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念姑婆
爸爸送我到县城车站,那是一座新的车站,跟后来建起来的中国千千万万座新的车站没什么区别,讲究门面和高大。我喜欢小时候那座破旧的车站,起码它小一点,小一点也便实用一点。
我上了大巴。到广州的路程三个小时。三个小时,不偏不慢,那时候高速路上没有那么多车。没有电动车,没有网约车。只有私家车、的士和巴士。大家各行其道,相安无恙。
到达广州已经是晚上7点。下了车的我,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看见大城市那么多高楼,到处是霓虹灯,让我目瞪口呆。
那时候的我,这么形容:“广州好靓啊!” 我跟过来车站接我的阿姨说。
“诶,你睇惯左就唔靓噶啦。” 阿姨淡淡的回答。
阿姨,实际上我也不知道该称呼她什么。她是我姑婆的一个儿媳妇。我只是叫她兰姨。
姑婆年轻时嫁到广州。育有几儿,好几个孙子女。其中有一位孙女特别爱黏她,每次过年姑婆回娘家的时候,她都跟着。她大我几岁,我叫她姐,我们也确属同辈。每年回来的时候,她都说成番乡下,那时候我想纠正她说,这里不是乡下。
我们走了一些路,经过几条街道,到了一处居民区,那里的巷子都很窄,楼与楼之间几乎没有间隔,一栋一栋的楼房,两层、三层,五层,都是老广州人家。姑婆家便在其中一条巷子里。
那里很安静,姑婆家也很安静,那天晚上,我在姑婆家三楼的一个木板房间里休息。在那狭小的房间里,我感觉到外面的世界很大,像宇宙那么大。
这些年我总会想起这个隔板间,他让我想起狄更斯的《大卫 科波菲尔》里的隔板间。或者反过来,《大卫 科波菲尔》让我想起了隔板间。
第二天一早,姑婆带我去茶楼喝早茶,和另一位跟姑婆住一起的小孙女。她算是我的表妹,如今我已不记得她的名字,那是她读初中,小巧的个子,留着学生短发和刘海,带着副眼镜。有一回她告诉我她的梦想是当一名电台主持。
我们三人走出外面的街道,有时我牵着姑婆的手,有时搭着她的肩。我在家里几乎没有牵我奶奶的手。彷佛在广州这座大城市,牵老人的手显得较合时宜。街道上到处是骑楼,街道两边布满旧式商铺,整条街车水马路,仿佛旧时广州十三行。
那附近有一座建筑奇特的天主教堂。有一天,表妹和我经过教堂,她特意告诉我教堂叫做 ‘石室’。老广州人都叫 ‘石室”。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石室是一座建筑界和宗教世界里都鼎鼎有名的古老教堂。
茶楼里有不少老人在喝茶,有人在看报纸。我和姑婆用我们家乡话聊着家常,表妹听不懂,在一旁自顾自吃东西。期间姑婆语重心长的跟我说读书时不要拍拖,要好好读书。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表达大学里允许拍拖了,我始终没有说,只是一直点头。
我看着姑婆说话,姑婆的短发已发白,但是脸色很好,白里透红,五官又很标致。 我如今想想,姑婆年轻肯定是一位标致的美女。
但我那时候从未想过姑婆也曾年轻过,尽管我已经读大学,但跟小朋友没有什么区别,小朋友会觉得老人仿佛天生是老人,仿佛老人一直都是这样老态龙钟。只有某一天,当你逐渐意识到身边亲人开始变老,变弱,那时你也会发现自己不再年轻。然后你才像获得新认知一般意识到,人是逐渐变老的,然而你却很难接受这种现实,拒绝现实的伤感便从此伴随着你。
我问姑婆怎么嫁到广州来的。
姑婆呷了一口茶。
那时候,我们还是小姑娘。我们想去省城玩,我们走了一天的路,路上到处是田野、庄稼,清清的河流,草原和堤坝。路上我们坐了马车,那马车是一户农家的。我们经过了村子,晚上在村子一户人家里过夜。
第二天,我们又坐了别人的马车,一路走,一路走,终于走到了省城。那时候的省城很美,墙上都画着画,画着上学的孩子、庄稼的农夫,工厂上班的工人。那时候打完仗,日本鬼子走了,我们好像什么都不怕。
我们几个姑娘,到处乱走,我们沿着珠江边走了很远,到处是低矮的平房。直到晚上,我们经过一个广场,那里搭着戏台,前面坐着很多人,灯火通明,大家在看戏,那是粤剧,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粤剧。(姑婆后来经常看粤剧,所以对第一次看粤剧印象深刻。)
我发现不远处人群中有个年轻人,不是看向我这边。他穿着一身灰色衬衣,我感觉他鼠头鼠尾的,好像坏人。我当时有些害怕,就叫我们几个姐妹走。可是我们走了几步,那个人又跟上来。我们拼命的跑开了。
我们跑到了珠江边的一个码头,发现那里有一些住宿的地方,我们就在那住下,后来发现那里大多是来往的码头工人和商贩住宿的。像我们这样的 ‘闯入者’ 少之又少。
第二天晚上,我们又到那个广场去看戏。那天晚上放的是经典曲目《帝女花》。我看着看着,竟然发现昨天那个人又在人群里。过了一会儿,他走了过来,跟我们打招呼,问我们戏好不好看。我旁边的一位姐妹抢着回答好看。 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第三天晚上,我们又在广场戏台前见面了。我们聊了一会儿。接着第二天早上,他到码头来找我。我记得那天我们沿着珠江走了整整一天。
直到盘酬都用完了,实在没有办法再呆下去,我们姐妹几个只好准备回家乡。他知道了这件事,角力挽留我,叫我在广州找工作。我心里萌生了这个念头,但又害怕人生地不熟,又担心家里人。所以还是决定回去。
回去后不久,我收到了他的来信,我感到惊喜,他竟然还惦记着我。他说他在一家化工厂上班。问我近况怎么样? 我回了一封信。我不知道那信多久才到达广州。总之,可能过了两个月,他竟然过来找我。我问他怎么知道我的地址,他说通过邮局查询到,爬山涉水过来。可是第三天他就回去了。
(这个男人回去了,把姑婆的魂都勾回去了。)
人生总是在这种荒谬的永无止境的追求当中,一直到最后的一刻才会罢休,圣贤豪杰,无一例外。 ~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