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和网络技术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租房的需求也日趋多元化,这就衍生出了一个新的事物——日租房。日租房曾经在大中专院校周边火得一塌糊涂,就是因为日租房当时是一种钻了法律法规空子的存在。因为依据国家法律,开设旅馆必须要取的多种证件,手续繁琐且审批难度高,并且旅馆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并与公安机关进行联网,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日租房就是开在居民住宅小区内,披着民宅外衣的私家旅馆。近期,日租房又呈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民宿、电竞俱乐部等新名目的出现,将日租房这一事物穿上了美丽的外衣,然而再美丽的外衣也无法掩盖日租房存在的问题。
日租房因为租期短,外来人员流动性大,且大部分房主根本不会对租客进行登记,就算是登记,也无法与公安机关进行联网核查,这样就为小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带来极大隐患,说得极端一些,就算是有外来恐怖分子进入小区欲实施恐怖活动都无法及时被有关部门发现。
笔者居住的小区周边大学林立,一些大学生们在荷尔蒙和自由思想的指引下找到了日租房,想象一下,你居住的楼里每天总有陌生人进出,而且在夏天的傍晚,打开窗户,扑面而来的风夹杂着酒后跑调的歌声,这感觉大概是不怎么好的。于是我就在想,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日租房问题呢?经过查阅相关法条,我发现如下情况:
1. 日租房与旅店从根本性质上来讲,是一样的,要想正规化,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其中尤其是《特种行业许可证》是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审核通过后才可发放的,如果没有这一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处罚并取缔。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物业或者业主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3. 依据物业管理办法,住宅小区一半属于封闭式管理,门口设有专职保安,负责整个小区的安保工作,严禁非本小区居民进入。日租房势必会造成大量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违反了物业管理办法,同时也为小区安全稳定带来巨大隐患。
4. 可以自行查看居民住宅楼住房合同,居民住宅楼合同清楚规定购买的房屋属于居民住宅之用,如果开设旅馆肯定属于商用,明显属于违法合同,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5. 可以向基层居委会反应情况,要求居委会走访摸排解决问题。
笔者最后是拨打了市民热线,反应情况后,属地派出所与我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承诺将联合居委会,尽快核查并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