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的指导意见
一、法条和事实都不重要。
根据我的经验和反思,辩论的核心不在法条,也不在事实。
大家要知道对事实的挖掘当然重要,如果挖掘不到位,或者偏斜了,结果会怎么样?比如上次辩论赛 当中遇到的运输合同还是委托合同的问题,比如安保义务还是尊重隐私的问题。
但是辩题已经高度涵摄争议了,不可能让你天马行空,所以可挖掘的东西并不多,一两步有时一步就足够了,千万别再深挖。
二、哲学思想和精密逻辑是真正的核心。
因为你要知道辩论的核心是什么?我告诉你是哲学思想,简单说就是价值。
实际上历来只有哲学辩论,宗教辩论,策论等,单独的法律辩论还未曾出现。法律作为工具服务于国济民生,背后有深厚的法哲学,法社会学,法人类学基础,并遵从严格的形式逻辑。因此重点要辩论的是法政策,要把自己置于立法者的角度,裁判者的角度进行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辩论了半天,其实就是一句话:在当时当事的情境之下,谁的利益优先。
因为如果一方是红灯根本就上不上道,双方都是绿灯而且道路交叉才可能出现优先和劣后的安排,我们就是调度员,为什么相对人的利益要让位于善意第三人,是因为保证交易安全,促进交易效率,实现财富增值,为什么交易创造财富,因为分工产生效率。
再比如为什么本人的内心意愿要让位于客观解释的意思呢,也是保证交流的可靠性和通用性。推而广之还有一系列的问题。
所以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要把眼界打开,找到利益冲突背后的哲学基础。
三、常见的问题怎么破。
1、大历史和大时空。
我告诉大家所有的问题都是历史问题,圣经所云:“前已有之,后必再有,前已行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所以不要自说自话,一定要大,把人类历史,古今中外所有与此有关的事例都要搜索出来,看看唯物经验主义怎么说的,理性唯心主义是什么意见,决定性和宿命论的观点是什么,道家和法家是不是有不同观点。
2、名言警句如何破。
所有的大家之言无不是建立在自己的哲学基础之上的,不是某个名家一句话就足以一锤定音,比如胡适是大师,但是鲁迅更深刻,比如霍布斯发现了利维坦这个怪兽,但社会契约很好的解决了权力控制问题,但在美国之前又一直无法实践,实践中也遇到各种问题。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思韦伯的社会理论就完全不一样,所以不要迷信前人。
3、千万不要背法条。
几乎在所有的辩论中都不需要引用具体法条。辩论到规范内容即可,背法条是很LOW的,而且法条必有大前提和小前提,必有克制的法条,你说不可抗力免责即可,如果背法条,对方一句话本案根本不成立不可抗力,对方刚才所背诵的法条已经明确了三要件,而本案三要件均不成立 ,对方是先有果后找因,必陷于一叶障目不可自拔。如果有的法条互相克制,那就更危险了。
再有台下也听不懂,台下等着你的思想火花,妙语连珠,你背法条了,没劲。
在极少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引用法律的定义,概念时,引用一下法条的大意即可。对方不会问你哪条哪款,他不敢问的,你笑答功课不到位,回去下载个法律文库自己查吧,对方就很尴尬了。
4、不要平视,不要尊重,要蔑视,要无情。
真理掌握在你的手里,对方让想虚伪和谎言、傲慢和偏见滋生蔓延,造成人性侵蚀,社会堕落,好的社会政策不能得到实行,好人不能行善,坏人无所限制,这可以说是全民公敌一般,所以必须予以无情的揭露和打击,同情、理解、消弥都是扯淡,理性和良知让我们必须说不。抛给现场听众的都是仁爱,抛向对方辩友的都是利剑,必须足够锋利,招招见血。
三、总结:哲理为体,逻辑为用。
哲学为体:所有一切的辩论其实都是哲学问题,都是最终回答人类怎么才更幸福的问题,并辅助以人性和社会性等我们无法脱离的基础,我们要想做好的辩论,就要回到法律规则生发之初,在有限的条件下建立最精美的规则,实现对规律的最精准把握,实现应然和实然的妥协和统一。
逻辑为用:概念是逻辑源头,要把一个概念划分出若干个子概念,把相近的概念进行细分,要知道真正的反义词是近义词,推理要严密,要不断反证,反诘,归谬。
致胜口诀:宏大格局,精密逻辑,华美辞藻。
四、再对于组织啰嗦一句:多练,每场至少要演几次,合练几次。功夫不负苦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