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这年做过的梦。

图片发自简书App

去年生日那天买的《黄金时代》把21岁称为黄金时代,庆幸,我很珍惜这一年,而且我把这一年视为目前生命里最重要的一年。


独处。

大概开始于初夏的草莓,在此之前我也尝试过寻找伙伴,臭味相投的不多,而且随着性格的尘埃落定,不太习惯去交流,当我得知会一个人去草莓的时候,突然很想去尝试,那一天我有想过一个人看音乐节真不是件好玩的事,但是从此以后爱上了这种感觉。之前我也在教室一个人看过书,一个人跑过步,之后我开始去享受这些过程。夏天以来,做了很多之前都不敢想象的事,坐过深夜的末班公交,见过很多地方清晨的阳光……那天从武当下来,有机会了,一定要一个人出去走走。


想。

我常说自己后知后觉,现在看来,也未必太坏,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准确的说,倒不是大彻大悟变聪明了,反而有些退后,很多方面南辕北辙竟回到童年,这么说好像和思考沾不了边。我常常走神,夏佳幸说我想又想不清楚,劝我别想了,我真的想不清楚……没办法,只好失眠了。庸碌的情怀,我喜欢回忆,“如果有机会让我们重返青春现场,一定发现,那个青春,与我们相携终生,不断怀恋,惊鸿照影的青春有异,我们对他的怀恋,是一种刻骨的高估”,我在自己的备忘录看到这句以前复制别人的话,以前真没想象中那么好,但是就是在往事中让我看到了以前看不到的,无论是道理,还是情感。我从来都不知道怎么去写关于父母,小时候深夜发烧,父母焦急抱往医院的故事太过平常,对于无节制的索取我们又觉得天经地义,不知如何提笔。我在回忆里搜索到初中时我妈写给我厚厚的一扎信时,老汉跑遍全城给我买一本不是那么重要的生物资料时,联想到那个无聊的夜晚我妈是怎么动的笔,以及在同样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我老汉在烈日下是怎样挥汗如雨,才觉得一切都很平常,一切也很不平常。


走心。

无从说起,我乐此不疲的会被很多人不屑一顾,我引以为豪的也是别人觉得最傻逼的。不知道怎么去描述我理解的走心,也不知道具体写什么事,我看别人写的公号感受“卧槽,这么牛逼的吗,写得这么好,可能我唯一的能写的就是走心了。”,大概就是经常这样想,觉得自己走心。我从来也不知道怎么写爱情,能说的大多也都是从电影里从书里看到的。朋友们老是问我找媳妇没,千篇一律的回答 没有,他们都说 嘴巴甜一点,脸皮厚一点就找到了。真是件难事,不想说的话说了就像喝了斤二锅头,喝酒最能走心,以前喝醉了老是第二天酒醒后翻聊天记录道歉…现在不了,直接删好友……这学期刚来的时候,被强制性参加了个颁奖仪式,上台的人走路都像是踩着七彩祥云,也算是对得住主办方的良苦用心,好光荣啊,为了避免自己不被打击得太深,我给夏佳幸说,以后要是再来参加这种活动,我特么就不叫吴少年。赌注够大吧,煞费苦心的写了多少万字才建立起的人设,所以之后的活动,我都尽力的表现得很开心的主动参加……


阅读。

这年来,漂泊在外,凡是背了包的时候,除了归家的钥匙,我也总是放了本书。学习知识都是次要的,主要是没人陪我玩……问我学到什么没,对不起,还真没有,九年义务教育时,我写作文写得挺好的,小学作文经常拿上台念,这不行了,书看得多,作文倒越写越差。但是阅读,我所理解的阅读,不单只是为了装13和打发时间,对我而言,最大的帮助就是能让我静下心。我想把看电影和阅读放在一起,很遗憾,没怎么进过电影院,我还没达到能一个人进出电影院的功力,我喜欢电影,不知道拿什么比喻好,大概就是在手机上看了还在影院上映的电影,又觉得这电影牛逼,我不该这么做,所以就特意买张电影票来弥补我的过错。看电影倒让我学了不少……今年生日买了本《论语》,希望以后的日子能学会。


走走停停。

我有一个特别俗的爱好,喜欢坐车,坐车的时候不喜欢睡觉。也许是喜欢看窗外的风景,也许是想吹吹风,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是为了什么,不挤的话,我喜欢坐地铁坐公交大于Taxi,在路上永远都会冒出一堆莫名其妙的想法,无论是看到路边的野花还是车上沧桑的大爷。我开车撞了别人的门,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常常做梦开车出交通事故,我爱捷安特大于起亚,用脚丈量出的距离包含了汗水,心境,想象和越来越好。永远在路上。


公众号。

6月30那天开始写公众号,第一篇是每年6月30都会写的给家驹,闲着没事想把这个公众号写下去,一个游手好闲的人多了一件需要去坚持的事,平凡生活里多了些故事。之前我给一些人说过,以后我想当一个卖文字的,说出来就当玩笑一样,不解里更多的不屑,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直到开始去做这件事。写了半年,每一次敲字都是为了感动自己,有时真不想更新了,面对的可能是别人藏在心中的 矫情,哗众取宠,傻逼……可是我不是个怕被别人瞧不起的人啊,还是得写下去,iphone备忘录里存着540条灵感,也就是我最大的收获。这半年多来,能感受到每一次文字都在成熟,在四下无人的夜,在五彩斑斓的街,在一望无际的旷野,都像电影般的进行,还有好多故事等着我去写。我写字就像在脱衣服,把自己搞得赤裸裸了,每一部电影,每一本书,每一次梦,又让我穿上了不同的衣服。


经历。

暑假有一大半时间在医院,机场比婚礼的殿堂见证了更多真诚的吻,医院的墙比教堂听到了更多的祈祷。有一天在楼梯抽烟,听着楼下窸窸窣窣的声响,一个中年大叔在馒头上插着香,对着希望的方向祷告,那一刻我对生命敬畏到害怕。武汉最热的时候,我买瓶啤酒,买包槟榔,在医院的小树林听着许巍。看了《冈仁波齐》,看了《第三极》,压着心的石头也如释重负。我真看到了刚结婚的夫妻在医院上演的爱情,女的光了头,男的不离不弃。骑着小黄车,夜里不知道该骑往哪个方向。后来,总算熬过了那段时光,从经历中出来,我好像什么都他妈的不怕了,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感谢经历。


好玩和所谓的意义。

离开了上学期的豪华大寝,我给新寝室拉了横幅“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我在床头挂着夜晚会发光的Beyond衣服,我买了周末可以嗨的社会灯,国考结束后我还买了箱红星二锅头。都是为了好玩,追求些没有意义的意义。没有这一些,我不会在水晶灯灯光下听着“想说却还没说的,还很多,攒着是因为想写成歌,让人轻轻的唱着,淡淡的记着,就算终于忘了,也值了”,而蠢蠢欲动;不会感到,每一刻都是崭新的,那么,我就不是我了。这学期上过的课不多,上周最后一节课老师说的“长在心底的善良,扬在脸上的自信,刻在生命的坚强,融进血液的骨气”,我们一起努力。



和威哥报名了18年的武汉马拉松,和威哥商量着要是选上了,我们穿什么衣服呢,威哥说就穿件“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吧,好啊。

《小王子》里说: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个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村上春树说:如果没有这种小确幸,人生只不过是干巴巴的沙漠而已。

22岁这天,我写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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