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记得小时候是怎么画小人的;一个圆头长着一副笑脸,四肢像是四支丝瓜一样插在圆头周围,暂且叫丝瓜娃娃吧,不仅在画纸上,连家里和幼儿园的墙上都有丝瓜娃娃留下的痕迹。
直到一次去别的小朋友家做客,我才意识到自己的丝瓜娃娃是有多么不堪,惊讶于别人能如此形象的将“人”画出来,不仅有身体,四肢也没有我画的这般臃肿丑陋,在记忆里这是第一次向他人“请教”。
于是一直将这种画人方式带到了小学二三年级:圆脑袋脖子加个方块身体,四肢用四条线表示出来,再在末端加个圆代替手(脚)
这是第一次接触画画的事.
最开始接触漫画是06年,记得跟我妈去邮政局,大人办事,小孩溜号,我就在邮政局对面的书摊蹲着看,印象里故事会什么的那时候还是很畅销的,浏览过程中,一本花花绿绿的杂志在大堆小说中显得如此格格不入,一下子把我揪住了,跑回去找我妈要点钢镚买书。
那是一本第79期的《漫画派对》,除了封面是彩色,里面都是黑白页,内容大概是《嘻哈小天才》《阿衰》《豌豆笑传》等等,五岁的我字还没识多少,对于长篇漫画基本无感,只热衷于四格漫画《豌豆笑传》,那时候臭皮猪还是有身体的,到了小学初中的时候再看,就只剩猪头和四肢了,颇有丝瓜娃娃的感觉。
至此之后,凡是跟父母出去都会买上一本“怕踢”,我哥负责看长篇,我负责看四格,分工明确。意犹未尽时,拿起铅笔和小字本,摊开一页平铺在漫画上,照着“豌豆”,“臭皮猪”一点一点描下来,临摹一遍。当时幼儿园的课本上除了歪歪扭扭的名字,还有许许多多的“豌豆”,“臭皮猪”。
“怕踢”算是我的漫画启蒙教材,乱涂乱画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养成的“毛病”(自己并不觉得)。上小学经常不专心听讲,由于找不到白纸画,索性把刚发下来的“凯撒30页练习本”当作画画的本子,后来总是被老师们diss上课不看课本拿个本子瞎画什么劲,干脆上课时直接在书上创作,课本上;白鸽长出了蝙蝠翅膀,孩子们红彤彤的脸蛋上长出赛张飞的胡须,医生手气拄着红缨枪跟病魔作斗争,牛顿半身雕像下愣是补上穿着短裤露毛腿的下半部分...典型案例实在太多,就不能一一赘述了。
齐声朗读课文的时候,我总是羞于打开自己的课本,因为几乎每一页都占满了涂鸦,其他同学可能看到了会探讨作品影响课堂质量,也可能因为这个会把“坏学生”的头衔压在我身上。
父母也极为反感此事,规定以后课本上再出现一个小人,就拿小棍敲一下手心,回想起来,得亏是疏于执行,不然怕是只能用脚码字。
在家里偶尔会临摹同龄孩子的优秀作品,父母想着我这么爱画干脆报个画画班好了,我想我实在是不适合,上了半个学期还是放弃了,记得一次写生的内容是画青大图书馆,其他同学们都把大概轮廓勾出来了,我还拿着铅笔点着数图书馆有几扇落地窗,几十分钟过去画板上零零星星几扇窗子,还有些橡皮没有擦干净的黑印子,对比其他人,确实狼狈,最后还是老师帮我画完,避免交不上的尴尬。
画画和看漫画都是同时期进行,以前经常跟我哥去青大一个打印店淘盗版漫画,老板娘见我俩小,一两块卖我们一本,种类不少,有《火影忍者》,《网球王子》,《棋魂》等等,当时哪管什么盗版不盗版,有的看就得了,但因为是单本单本卖,经常是看完第一卷,只能找到第三卷,一般这种情况只能脑补后面的剧情,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云看书”了。
上了小学也才知道并不是“怕踢”一家独大,《知音漫客》,《漫画世界》等等市面上有不少的漫画杂志,那时候真正接触了国内长篇连载漫画;敖幼祥的《乌龙院》;十九番的《兔子帮》;猫小乐《阿衰》,周洪斌的“偷星”“反斗“系列;喜欢奥东兰兰的画风,沉迷于贝贝龙的“莫林的眼镜”;刘飒一个人创办的《飒漫画》,前期一个人和妻子撑起了整部杂志的优秀作品“嘻哈小天才”“鸡飞狗跳f班”。。。天呐,说起这些一天一夜都讲不完,不得不佩服这些漫画作者们,他们用画笔带给我的彩色童年,这些时隔七八年仍然朗朗上口的名字,由衷的感谢你们陪伴了我的童年,谢谢。
家里当时囤了得有半人高的漫画杂志,都被父母拉去卖废纸了,着实有些可惜。
上了初高中,还是会在课本上乱涂乱画,只不过大部分从火柴人战斗变成同班同学和老师们的大头相了,有些神似有些抽象,总有人问我是不是曾经专门学过画画,怎么能画的这么像。我总得强忍着内心的狂喜与骄傲同时摆出一脸淡然,摇摇手对他们说:“啊没有没有,我画的不好。”
坐在电脑前码字,一边写 脑子里一边浮现出画面。现在已经很久没有专门拿起笔来画什么了。无非还是在书上,资料纸上,画个小玩意。自己也不清楚是懒得画了,还是因为手机影响的没有心思去画。
时间转瞬即逝,“怕踢”从4块涨到了8块,《飒漫画》停载了很久,木叶村讲述的也是鸣人下一代的故事....我总是想回到以前,也没有什么准确的时间概括以前,可能是系着红领巾吃着辣条从学校走回家又或是七八个人站在教导处背对着主任你看我我看你偷偷憋笑..
身边总有人讨论着自己不愉快的童年,每每听到这些话,我总是暗暗庆幸,自己的童年不仅丰满且鲜艳,一大部分是老爸老妈,没有过分的限制我去干什么,至今依然如此,感恩。
这篇文章写得稍显杂乱,但也是用了心用了真情实感去描绘,一写这些总是收不住,要是换成学术论文,三百字可能就歇逼了。
忆人时系列的第二篇结束了,我很喜欢去写这些东西,回忆“曾经”总会让人产生幸福感和共鸣,我一直不是个悲观的人,也许是活的太轻松,还没历经社会的毒打,一直蜷缩在父母的羽翼下生活。
等未来独自一人不得不面对艰难险阻时,再去想想“曾经”,载体可能是一个物件一首歌或者是一本书,这都不重要,关键在于它们能让我在困难前认清生活依然美好。
人固然需要成长,但也有回头看看的权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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