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与狼共舞》之前先百度了一下它, 看到里面的几张照片之后,就彻底被征服了。与非本族人友好的相处,融入他们的世界,在我看来是极其美好的。当然这种美好不是因为感谢兄台不杀之恩,而是文化的互溶,相互的包容与接纳。
不常看如此长的电影,看到最后风中散发在山顶呼喊,“Dances With Wolves,do you see that I am your friend?Can you see that you will always be my friend? ”是真的动容了,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那种乌托邦式的美好,随着武器的到来完全毁灭。最不能忍受的是,与嗜杀的“野蛮人”相比,文明人更加野蛮。如果我们不去开战,我们可以用玩牌的方式决定胜负;如果我们没有子弹,我们可以用友好的方式和谐的解决更多问题。是因为欲望,才有了抢夺、侮辱、残害、欺骗,才有了了仇恨、嫉妒、冷漠、虚荣,才有了战争、武器、暴力、不和谐吧。 “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战斗,和丑陋的政治目的无关,也和领土,财富争端或者救人无关,人们为了保护过冬的食物储备而战,为了保护近在咫尺妇女、孩子而战!”一个征战多年的军官,以这样一次为生存、为保护妇女孩子战斗为荣,而那些政治,那些统治,那些利益与荣耀,却是多么的让人恶心。有目的而为的杀戮如果还能被称为时代进步的必然性,那么,两只白袜的毫无敌意的出现,竟然被一行人当做游戏似的争相开枪,乐此不疲,这就是物种的优越性。最终,伟大的、文明的、武器先进的白人取得了胜利,他们终于毁了印第安人的家园,不留给他们哪怕一寸土地,甚至剥夺了他们的生命。
对苏族人的屠杀,或许是西方文明发展的必然征程。然而,屠杀究竟是野蛮,还是文明?
西方文明的发展建立在征服的基础上,所有的征服在白人看来似乎都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在苏族人的认知里,白人的对未知世界的征服是愚蠢并且令人费解的,只要固定的土地和吃不完的野牛就足够了。白人和苏族人是在相互的斗争,但是,白人是为了利益而战,但是苏族人,只是为了生存。
苏族人还保持着部落民族淳朴的内心,一旦他们把你当做自己人,他们会掏心掏肺。我很喜欢风中散发。当初他骑着马挥舞着长枪大喊大叫的时候“我是风中散发,你看我怕你吗”,只觉得特别的洒脱,没有心机。说起信任在他的身上也体现得最明显,他有些执拗的小孩子脾气,对自己认定的人充满了执着与热情。风中散发站在山崖上喊道“与狼共舞,我是风中散发,我是风中散发!你是我一生的朋友。”整个苏族的人都喜欢团聚,厌倦离别。所以他们愿意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挽回,哪怕是牺牲呢。这样的人们往往不轻信别人,但是一旦相信,定会坚守到底。因为他们共同患难,共同面对恐惧与艰苦。
人总是有这样的思维习惯,忽视个体的特质,而只停留在对某同类群体的刻板印象上。于是苏族人对整个白人群体产生了仇恨,在他们看来白人如同蝗虫,就像白人视他们也如蝗虫一般。
真是十分难得,有踢鸟这样一个智者,愿意接纳同样好奇的邓巴。即使在一开始,苏族人无意发现邓巴的时候,都被吓坏了;在邓巴发现野牛并告知苏族人这件事之前,大家并不十分待见他,或者说,在双方的原有意识中,对方都是带有敌意的。对邓巴来说,他直面的是传说中的“野蛮人”,当他发现苏族人并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毫无原则地烧杀抢掠时,他试着去接近他们。在众多苏族长老中,也不乏乐于学习陌生事物的人,但是即便是双方都愿意放下自己的主观价值判断,试着理解对方,也会产生摩擦。
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邓巴的帽子(在追赶野牛途中丢掉)被风中散发戴着,当提出要回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甚至差点引发冲突。在邓巴看来,帽子是属于他的,在丢了之后,拾获人理应交还属于他的东西。而风中散发认为这是他拾获的,作为“战利品”不但应该属于他,而且对此有所质疑,都是对他的“挑战”。可以最后,踢鸟说,“这是他的,如果你想要,请用东西来交换。”文化、价值观于两种不同文化类型的人来说,有差异是十分正常的,重要的是要如何来对待这其中的差异。踢鸟表达的,或许不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但是至少,他在尝试着去理解邓巴所代表的这样一种文化。同时,邓巴也做着同样的事。
邓巴的马叫sisco,那只狼叫两只白袜,这都是邓巴给他们取的名字。邓巴天生就有如此怜悯心吧,他为他们取名,他把他们当朋友,他时常与他们交流。虽然没有语言,但每一个爱抚的动作,每一个善意的眼神,我相信sisco能懂,两只白袜也能懂。
在没有握拳挺立当翻译官之前,邓巴和苏族人是完全没有办法交流的,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苏族人也没有像对待其他白人一样,直接刀刃。因为善意,即使没有语言也可以传达,有一种交流,叫心领神会。可惜,这种本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用,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自己是可以用心去和人交流的。
真诚,用心,可以超越种族,甚至超越物种。善意可以忽略介质,直抵心灵。愿多一点爱和平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