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间觉得有些事情我能够回忆起来我做过,却完全想不起来是在什么时候做的。
关于在烟台的那四年,我能够回忆起许多许多应该铭记且应该感到快乐的时刻,但无论当时的我是什么样的心情,现在回忆的我都没有感到丝毫快乐。我觉得这是不应该的,除非那四年带给我的痛苦已经强大到足以吞噬我所有的快乐。而事实好像确实是这样。
再回头看在十五中的三年,我几乎想不到几个非常有代表性的场景,却能够在我所能回忆起的任何一个琐碎的片段中感受到快乐,因而我不得不在二十岁的时候就承认那三年是我可以用一辈子去怀念的日子。
直到现在,我已经毕业第六个年头的现在,闻到那种浅绿色瓶子的飘柔洗发水时我还是会猝不及防想起那时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