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要承认我是一个伪推理阅读者,从来都享受不到寻找答案的乐趣。阅读推理小说就像做数学题,唯一期待的是最后的答案,而我的数学从来都不好,从来不曾享受最后的快感。不过好在推理小说毕竟还是小说,而不是以谜题的形式出现,所以我终究还有一样事情可做:我要看看这个答案是怎么一步步水落石出的。
当我第一次看完《东方快车谋杀案》时,它给带来了我读其它推理小说而无法得到的愉悦。推理类小说大多有一个常用套路,一件惨案发生了,侦探到现场做一些无人能懂的勘查,接下来做一些莫名其妙的调查工作,或者甚至莫名消失几天,之后突然真相大白,揭开一个惊人的秘密。总之,为了能让结局足够出人意料,之前不管是案情还是调查那是能多匪夷所思就多匪夷所思。结局确实够“惊人”了,可让我觉得之前读的那些都没用,就只需要看到案情发生和看最后的解秘就行了。
不过这本《东方快车谋杀案》则完全不同了。你不必花费心思去猜测主人公波洛做了怎样的调查,阿加莎甚至花费了一个章节的内容将波洛的调查以及他所获得的证据都摆在读者面前,让读者和波洛一同去破案。
有鉴于此,尽管我事先已经知道了结果,但还是冲着这个过程去买了这本书书。不过看了才发现,虽然我之前已经知道了结局,但脑补的详细内容仍然是误解。
现在我们来简单地梳理一下这桩事件:一位美国富豪在车上被离奇谋杀,波洛接手此案。随着调查的深入,杀人动机浮出水面:这个富豪曾是一个绑架犯,在绑架并残忍地杀害一名小女孩后,凭借贿赂逍遥法外。而那个小女孩的母亲当时怀有身孕,不久诞下一名死胎,然后去世。小女孩的父亲也郁郁而终。小女孩家的保姆因为被怀疑有严重嫌疑,不堪盘问,寻了短见。
最后谋杀案的真相却令人震惊:除了波洛,火车公司公司董事与验尸医生,车厢内所有人包括列车员一共十二人都是凶手。他们都认识那个悲惨的家庭,在看见受害人逃脱法律的重责之后决定动用私刑,将其杀死。而侦探波洛在了解事件原委后决定伪造一个其他的理由来说服前来调查的警察。
故事结束。
想一想这十二个人依次进入房中,每人在黑漆漆的房间里向着躺卧不动的躯干刺上一刀,并认为这是他应得的,这是十二人共同决定的复仇……很难不让人想到某种毛骨悚然的仪式。在这种仪式中,没有人命,只有祭品。
尽管小说设定此人穷凶极恶,死有余辜,本就不值得同情。相信很多读者在看了都会心生快慰:死得好。可是仔细想想,这其中似乎存在一个问题。而这一个问题,足以动摇这场“正义谋杀”的根基。
这个受害者是不是一定得死?答案恐怕是肯定的。小说中多次提及他害得那个家庭家破人亡。甚至一开始,波洛在看见受害人时都主观认为他就是一头野兽。但是有限的证据其实并不能说明他到底是有罪还是无辜。毕竟,那桩旧案小说并没有直接描写。因此,作者在写作时似乎有意将这群凶手带到道德制高点上。那么,这个谋杀案是不是本可以有更好的手段解决?答案恐怕也是是否定的。因为受害人运用金钱力量给自己开脱,所以这些凶手才打算运用这种方法来伸张正义。
因为受害人罪大恶极,非死不可,所以凶手们除了杀害他外别无他法。这样一来,一条冠冕堂皇的杀人逻辑似乎就形成了。
那么我们来试着寻找下这其中的漏洞。受害者必须死吗?从有限的信息中我们知道:没错,必须死。但同时也是因为信息有限,我们无法还原当时的情况,也许他是冤枉的,也许他参与了,但他不是主犯,只是替罪羊,甚至也许他只是无辜卷入的路人甲,这些我们都无从知晓。我们再假设,受害人真的有罪,且罪必致死,
那么为什么这十二个凶手没有用更为温和的方式来将其绳之以法呢?假如当时在火车上的不是波洛,而是一位更为严肃理性的侦探,那么这十二位凶手恐怕难逃罪责。书中描述受害人是贿赂法庭逃脱刑法,贿赂公职人员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一项重罪,实际上通过更理性的方式也可告慰绑架案那悲惨的一家人。
我在看完后隐隐觉得这桩案件中似乎缺少了什么,而这缺失的东西,才是导致本案发生的关键:法律。因此这场谋杀案与其说是正义战胜了邪恶,倒不如说是法律缺失,滥用私刑的结果。受害者绑架并杀害了小女孩,导致几个家庭家破人亡,但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反而还能成为一位富商,环游世界,直接导致这十二位凶手不再相信法律,既然法律不可信任,那么只好我自己动手了。
小说的最后,主犯询问波洛打算怎么处置他们。波洛将皮球踢给了火车公司董事和验尸医生。他们两个都认为应该保守秘密。而波洛得知后也“荣幸地退出此案”。也许,这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但是确实是最人性的解决办法。
ps:文章中的图片引用的是2017年版《东方快车谋杀案》剧照,我很喜欢波洛的大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