴呆患病率的研究始于1989年,最近一期的研究于2016年发表,英国人终生累计老年痴呆发病率约30%(至85岁)
中国国家癌症中心估计,2015年新发癌症病例为429万,平均每天约12000人被诊断为癌症,我国目前最常见的癌症是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癌症,如肺癌、肝癌,胃癌等,同时乳腺癌、前列腺癌、甲状腺癌,皮肤癌等发病率也越来越高
在中英人寿2018年理赔数据中显示,前10大重疾理赔案件中有7件被保险人年龄在35-50岁之间,甲状腺癌已经成为最大的“杀手”
本文以下将着重说明慢性病的多发和复发
1.多发
美国医保系统数据库广泛收集与医疗健康相关的各种数据与趋势,研究者对上述15种慢性病的患病情况进行了分析
在美国,65岁以上老年人群的多重疾病患病率约80%,即八成以上人群会罹患两种以上的慢性疾病,45-64岁人群罹患两种以上慢性疾病比例为49%,18-44岁人群约18%,0-17岁儿童青少年比例达到7%
另外在慢性疾病人群中,有四成患有三种以上的多重疾病
台湾的一项研究发现,从2000年至2010年,65岁以上老年人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疾病的比例从42%增加到了64%,45-64岁人群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疾病的比例从19%增加到了26%
广东省在对居民的多重慢性疾病患病的调查中发现,如果不幸患上某种疾病,接近半数的人群会同时患上其他疾病,这也恰是人们常说的“祸不单行”,具体数据见下表
拿最高发的癌症来说,在该人群中,仅有31%的患有癌症这一种慢性疾病,有28%癌症患者患有另外一种慢性疾病,17%患有另外两种,24%患有另外三种或以上
以上,无论是针对欧美人群还是我国人群的研究数据,以及结合我们今天身边老人的实际案例,无一不说明年龄越大身患多重慢性疾病的概率就越大,且该趋势还在增长中
2.复发
1)癌症的二次复发
患者在一次癌症后,二次癌症也成为他们的主要并发症及死亡原因
中山大学肿瘤中心开展的一项早期肺癌患者长期癌症复发率的研究发现,患者在第5年的风险逐渐降低,但在10年后的复发率仍高达5%
复旦大学肿瘤医院对2200多例乳腺癌患者观察发现,乳腺复发的时间趋势呈现为双峰
在术后第2年是复发高峰期,在第7年癌症接近治愈,然而到第10年左右复发风险仍很高
美国癌症研究所发现,0-30岁本属于癌症的低发阶段,但一旦罹患癌症,青年、中老年阶段发生二次癌症的风险增加3-6倍
2)中风后的复发及痴呆风险
美国Framingham研究始于1948年,是世界第一项也是迄今最著名的一项心血管疾病研究,研究表明,女性终身中风累积风险为20.7%,即每5人就有1人会中风;男性的中风累积风险为17.2%,即大约每6人就有1人会中风
而我国的中风患者接受治疗的程度远远不及发达国家,出院后的康复也没它们到位,中风后的复发率相对发达国家会更高,中风1年后的复发率达到了11.2%
中风是一种脑血管疾病,会损害大脑功能,同时也会增加痴呆的风险,Framingham研究发现首次中风后,10年内每3人至少有1人会罹患痴呆症
以上,可见癌症患者二次患癌的机率也是高于常人的,且个别癌症突破“5年生存率”的定律,在第10年左右复发风险仍然居高不下;普通人群终身中风的概率不仅大,而且中风患者1年后的复发率仍很高同时也增加了痴呆的风险
03. 可多次赔付重疾险的选择标准
以上数据参考来源于美国再保险发布的多重疾病报告
从切切实实的数据分析中可知,
1.随着年龄增长,罹患多重慢性疾病的概率也在增加,特别是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痴呆等疾病
2.在已有慢性疾病的人群中,特别是癌症患者,一生中罹患其他慢性疾病的概率也是极大的并随着年龄的增加病种会增加至2-3种及以上,且总体趋势还在持续增长中
3.癌症的二次复发也成为患者离世的主要原因,突破常规“5年生存率”的规律,像早期肺癌及乳腺癌这类疾病在经历中间复发低谷期接近完全治愈的阶段后,会在第10年左右复发率又达到较高值;中风患者余生再次发生中风的概率也是极高的,且易导致痴呆,痴呆是缩短寿命的常见疾病之一
目前可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大致包含以下几种形态:
重疾病种不分组累计2-3次赔付
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付,可附加癌症多次赔付
重疾病种分组多次赔付
重疾病种分组多次赔付,其中癌症单独一次赔付
重疾病种分组多次赔付,其中癌症可累计2-3次赔付
重疾病种分组多次赔付,可附加癌症多次赔付
其中数“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付,可附加癌症多次赔付”产品的重疾责任最优,当然价钱也相对偏高
区别于重疾分组多次赔付,不分组增加了不同病种再次获赔的概率,毕竟同一组的疾病中,当不幸罹患其中一种,其余病种也将失效
可附加癌症多次赔付的产品,出发点在于目前癌症的患病率及理赔率在所有疾病中是最最最高的
产品最终落地还需依据被保险人的实际身体情况及收支情况而定,只有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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