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言/被害人陈述的排除
暴力、威胁、拘到哭(拘禁);不分(没有分别)、不核(没有核实)、听不出(没给翻译),
证人、被害,好无辜;无需痛苦也排除。
(这几个证据就废掉了。)
2.A项, 威胁证人、被害人不需要痛苦程度,不用痛苦也排除。
3.供述的排除
暴力、威胁、好痛苦(暴力后面痛苦可有可无,威胁后面痛苦必不可少),不放(不放人,一直关着)、不录(该录音录像,没有录音录像)、重供述(重复供述。有两个排除的例外:换人、换阶段),
没有爸妈(审讯未成年,该通知法定代理人没找)和翻译,不让核对(签名、盖章、按手印)应排除。
C项,三天三夜不让睡觉,冷暴力,后面不用痛苦,只要一般人感知痛苦就排除掉。
4.物证/书证的排除
分情况,程序错,可以补救。来源无(损害证据真实性),应排除。
5.勘察笔录排除
勘察难度大,解释原谅他。
6.辨认笔录排除
昏暗见个猪,辨认应排除
7.电子数据排除
数据不能改,修改能补救,篡改立即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