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白色羽毛,千年独舞
海神女,漂洋过海
沉入宇宙的汪洋
纱裙,长袖,酮体,无上空灵
城市守候着符咒的救赎
跪在水晶球上,甘做傀儡
遥望,重生
半个世纪的忠贞
随着一声巨响陷入荒芜
没有你的城,不如地狱
醉酒的黄昏里,末日光临
爱与吻,无私奉上
天神不语,只要国亡
人空,国空,万物空
群盲,流亡,永世丧
留一份清醒,等你
跨越时空,世世随你
说不完的,躁热与甜蜜
品尝上苍赐予的奇迹
不论你在哪里
不论是否活着
我都始终会站在原地
等你,吻你,爱你。
风筝
一个孩子手里的风筝,随着美丽飘远。孩子的眼神里跑来一只金毛困兽。孩子哭了,泪水变成了千岛湖的水。风筝不屑一顾的继续飞。路过好香好香的地方。那里有着凡尔赛宫的辉煌。风筝飞的乱七八糟的。风筝本不为任何事所动,风筝本来就很好,很飘逸,不用等什么,那只是风筝和上帝的关系。我只管写就好了,谁在乎写的怎么样。我开始发疯的写,我深知,只有写才有未来。我不停的写,写到手都磨出的血,屁股坐出了红肿的大包。脂肪堆积的像沙皮狗。我必须写,为了风筝。
风筝远离了我的手,变成了一份牵挂,它能让我想起肌肤之亲的荡然,她也能让我感到妈妈童年时的一个吻。躺在病床上来自于弟弟的声声问候。风筝是没有欲望的。所以风筝能征服有欲望的心。起码,风筝是随心所欲的代言人。只要它想去的地方,都可以把主人的心和着自己多变的造型,来塑造那一方天空在主人生命里的记忆。天空记不住了,但把风筝记住了。
多少次的逃亡需要我,多少种恋爱能省掉像风筝般的比喻。我比手中沙这种沉词滥调听上去更有诗意。即便在末日光临的当下,我依然肆无忌惮,毫不急迫,从无牵挂,并且仍然漫天飞舞,肆无忌惮。谁能活得像风筝一样?那定是多一个世间人很高的价值评价了。
亡国的今天,风筝成了奢侈。我代表了所有在天上被放飞的自由。是主人把我留在空中,却丧了自己的命。无辜的风筝并不在乎无辜,更没有身份认同问题。风筝为自己是风筝而存在,甚至没有丝毫的骄傲。即便在任何情况下。因为末日和节日在我眼中,都是同一种味道。不同的是。我渲染了哪一片天空而已。
风筝挂在了旗杆上,旗杆变得有了争议。风筝骑在了长劲鹿的头上,能打造一时的话题感。风筝插在了常见的一棵树上,給树平添了一个可供调情的对象。风筝給孩子,孩子就快乐。风筝給大人,大人瞬间成了孩子。几百个风筝被同时放飞,你却能轻易地发现每个人的心已经离地,随着风筝摇摆。
风筝就是人心。它的核心是变。它的宿命就是人类情感的宿命。有谁赶用着短暂易逝的物品挑战 背后如如不动的天空?那是一片澄明而笃定的存在。天空給风筝一次飞翔的机会,不是为了让它拥有自由的特权。而是经由它,实现放飞者的心灵。风筝顿时伟大了,增添了一份信仰式的高贵。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
风筝总是和正能量的人接触,因为没人在悲恸万分的时候,还在那儿放风筝。那是快乐兑换的奢侈品。没有例外的一项属于快乐人的游戏。
鼻孔里穿梭着一股石灰的味道。我不敢睁开眼睛。难以呼吸,肚子好像被挖空了,失去了这个部位的样子。脚丫子里穿梭着各类软软的虫子,软的程度足以刺透了我脆弱的心灵,杀死我全部的自尊;爬的我放弃了对纯洁的执着。会不会有更恐怖的事情发生?我能听到老鼠唧唧叫的声音。能感觉到它们在啃我的屁股。一口一口,我在它们眼中一定是死的。
我的头和屁股被一种黏糊糊的东西包裹着。好像中国那种老太太扔了不用的裹脚布,臭的无法形容。我的记忆中,妈妈还在給我喂饭,哦不,是我的情人跟我在缠绵。或者小男孩儿送了我一块蛋糕。我的眼睛根本睁不开,也压根不想睁开。睁开了我会不会被恶心死。我试着拿一块硬物,结果只找到了自己的牙齿。好吧,我就用这个牙齿撕开黑暗好了。我试着一点点的把嘴凑向了那丝袜一般的捆绑物。好像过了一千年,我宁愿自己死去都不想亲吻那裹脚布。但我想活下去,我最想的,也有可能最不可能的就是再次见到妈妈。妈妈还是穿着那身黄色的上衣,非常可爱。
外面是刺刀的声音,尖利的让我觉得毛骨悚然。那声音越来越近了。脚步声也逼近了我。撕的一声,一束强光直射我,使我产生了眩晕的高潮感。那是一种重见天日的快感,我宁愿为此感觉死去。士兵把我踢到在地用铁锤砸向了我。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白色羽毛做的一张超级大床上。第一次睁开我的双眼,却吓得我魂飞魄散,心想,还不如永远不要睁眼。我默念:“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只见,一只大鸟躺在床上。她有两米五的样子。身体是蛇皮纹的样子,蜿蜒着,还学着人类的样子裹上了一条金式金麟的奶罩儿。黄色的大嘴和紫色的头,如神兽在世。大鸟看着我的凹凸不平还有点腐烂的脸看过来。那是一种准备啄食的表情。她没有任何压抑的成分。边蠕动身体向我靠近,边不停的在留唾液,我闭上双眼准备被生吞的高潮。忽然一股暖流洒了一身,天啊。这是来自于神兽的爱液。她在戏弄我呢!!!我遗失家园也就算了,还跑到这种人间仙境里被一只怪鸟搞了贞操,还让不让人活了。我说不上来的一种憋屈和绝望席卷而来。
大鸟说话了。我靠。大鸟居然说了人语。我的人生也是可以了。“来人啊,給夫人换一件新衣服。”“啥?等等,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要把我怎么样?”我一连串问了这么多问题,恐怕她会听不大懂。大鸟继续瞪着我,我心想。靠,又来,我挡。这一挡不要紧,她一下坐在了我的头上,用她硕大无比的蛇屁股蹲我。我的天啊,这是传说中的SM吗?上帝啊,你真的要这么亵渎我吗?我曾经也是一名高傲的士兵啊。虽说这座死城里已经没有了同类,但起码我也是人吧。没等我反应过来。大鸟把嘴伸向我的头,点了三下。说了一句话。我要娶你。
天塌了一样,我浑身无力。我心想,凭他的智慧不足以困住我。我今晚就走。正想到这里,门口来了一行士兵。它们分别是看着不像猪的大象,长着驴尾巴的兔子,三个头的猎豹,没有爪子的黑熊。它们拿着人类用的轿子迎请我。出门一看,有几十万的民众。它们都穿着人的衣服,但是都是我没见过的动物。
此时已经是庞贝毁灭后的500年后了。那一次鸟类拯救人类的事情,让这座城里活着的,幸存的人和动物杂交成了现在的样子。还有人类吗?这成了我活着的唯一意义。
接下来的一年里我干了几件大事儿。绝对记忆犹新,也觉得是登峰造极的人类新维度。但你还不能说这是什么诡异或者大逆不道。因为在生存面前,啥都得低头。记得,我是怎么洞房花烛夜的。那不是记得,简直是一场人类的血泪史。然后要和大鸟的几万个嫔妃一起共享盛举。她的需求量是每天几千个不同类别的动植物。我只是偶尔会被临幸。关于这一点,达尔文可能生错时代了,如果现在他来,我让他现场体验一下,估计物种起源会重写。
我还干了啥?除了性。呵呵,我还做了代王。负责掌管庞贝城的所有行政规划问题,土地建设,生育,医疗等等吧。我每天接待无数的客户,看过无数物种接生的场面。最搞笑的是,我也是接生团队的负责人之一。还有一位是长着鹰头狐狸身的一位助理。
干的最爽的事是翻修新的房屋。我享用了世间所有的荣华富贵。因为没有房地产的说法。我喜欢哪里就去开发哪里。所有动物我都可以调动。提一下我的老公大鸟(她其实是个女的),但她喜欢这个称呼。我老公他有特异功能。不仅可以做爱,能飞,能生能整。还能预知未来并且拓展疆土。反正如果她真是人,能挺优秀个孩子。
大家不用担心我的生育能力。我基本上不会动用下体,基本上都是腾空做的,不说这个了。太私密。我只是在找寻人类的过程中,爱上了另一个物种,我已经不想回到有人类的日子了。我开发了他们的大脑结构。最高级的动物可以达到三岁孩童的智商。你们能想象在这样级别的世界里,我活的有多爽吗?引用鲁迅的一句话就是:“强者去找更强者,弱者向更弱者扑去!”生活平铺直叙,直到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大鸟带我飞离这座死城,到了附近的一座城去度假时,遇到了一位公主。这时候的我应该有40岁了。对面这个公主让我浑身颤抖。她被带回了我们的星球。之后,我们俩一同在这座城里寻找失落的文明,还有那些遗失的同胞。我们找到了1000个同胞。发现所有的人都失忆了。他们的失忆就像被出卖了灵魂的走狗。随时等待主子发号施令。但只有一个人掌管这一切,他叫塞斯。也就是西方的死神。
两个凡人与魔王的较量开始了。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