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时间关系,只能将学习的内容充当写作,有应付之嫌,也在调整中,本周的全部计划基本没有完成,看来是要转移到下周了。这就应验了“计划没有变化快”!不过一直意识到,不断调整中,也是一个给自己挑战自己的机会。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打卡日期】2021年4月23日
【学习时长】1小时
【学习内容】土地增值税优惠
【学习收获】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2、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3、因城市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免征(旧城改造、企业污染、扰民等);4、对单位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增值额未超过20%的,免征;5、个人销售住房:自2008年11月01日,免征。高天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