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2003年,一个平常的年份。宾宾正上四年级,一场空前的灾难正在全国范围内无形的传播,在天台这个小山村里,一切都太正常不过了。

       可在天台小学的校园突然被一场莫名的病给冲散,教室里每天都会有人来喷洒消毒水,每个教室升一个蜂窝煤然后上面放半盆子醋烧,老师一再强调这样是为了杀毒消菌,但这些未满未满十岁的孩子们似乎并没有把这当回事,除了开始的新鲜与好奇之外,很快就受不了满屋子重重的醋酸味。还有更要命的,凡是学校的学生每天上午下午都要喝一碗很苦的中药。这一天,又到了喝中药的时间,宾宾真的很不想喝,但这是老师严格要求的,也不能违抗,但刘艳就不是这么好哄了。因为从没有喝过中药,一闻到中药味都还会作呕更不要说要她喝了。老师把中药端到她面前,希望能一口喝下它。可是艳子怎么也做不到,最后竟然哭了起来。宾宾在一旁看到后,却马上过去趁老师不注意,接过碗替艳儿喝了下去。“谢谢!”简单而深情两个字从艳儿的嘴角蹦出。下一秒两个小孩儿的目光聚焦在了一起,那一刻,仿佛时间停止一般。直到少军走过来,宾宾才说了句“不用谢,我们还是不是朋友啊。”

       少军朝宾宾走来,他想和宾宾聊一下每天喝这个中药的趣事,两人最后达成一致共识,学校是转型开中药店了。学校这段时间课程松懈了很多,晨读被取消,下午也提前放学,大家都必须及时回家。老师不在像之前那样会催促着你规定时间做完家庭作业,只是在上课之际简单的打个照面,发一些试题便不见踪影。

        宾宾突然觉得被放开了,没有束缚与压力,完全没有关于生命的意识,只是觉得很高兴。

        开全体校会时,校长看到下面一个个没事人似的打闹,说,你们知不知道现在全国都在恐惧之中,我们老师连着开了两天会没有休息,你们还有心情打闹,这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啊,同学们,校方都急坏了啊!

        也许是因为当时宾宾真的还太小,没有经历过什么太多的折磨与关乎病痛的困扰,又加上很少关心国家大事,没有看过新闻与报纸,所以对于这件事一直没有放在心上,后来回家后村领导干部也在每家每户打消毒水发消毒液,打开家里的唯一黑白电视机,上面能收到的台都是播着全副武装穿着白衣带着口罩与眼罩的医生各医院的义务营救。似乎那一年对“白衣天使”还特别的向往,宾宾觉得他们的打扮真好看,不像学校的校服那么邋遢。那一年似乎对“小汤山医院”和“同一首歌”印象较为深刻。大人们那时在聊着到哪都买不到一支体温计,也买不到一包板蓝根。在宾宾看来当时像听笑话似的,因为他每天都会从家里拿几包板蓝根给冲着喝,体温计也从不离身。再后来在期末试卷上不断地出现关于“非典”的字眼。

        就这样,宾宾及这所乡村小学一起经历了紧张而有趣的一学期。家里大人们也不再提起,一切都恢复平静。只有那些关于艳儿的记忆在宾宾脑海里


                                                                               第十章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在一条隐蔽的林间小路上,四五个男孩正围在一起,在用手打着什么。

        “胖子,你不是很能说吗,不是很牛吗?”其中一个说道。

        “你们哪只眼睛看到了,你们简直不讲道理”

        “那是我宾哥的女性朋友,你以后再和她那么亲近,把你打残,记到没有!”。“嗯,记住了”几个人才满意的逐渐散去。这才看清中间被围的那个人原来是班上的班长,其实他在班上并不是多肉植物那种,这胖子的称呼不知道是谁喊出来的。只见他额头已经起了一个口子,冒出一丝血花,左手上也绿了一块。一个人打了下身上的灰尘,朝着那条回家的必经之路走去,一会儿便消失在了路的尽头。而之前走的那四个正是宾宾,少军,志鹏和少军的一个朋友。

        在一个星期前的早上,艳儿早早地便到了学校,但是由于过早,学校的大门还没有打开,没法进去 的艳儿只好在学校旁边的古钟那儿玩儿,无意中她发现这个大钟上有一些神秘的符号,以前从没见着过,这一发现让艳儿兴奋不已,还以为是发现了啥惊天秘密了,这一高兴却让她忘记了后面有一个台阶,无意识的后退了几步便踏空跌倒。由于右脚被扭伤,疼痛得让她站不起身来。正在这时,班上的班长也刚好赶到了学校,看到自己班的同学坐在地上,就上去询问,得知是扭伤了脚后就立马帮她检查了一下伤口,然后将她扶了起来,艳儿用手擦拭刚刚疼痛加惊吓流出的眼泪,说了句谢谢,胖子就走去教室了。最后一幕却被刚刚到校的宾宾在转角撞见了,看到一幕,宾宾以为是胖子欺负艳儿,还让艳儿哭了,所以气不打一处来,当时就很想冲出去把它打一顿,但由于很多同学已经陆续来到学校,加之老师也在里面所以只好忍了下去。其实宾宾后来通过了解也知道胖子当时不是在欺负她,而是帮了艳儿一把,但宾宾就是看到不爽。

        第三天,宾宾在教室里正大声的朗读课文,突然看到艳儿前面的胖子转了后来,然后一直和艳儿说着什么,两人还有说有笑,这一亲密的行为再一次刺激了宾宾的敏感的神经,这一刻连他自己也分不清这算不算嫉妒只是觉得很不舒服。接下来那一节课,宾宾完全没法认真听课,不停的走神,过一会儿就不自觉的望向那两人的方向。就这样过了一上午,中午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宾宾和少军,志鹏原原本本的说了一下相关情况,顿时觉得舒服了不少,可这时少军发话了“还有这事儿,胖子是当了班长就超长了啊,连兄弟的女朋友也敢挑逗”。这句话一出,让宾宾差点没找个地儿钻进去,宾宾立马怼少军,“你说什么呢,欠打啊!那是我朋友,不要乱说”。可宾宾脸上却异常红了起来,说话也变得吞吞吐吐。

        “大哥,你要我们怎么做”,志鹏发话了。“本来当时我就想打他的,但又怕把事情弄的太大”。

        “那我们就不在学校弄他呀!”少军说道

       “胖子每天回家要走的那条松林里的小路,学生比较少,可以在那儿等他。”

        “好,我可以把我朋友叫着一起。”少军说着。于是在两天后,胖子放学走在松林里,突然窜出几个人把胖子给围了起来,接下来就出现了开头出现的场景。

        走在路上的宾宾,很是高兴,终于出了一口恶气,心里舒畅多了,心想这下好了,自己可以安心的在学校上课了。

        突然,宾宾想起了一件事儿,高兴劲儿顿时烟消云散。当时在打胖子的时候,有一个农民刚好从上面的田埂路过,看到有孩子受欺负,还吼了一句“背时龟儿的,一天不快些回家,打跳嘛,告诉你们家人就晓得了”。当时一心在对付胖子,对于这个陌生人也没放在心上。可现在宾宾忽然想起那不是胖子那边的人吗,而且还和自己的奶奶,爸爸认识。这要是胖子告状,那他们四个人不就都要遭殃了嘛,顿时内心里有一万匹马在奔腾,不知还如何是好。

        回到家的宾宾无精打采,他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有点过分了,但是一想到自己的艳儿妹妹那样欺负还和他笑得那么开心,宾宾就很是不爽,就像是自己碗里的肉却有一双别人的筷子在夹。宾宾已经做好了打算,要是他们的事儿暴露了他就扛起全部责任,说是他一个人干的。既然这件事是因他而起就决不能让自己的兄弟伙儿受到惩罚。

        第二天,宾宾怀着忐忑的心情去到了教室,坚定了自己的内心准备接受老师的思想教育。一天的时间很快在上课和游戏中度过,这个时候宾宾惊讶得发现一切都相安无事,老师看他们的眼神儿也一如常态,就跟啥事儿都不知道似的。难道胖子没有给老师告状?回到家后,宾宾开始感到有一丝内疚。自己因为一点小事儿就闷闷不乐还对胖子大打出手,可是胖子却并没有采取报复手段去告发,反而见面还是笑迎而过,跟什么事儿没发生一样。这是一种怎样的心胸啊。突然自己就更加觉得羞愧了。宾宾开始对这个当了两年的班长刮目相待。

        这一年的冬天来得特别的早,才国庆刚过,气温就从之前的30多度下降到了18度,降温必定伴随着下雨。只是宾宾最不喜欢的季节和天气,现在都遇到了。早上六点半奶奶就叫醒宾宾起来吃饭,在安逸窝里的宾宾使出了十八般武艺才终于掀开了被子,此刻的窗外感觉还是黎明,不由得感慨什么时候才不用这么辛苦啊!“好好读书,将来考个好大学就好了”。奶奶一边在厨房盛饭一边说道。

        急急忙忙吃了一碗饭和农村常见的炒南瓜,让宾宾感觉暖和了不少,然后便是和奶奶在门口告别。奶奶不断地嘱咐着“幺儿,路上滑要慢点,到学校要好好听老师的话,上课认真听讲”。宾宾边走边头也不回的答道“晓得了,走了要迟到了”。走在泥泞的田埂上的确特别的湿滑,虽然是穿上了雨鞋但一不留神还是会跌个马朝天。更让人心烦的是,由于路上两旁植物和农作物很多,而且在雨水的滋养下长势都异常的好,有的比宾宾还高。露珠在枝头滴滴投下,消失在地面的杂草里。每次这时,宾宾只有找一根黄金棍子来给自己开道,可一路下去还是裤脚湿透,丝丝凉意入侵全身,身体随之开始颤抖,加快速度赶路是抵抗寒冷的最佳方法。到了教室就完全是另一片天地,不大的教室因为同学们的的热量散发让教室里温暖了起来,就像安装了空调一样。

        这一天早晨,当人们还享受着温暖的时候,在天台这个山村的后山上已经是银装素裹。由于海拔的原因,这儿冬天虽然也常能看到山顶变得白茫茫一片,但一般都是霜降,今年的情况变得有些特殊,好多年没看到停雪了,而且积雪还不少。短时间怕是化不了了。消息很快在山村里传开了,大家都想亲眼去看一看这壮观的景色。

        宾宾班上的几位玩得好的就约定了明天周末去山里看雪和打雪仗。这其中就有艳儿,志鹏和娟儿,少军因为妈妈生病了没能参加。

        这天早上,天气居然放晴了,气温却丝毫没有回暖的意思。于是大家都带好装备朝着指定集合地点出发。

                                                                               第十一章

        在少军很小的时候,他们家还住在田家圪崂他二爸现在住的地方。他们家离少军妹妹家很近。那时候,田福堂的家境虽说比他们家强得多,但还没有发达起来。福堂叔和他爸在旧社会都给富人家揽过工,因此解放初两家人的关系还相当亲密。母亲那时候常带着他和姐姐兰花到田大婶家串门。少军妹妹比他小一岁,两个人正能玩在一起。渐渐地,他们就相好得谁也离不开谁了。少军早上一起来,就哭着要到少军妹妹家去。少军妹妹晚上又哭着要到他们家来睡,田大婶就只好把她送过来,两个孩子常常在被窝里打闹半天也不安息。要是谁家吃一顿好饭,大人也总要给另一家的娃娃端上一碗,或者就干脆叫到自己家里来吃。他两个不论谁过生日,他妈或田大婶总要给他们把一圈白线用红颜料染好,挂在他们的脖子里——这是“锁线”,保佑孩子无灾无病,长命百岁……后来,他们长大了一点,家里和院子里已经没什么意思,就开始溜出家门,到广阔天地里玩去了。

        春天,当桃杏花盛开,柳树抽出绿丝的时候,他们还穿着破烂的开裆棉裤,到阳土坡上刨刨发芽的“蛮蛮草”根,这草根嚼在嘴里又麻又辣——这是在一个漫长的冬天之后,尝到的第一口春天的鲜物。夏天,一入三伏,他们和村里的其他娃娃就脱得一丝不挂,男娃娃,女娃娃,成天泡在东拉河里,耍水,互相打闹着给光身子上糊泥巴。一个夏天过去,都晒得黑不溜秋。秋天,是川北盆地的黄金季节。他们一群孩子就在野外寻找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常常把肚皮撑得回家连饭也不好好吃,在这个季节反而都消瘦下来。冬天,刀子一般严厉的寒风把他们从野外赶回来,只好一整天闷在家里玩。只是在天气暖和的日子里,他才和少军妹妹一块从东拉河的冰上走过去,在金家湾那边的村子里,寻找各种各样的破瓷器片。金家湾过去有钱人家多,打碎的瓷器往往又细又好看,上面还釉着许多美妙的花纹。冬天茂密的柴草衰败下来,这些玩艺儿很容易搜寻到。他们把这些宝贝拣回来,分别放在他们家院子供奉土神爷的墙窑里。唉,在这穷困的农村,孩子们有什么玩具呢?那个年纪里,这些东西就是他和少军妹妹拥有的最宝贵的财产了……

        一年年过去,他们家越来越穷了。可福堂叔的光景一年比一年强。少军妹妹穿起了漂亮的花衣裳,可他的衣服却一年比一年穿得破烂。但他们仍然象以前一样,在一块亲密地厮混着玩耍。

        在他六岁那年,有一天,父亲给他契起一把小镢头,又给他盘了一根小绳,说:“少军,你也大了,应该出去干点活了。跟爸砍柴去吧!”

        “不!我不去!我要和少军妹妹一块玩!”他抗议说。“少军妹妹是女娃娃,你是男娃娃。男娃娃就要到山里学干活。男娃娃怎么能老呆在家里呢?再说,咱这穷家薄业,就爸爸一个人拉扯着你们,没个帮手不行啊!”

        他沉默不语了。他知道父亲说得对。他早朦胧地感到这一天要来的,现在终于到来了。

        就这样,他那虽然贫穷但充满无限欢乐的日月过去了。他从此便开始了一个农村孩子的第一堂主课——劳动。

        他先是跟着父亲,随后便和村里同龄的男孩子一块相跟着出山砍柴。每天一回,每回一小捆。他甚至学着象大人一样,用草绳把柴禾套腰一捆,又齐整又好看。母亲舍不得烧他砍回来的柴,就把这些可爱的小柴捆另外垛在院子里。时间长了,竟然垛起了规模不小的一垛。来他们家串门的村里人,都指着这一垛柴,对他父母夸赞说:哈呀,这娃娃将来是个好受苦人!”城里人夸孩子夸学习,乡里人夸孩子夸劳动。他父母亲为此而很骄傲,他也在自己幼小的心灵里,第一次感受到了劳动给人带来的荣耀。

        但是,每天砍柴回来,他饿得要命,家里又顿顿是稀饭,没一点象样的干粮。他喝上几碗稀汤,就愁眉苦脸地从窑里出来了。他知道他即是又哭又闹,家里也没有办法。再说,每顿饭母亲都已经在稀汤里给他捋一碗稠的了。

        每当他来到院子里的时候,就看见少军妹妹在他家的土墙外面招手叫他。

        他撒腿跑过去,少军妹妹就把从自己家里偷出来的玉米面馍,给他手里塞一个。他贪婪地啃着,感激地望着这个和他一起耍大的伙伴。她穿一身干干净净的花衣裳,头发也再不是乱蓬蓬的了,梳起了两根黑亮亮的羊角辫。


                                                                             第十二章

        在他八岁那年。他们家本来就已经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二爸又从山西跑回来,麻缠父亲给他娶媳妇。父亲借下一河滩帐债娶过了二妈,并且连住的地方也让给二爸家了。他们家只好从田家圪崂搬出来,在金家湾金俊海家借了一孔窑洞。

        这时候,少军妹妹在隔壁村里上了学。她并且跑到金家湾来,让他也去上学。少军这时才明白,他如果继续去砍柴,就要一辈子在山里劳动了。

        于是,他便开始和父母亲闹着要去读书。少军妹妹在旁边哭着给他帮腔。父母亲怎么都乖哄不下他,后来只好同意了。父亲对他说:“我不是不愿供你上学。我以前在那样的年头,都供你二爸到山西去念书。可是,供来供去,还不是回来了?咱祖坟里没埋进去当先生的福气!再说,咱家光景已经过不下去,你不念书,还总能给爸爸帮点忙……不过,既然你上了学,那就要好好学习哩……”

        他于是就怀着欢乐而又沉重的心情,进了双水村小学。他和少军妹妹一个班,并且坐一张课桌。

        在双水村四年的日子里,他年年都在班上考第一名,但也是全校穿戴最破烂的一个。有时候,家里饭不够吃,他就饿着肚子来到学校。少军妹妹几乎每天都要从自己家里给他拿干粮吃。农村的孩子调皮捣蛋,看他两个相好,就胡说少军妹妹是他的“媳妇”。少军妹妹气得直哭鼻子。她以后从家里拿来吃的,也不敢明给他,等同学们下课出了教室,才偷偷塞在他的课桌里。他也是偷偷拿着这干粮,跑到金家祖坟那里去吃……记得十一岁那年,他和少军妹妹已经在村里的小学上到了四年级。有一次,同学们在校院里玩“找朋友”的游戏。他不敢到人圈里去,因为他屁股后面的补钉又绽开了,肉都露在了外面。他看别人玩,自己脊背紧贴着教室墙,连动也不就动。有一个男孩子大概早发现他裤子破了,这时就串通几个人一扑上来,把他拉在了人圈里。所有的男娃娃都指着他的屁股蛋“噢”一声喊叫起来,并且起哄唱起了那首农村的儿歌:烂裤裤,没媳妇,尻子里吊个水鸪鸪……女娃娃们都已经到了懂得害羞的年龄,红着脸四散跑了。

        他又难受又委屈。下午放学后,也没回家去。他一个人转到金家祖坟后面的一个土圪崂里,睡在地上哭了一鼻子。土圪崂上面就是高高的神仙山。他想起了老人们常说的那个下凡的仙女;也想起了那个痛哭而死的男人——那男人的眼泪就流成了脚下的哭咽河。哭咽河,哭咽河,男人的眼泪流成的河……

        他突然听见少军妹妹轻轻地喊他。他慌忙坐起来,臊得满脸通红。少军妹妹站在他旁边,说:“我回家里拿了针线,让我给你把补钉缝一缝……”

        “你不会做针钱!”他不愿让少军妹妹缝那块补钉——因为那是个丢人地方。

        “我学会做针线了,让我试一下!”少军妹妹说着便蹲在他身边,硬掀转他的身子,便笨拙地给他缝起来了。那时少军妹妹才十岁,说不上会做针线,只是胡串了几针,让原来的补钉能遮住羞丑。她的针不时扎在他的屁股蛋上,疼得他直叫唤。她在后面笑个不停。勉强缝完后,她让他站起来走一走。

         他刚站起来走了几步,就听见后面“嘶”的一声——又破了!

         少军妹妹捂住嘴,笑得前伏后仰,说:“没顶事!让我再缝!”他赶忙说:“算了!我回去叫我妈缝……”

        少军在以往考试中,每次都是第一。全村人都说他是个念书的好材料。免费读书他父亲也很高兴,就让他去了。石圪节离双水村天台村近,可以每天和同村的学生相跟着回家吃饭,花读书费并不大。那两年,每天下午回家,第二天早上天不明就起身,带一顿干粮,和其他娃娃摸黑赶到石圪村。少军和妹妹他们仍然是一个班,还是同桌。他学习好,常给妹妹帮助。如果考试的时候,妹妹不会,他还偷偷给她看自己的答卷。要是哪个男同学敢欺负妹妹,他就不怕别人瞎说他长长短短,站出来护着妹妹。一次,一个男同学在操场上故意把篮球往妹妹身上扔,他过去把那家伙打得鼻子口里直淌血,让老师把他狠狠训了一顿……但是当他上完两年幼儿班,却再不能去上小学了。那时石圪节还没有小学,要上小学就得到隔壁村去。到那里去上学,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再不能跑回家吃饭了,要月月交伙食费,还要买菜票,更不要说其它花费也大多了。家里的父母坚定只要他两个有本事,能考到哪里,咱们就把他们供到哪里。哪怕他们出国留洋。咱们也挣命供他们吧!

                                                                             第十三章

        下雪啦!晶莹的雪花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此时的农村仿佛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霎时变成了银 装素裹的世界。

        下过雪后的天空更加蓝了,空气也更加清新了,少军可不能错过这个感受雪的好机会!平日里在学校看不到雪,所以与雪真正接触的机会并不多,但是这次终于可以尽情玩耍了!说做就做,立刻向着约定地点出发。

        刚出了家门,呈现在眼前的便是被雪覆盖着的白茫茫的大地,偶尔也会看到几个小脚印的痕迹,少军犹豫了一下,才将脚小心翼翼的踩了下去,生怕破坏了这美好的白色景象。少军轻轻抓起一把雪,用心感受雪带给的冰凉。

        一会儿,伙伴们陆陆续续的来了,便开始在这雪白的世界玩耍起来。伙伴们有的支持堆雪人,有的想打雪仗,还有的想滚雪球!经过激烈的讨论,最后决定打雪仗。

        打雪仗就要开始了,大家都将衣服穿好,手拿“炮弹”,准备作战。这时只听“哇”的一声,少军都回头看去,原来是有个小朋友出手快,已经把一个雪球打到了志鹏的脸上,少军正准备看看热闹,突然,却感到身后一阵冰凉,回过头一看,原来是艳儿趁少军不注意时将“炮弹”砸到了他的身上。他顿时不舒服,追着艳儿想要“报仇”。“啊!”这回轮到志鹏叫了,原来少军在追逐的过程中一不小心摔了个大马哈!少军赶忙爬了起来,低头看了看脏脏的棉袄,这时也顾不得什么了,拍了拍衣服就开始“勇往直前”,胡乱抓起一捧雪包成团儿就抛了过去,只见娟儿被少军的“大炮弹”击中,扑通一下摔在了雪堆上!哈哈,少军刚想大笑出声,却猛地发现另一个正要朝我进攻。说时迟,那时快,少军连忙抱住了另外一个在身边的艳儿,那雪球就毫不客气的打在了少军的身上,只听见被击中的少军打的睁不开眼。眼看时机成熟,少军赶忙又抓起雪团向那刚刚袭击的朋友抛去,只见雪球飞快的向那目标所在地“冲刺”,耶!发射成功!就在少军还沉浸在此时的喜悦当中时,身后猛地一阵冰凉,又是哪个坏蛋?刚想转身后转过去看看是谁,身后却又冰凉的一击。“哼!”气得要死,他们在一起戏弄少军!少军冲他们大声叫道:“你们几个人对付我一个人,这公平吗?”刚说完这句话,便转念又想:这本来就是个大家互动的游戏,快乐最重要嘛!于是,少军又抓起雪球,大声叫道:“来呀来呀,快来打呀,我才不怕你们呢!”这次,我吸取了前几次的经验,一边灵活的蹦来跳去躲避雪球,一边趁机进攻,样样都不落下,小伙伴们看到少军飞速的进步都张大了眼睛。

        不知在什么时候,金色的太阳已经悄然变成橙色,给白茫茫的大地染上了一片橙黄。大家的衣服,裤子,鞋子,手套在经过一下午的奋战后都变的湿湿的,但他们的脸上却都洋溢着和雪玩耍后的快乐!

       在回家的路上,少军偷偷问娟儿:“刚开始玩的时候,你们为啥光打我啊?”娟儿咧开嘴嘿嘿的笑了,悄悄对少军说:“实话跟你说吧,他们觉得你很会保护艳儿,反应能力好!”说完便像做了坏事一溜烟跑开了。

        反应?“啊?”原来,小伙伴们是嫉妒我这英雄主义呀!

        欢声笑语在夕阳中渐渐消失。


                                                                         第十四章

        随着树上的蝉声越来越闹,暑假也如期而至。

         “下一学期去镇上中心小学读书怎么样!”一向不喜欢抽烟 的父亲,点着一根烟坐在宾宾旁乘凉。

        “可以让我想想吗?”

        学生时代本应该是无忧无虑的,单纯而快乐的,但学校、班级,也可以是一个微缩的社会,也有着不一样的“人生百态”。

        宾宾上小学六年级,他是个转校生。在从前的学校里,宾宾是班干部,而且学习成绩到后来也慢慢好了起来,他爱说爱笑、活泼开朗,学校里的各种活动总少不了他的影子,主持啦、讲话啦,总之,他是个先进的积极分子。但转校以后的宾宾,却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性格孤僻的小男孩。这样的反差,似乎让人难以置信。

        生活本是多彩的,美好的学生时代更是赤橙黄绿、七彩斑斓,但是在宾宾的转校生故事里,我们却不得不从灰色开始说起。

        都快毕业了,宾宾却不得不转学。9月了,别的孩子已经坐在教室里学习了,宾宾却还在家里,等待着转学手续办妥。说实话,宾宾不想离开原来的学校,但搬家,使得宾宾上学成了大难题,新家离学校太远了,父亲只好把宾宾转到镇上的较近的学校。宾宾一点也不担心落下的功课,他想象着,新的集体、新的老师和同学,会是什么样的······

        终于,宾宾可以去上课了。

        第一天走进教室,迎接他的是班主任王老师。王老师教语文,今年50多岁了,看上去和蔼可亲。他把宾宾安排坐在了生活委员白华旁边。宾宾打量了一下这个同桌:一个白白胖胖的、看上去和王老师一样随和的女孩儿。下午放学,同班的肖安和宾宾同路回家。肖安很讨人喜欢。他热情地和宾宾聊着班里的情况,很快,他们就成了熟识的朋友。对于这新集体,宾宾印象不错,大家看上去都很和善,宾宾很高兴。

        宾宾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补上了落下的功课,而且成绩已经在班里名列前矛了。由于宾宾表现出色,不久便被王老师提拔为第三小队的小队长。宾宾觉得,这一切都和原来的学校差不多了。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当你认为一帆风顺的时候,厄运却悄悄向你靠拢。宾宾转学后的那股兴奋劲儿还没过,打击便接二连三地来了。

        就在宾宾被任命为小队长的第十三天,他灰色的转校生活开始了。

        那天,宾宾的数学作业出现了错题。教数学的陈老师,是个极 严格的人,他要求“错一罚五”,即作业里有一道错题,罚多做五道,再有错,再罚,直到全部做对为止。于是,上午放学,宾宾被留下来做罚题。这次的作业也真是奇怪,平时成绩很好的宾宾、包括白华都被留下了。这可把宾宾急坏了,因为妈妈每天中午都会等宾宾回家吃饭的。

        这天正赶上轮到宾宾负责的小组做教室的卫生值日。老师要求中午放学、和下午放学各打扫一次的。可现在,宾宾在忙着做罚题,于是,组员们问宾宾,怎么办?是啊,不能让大家都等着我一个人啊!宾宾想了想说:“这样吧,大家每人扫一行地,扫完就先回家,剩下的工作都交给我,你们负责下午上课前教室的保洁。”大家听宾宾这么说,都很高兴,忙不迭地扫完自己那一行地,回家去了。

        宾宾做完了罚题,马上开始打扫教室卫生:扫地、倒垃圾、擦黑板、擦讲台,剩下的活儿还这真不少呢。等都做完了,时间已经很晚了,中午留在学校吃饭的肖安说:“宾宾,要不中午就别回家了!”宾宾摇摇头说:“不行。我妈妈一定还在等着我呢。”宾宾很感激肖安此时的关心,但宾宾更怕妈妈在家里为自己担心,况且,现在的时间还够回家一趟的。宾宾临走前嘱咐肖安说:“我下午不能早来教室做值日了,你要是看见我们组的组员来了,一定提醒他们注意保洁,千万别把教室弄脏了。”肖安认真地点点头:“我一定告诉他们。”这下,宾宾放心了,急急忙忙赶回了家。

        妈妈果然已经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了,就差亲自到学校找宾宾去了。宾宾一边和妈妈解释着,一边大口大口地吃饭。时间不多了,不抓紧的话,下午上课都要迟到了。

        宾宾吃了饭,又急匆匆地返回了学校。伴上预备铃声,宾宾推开了教室的大门,但眼前的一幕让宾宾楞住了:讲台上都是米饭粒,地上散落着几个粉笔头,而班主任王老师,正气愤地站在讲桌前。看着原本干干净净的教室变得如此狼籍,宾宾想,坏了,准是自己的组员忘记做保洁了,这么巧,下午第一节就是王老师的课,这下惨了。宾宾做好了挨批的准备。果然,王老师生气的质问宾宾:“你为什么中午不做值日?”宾宾觉得很委屈,于是争辩:“我们做值日了!”王老师一脸的不信任,他看在着讲台下的同学问:“谁看见了?他做值日了吗?”宾宾此时多么希望他的组员能站出来回答上一句啊,可偏偏,他们都低头了。宾宾把目光落在了白华身上,他中午也在场的,他也可以为自己作证呀!可是,白华躲开了宾宾的目光,假装扭头看着窗外。同学们都不出声,宾宾有点着急了。这时,肖安举手了,宾宾心里一喜,还是肖安好啊,他全看见的,他只要说出来,王老师就知道我没说谎了。

        肖安站了起来,说:“宾宾中午只是胡乱扫了几下,根本就没认真做值日。”这一句话,如同响雷,宾宾完全蒙了,这是肖安说的?事情明明不是这样的,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他为什么不告诉老师,我走的时候教室里明明已经打扫得很干净了?他为什么不告诉老师我是因为做罚题,很晚才回家,所以下午才不可能来得很早?“胡乱”、“不认真”,这都是从何说起的呢?宾宾惊讶得话也说不出来了。王老师接过肖安的话说:“是啊,我看宾宾做事就是这么不认真。宾宾,你和肖安换个座位,以后肖安就是第三小队的小队长了。”王老师撤掉了宾宾的小队长职务,这个决定来得那么突然,宾宾做梦也没想到会这样。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宾宾和肖安当场换了座位,同学们异样的目光盯得宾宾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宾宾觉得胸口有点闷,周围的一切都似乎离他很遥远,他现在,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清。不过宾宾没有掉眼泪,甚至脸上还挂着一丝笑容。宾宾觉得,这是他最后的防线,他必须守住。

        这节课就这么混过去了。下课了,几个同学,包括宾宾原来的组员、还有原来的同桌白华,都跑来安慰宾宾,他们说王老师办事不公平,还有同学夸宾宾坚强······宾宾微笑着,不,是冷笑着说:“没事的。”宾宾有些瞧不起他们了,刚刚在课堂上,就没有一个人肯为宾宾说话,现在······

        后来宾宾才知道,那天中午,那些在学校吃饭的男同学用米饭、粉笔互相打着玩,才把教室搞得一片狼籍。而他的组员,没有一个下午来得早的,大家来了,也都径直走向了自己的座位,没有人愿意去收拾一下。至于肖安,中午,一直在教室,帮着男同学打仗、助阵,看着这片混乱的战场,根本就没有提醒宾宾的组员去收拾一下的打算。宾宾觉得自己很可笑,他那么信任肖安,而肖安却给了他迎头痛击,还有他的组员,竟然没有一个人肯帮宾宾。

         在这件搞卫生的小事上,宾宾栽了个大跟头。的确,宾宾有他失误的地方,是领导上的失误?是管 理上的失误?是统筹上的失误?我们不能苛求一小学生精通管理技巧、深谙统筹安排,而对于这件事,老师同学的态度,才是最让宾宾失望难过的。曾经,“老师”这个次在宾宾心中,何等高尚神圣,而现在,宾宾不再信任了,因为王老师根本就不调查,也没有给宾宾解释的机会,就下了结论。“老师”,在宾宾心里,失去了原有的形象和地位。王老师的武断,残忍地踏碎了宾宾所有的自尊,而肖安的做法,也彻底粉碎了宾宾心中的所谓“友谊”。宾宾这才知道,原来表面上的友好,都是装出来的,是绝对不可以信任的。所有美好,就这样被无情地打破,宾宾终于明白了,自己太没有自知之明了:你一个刚转学来的穷小子,凭什么当小队长?人家肖安努力了这么久都还没混上呢!看吧,连班主任都不信任你!宾宾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很快溶入这个新的集体,现在看来,这个集体狠狠地给了宾宾一个“下马威”。

        这件事在学校轰动一时:班主任当场撤掉班干部,而被撤的学生居然镇定自若,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而这件事使得宾宾从此警觉了起来,他不再信任别的同学了,开始变得少言寡语,不再参加班里的各种活动了。宾宾仅有的一点自尊,不想再受到任何伤害了。

        宾宾觉得,自己身上被贴了个“转校生”的标签。


                                                                                   第十五章

        这个周末,宾宾被父亲的消息给惊讶到了。“当场天我想去街上找他聊一下。”宾宾也不知道能不能帮倒忙,但合情合理都该去一趟。“去吧,但不要提这件事,不然他会更遭的。”父亲坐在凉席上长长叹一口气。“他们家也是不容易啊,又是亲戚,的确很为他们一家担心。希望他们能挺过去吧!”

        吴雪梅,2002年6月中专毕业。毕业后,考虑到回老家川北某小镇找工作无望,就留在西安,在人才市场找到一份某公司的推销员工作。

        由于刚出校门,没有任何销售的实践经验,吴雪梅一连辛苦3个月几乎没有什么业绩。该销售工作的薪水是非常微薄的底薪加一定比例的提成,吴雪梅没有业绩也拿不到提成,只能靠微薄的底薪勉强度日。

        刚刚毕业,经济状况还比较紧张的吴雪梅,又面临着一个喜忧掺半的消息:弟弟在读小学五年级。家乡的农村小镇总共也没出过几个大学生,家里希望能把他培养出来。现在弟弟要上在中学了,又去哪里去筹钱?而且家里不知道自己的处境,只以为自己已经毕业,学有所成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关于学费的事情,很明显家里对自己寄予了很大的希望。

        正在吴雪梅愁闷无聊的时候在小饭馆认识了出手大方、热情开朗、一见如故的四川老乡胡晓晓。胡晓晓说她在一家中草药公司上班,从农民手上收购中草药,回公司精加工后卖给药店。据胡说,做这一行,公司的利润很可观,因而业务员的薪水也不错。在了解到吴雪梅的困境后,胡晓晓热忱地表示要尽全力帮助吴雪梅介绍到他们公司工作。经过中草药公司吴经理简单的面试和胡晓晓的热忱吹捧帮忙后,吴经理录用了吴雪梅。

        马上就要秋末了,正是公司进山收购中草药的黄金季节。吴经理说,吴雪梅是新人,先在公司锻炼锻炼,还不适应出去工作,进山收购中草药以后再用她。虽然俩个人去人手有些紧张,但他这次就准备带着胡晓晓一个人去了。为了那可观的提成,也为了报答吴经理的知遇之恩和对自己的真诚照顾,吴雪梅坚决要求一起去进山收购中草药。在吴雪梅的一再坚持下,吴经理答应了她的要求。

        进山的一路上欢声笑语,仿佛大学里去春游时的快乐。

        进山后的故事,就如电影《盲山》所叙,怎一个悲字了得。

        进山后的故事,有了电影图文声并茂的叙述,这里就不再罗嗦了。

        哪里是避风的港湾

        2008年3月中旬,春寒料峭。陕南出秦岭得某条山路上,飞快地颠簸着一辆白色面包车。蓬头垢面身心疲惫的吴雪梅坐在专为营救她而来的由便衣警察开的便衣车上,白色面包车的剧烈颠簸已经把她身体和大脑颠簸的同样全是麻木了。吴雪梅得心里如同这陕南的春天一样寒冷,没有丝毫的兴奋和欢欣。

        迅速安全地离开这片叫做秃头岭的山区后,面包车把他们送到县城的火车站。父亲千恩万谢过几位警察后,带上吴雪梅做火车回了川北老家小镇。

        吴雪梅太疲惫了,她的确需要好好调整休息一段时间了,温暖的家才是自己最温馨的避风得港湾。

        但是,从刚踏上小镇的第一步起,吴雪梅就没有感到这种回家的感觉。小镇上的人们看着她的异样得目光,不再有从前她考上大学后的那种羡慕与嫉妒,而是那么的让她害怕与心寒。

        回到家里,母亲的哭泣刚刚温暖她冰冷的心,弟弟已经泼来一瓢凉水,家里为了找她、去救她又欠了7000元的债,其中有3500还是高利贷。

        看着弟弟失望、忧郁、恨恨的眼光,吴雪梅总觉得那恨的箭头是射向她的,如果没有她的事件发生,家里就不会变得这样,现在本来不该发生的却发生了,该发生的却没有发生,一切都是如此的无可奈何,一切都是如此的让人凄凄惶惶。

        身心疲惫的吴雪梅回到家里后完全得不到休息。邻居异样的目光刺得她只能整日窝在家中。父母那阴郁忧愁的目光和硬要勉强对他微笑的神情让她心痛。恍惚间她又能感觉到在秃子岭黄德贵家的那种恨意。黄德贵,那龌龊的形象刚晃过脑海,一个白白胖胖可爱的宝宝面庞就占据在她的脑海不肯走了。那时她的宝宝啊,匆忙离开黄家时被迫放下了还在吃奶的宝宝。十月怀胎、惨痛的分娩、193天的日日夜夜,还不会叫妈妈的宝宝就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吗?自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宝宝了吗?无法宁静!

        这原来是志鹏的姐姐。此刻宾宾已经整理好心情准备向街上出发。准备借着好久不见了帮他散散心。

        这个赶集日因为是当月第一个所以街上的人非常多,在街上各种叫卖声,小孩儿哭闹声,讨价还价声相互混杂。宾宾看了下时间,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便决定在街上闲逛一下。宾宾突然停住了脚步。“走,你怎么这么不听话,要个东西就一定要得到手,那个玩具出价那么贵有啥好玩儿的。”在不远处一个妇人正对自己的估计坐车都得免费的孩子说道。而那小孩儿依旧哭个不停,用手不断横擦着眼泪。

        “爸爸,我想吃沙琪玛。”

        “出来才多一会儿,就要这个要哪个。”

        “不啊,给我买一点嘛,”

        “走,这个他又不肯少价,我们换一家去买”

        “你一会儿又不会买了,那边都差不多的。”

        “哪那么好吃啊,我没像你那样。再闹下次不让你来街上了。”

        多么熟悉的一幕啊,在宾宾的眼前浮现出小时候和爸爸去集上的血泪史。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他们的要求真的不算高,只是想在集上能吃一点零食,买上一个冰棍,在他们脸上就会笑的像花儿一样。当然,现在的宾宾依旧不能理解爸爸的用意。

        和志鹏会面后,宾宾带志鹏去了自己的小学,在这里两人想起了曾经一起玩耍嬉戏的场景,由于志鹏有心事,又不好和宾宾讲于是两人没多久就各自散了,只是约好了下次玩儿的时间。

         回到家的宾宾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在父亲的桌上随手拿起一 本书翻了起来。原本只是翻着玩儿,结果里面的内容却让宾宾感到了一丝快意。

        历史发展故事

        宇宙拥有无法想象的浩瀚空间,诸神掌控着宇宙,管理着所有资源,创造了无数生命。女神帕尼尔·米娜最初掌控的就是一团散发着深紫色幽邃光芒的能量团,能量团不断吸收着宇宙空间的能量,这就像是她的魔法球,转换着不同的形态,不时折射出耀眼的光芒,而在能量团的中心是最纯粹的白光,它的体积非常小,如同女神的一滴眼泪,女神米娜作为守护神守护着它,它也像孩子一般沉睡着,又孕育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女神米娜感受到了能量团在剧烈地颤抖着,即使是女神的法杖也无法保持它的平衡,还加速了它的爆发,无奈之下,女神用保护罩将它保护起来,某一刻,能量团爆炸了,如雾气般的散发着它积蓄已久的能量,星星点点,色彩斑斓,都聚拢在椭圆型的保护罩内,大的物质吸引着小能量靠近它,并一点点扩展自己的体积,这时女神发现她所期望的将要一点点发生,充满智慧的魔法球将带给她无与伦比的惊喜。

        宇宙大爆炸时,能量团并没有均匀的散开,而是开始聚拢创造着更高水平的物质,它们自身所带的引力把周围的气云和星尘挤压在一起,导致压力与热能猛烈上升,温度上升到千百万度时,原来的能量创造出一种新的发光发热的元素,引发了能量爆炸,构成了首批恒星,刹那间,恒星如烽火般散发着光源,点亮了宇宙的一隅,女神惊奇地发现,由这些拥有巨大能量的星星点点组成了星河般的壮观景象,就叫银河系吧!数亿的恒星始终散发着灼热的光,虽然耀眼,却没有一点生机,这该怎么办呢?魔法球有着它的秘密,那些新生的恒星(超级新星)拥有着巨大且不稳定的能量,为了银河系的发展与稳定,超级新星爆炸了,为星球的发展提供了用之不竭的能量与元素,它们是一切发展的基石,虽然它们爆炸了,却又无处不在。接着恒星爆炸,每一代的恒星爆炸都会产生更多更重要的能量与元素,为新的发展提供着足够的材料,终于一颗新的恒星诞生了,女神米娜称之为太阳,它非常庞大,聚集了太阳系里99.99%的气体与尘埃,因为它具有超强的引力,引导着很多星球围绕着它,建立起来一个非常平衡的体系,这些星球不同于太阳这样的发光发热体,它本身是实体的物质构成,围绕太阳旋转,如同慢慢地行走一般,女神米娜称之为行星,而这时,她发现太阳系里第三个星体非常与众不同,便留心它的发展。

        这行星整个都是熔岩,火红的岩浆从地面缺口中喷发而出,大量的火星溅出,颜色深浅不一,滚烫的岩浆弥漫着行星,有时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其表面大量黑色的火山岩。改变着一切混乱状态的,便是这个行星的引力,较轻的物质渐渐漂向表层,形成坚固的外壳,较重的物质汇集到正中央,形成一个核心。其引力还创造着一个保护罩,一个有磁场的环境,保护着行星免受太阳致命粒子的袭击。

                                                第十六章

        这个特殊的星球(地球)仍然处在它的萌芽阶段,而这一次魔法球为它提供的是一个重要的伙伴。一颗相当于火星体积的陨石猛力地撞向地球,地球吞没了所有的撞击力,有一团被熔化了的残骸弹向了太空,不久被地球的引力聚集起来,形成围绕地球运行的第二个星球(月球)。月球一直维持着地球的稳定性,它的引力平衡着地球的晃动,减少地球猛烈的气候动荡,而那次导致月球形成的撞击,令地球在自己的轴心线上倾斜了,却给它的发展带来了赖以生存的季节变化,这为生物的诞生及演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月球的引力逐渐减慢地球的自转速度,由原来的六小时到现在的二十四小时。这时地球的温度相当高,还容纳不了水份的出现,但大气却有一种蒸发了的烟雾——蒸气。蒸气积累成了乌云,遮蔽了天空,这时雷电闪烁,水雾凝成水滴从空中落下来,一点点水滴聚成一串串水珠,最后汇成一盆盆大雨落在大地上,由水坑聚成河流,经过上亿年形成了汪洋大海。

        在原始的海洋底下,由宇宙大爆炸以来存在的各种元素开始链 接、排列、形成了最原始神秘的生命密码——细胞。由许许多多的细胞组成微生物,每一个出现的生命都是细小的,简单的,并且充满无限的可能性。它们利用太阳的光照制造出氧气,氧气漂向空中,可供生物生存的环境慢慢形成。然后开始了细胞的进化之旅,从最初的单细胞到多细胞,它们利用着身边的资源并向更高一层进化,从无脊椎到有脊椎生物,比如鱼的出现,直到大气层和臭氧层的出现之前,一切动植物都要依靠海洋生存。又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海洋水平线开始下降,露出了坚固的地面,植物开始遍布地球,生长从小草到参天大树,而动物要晚得多走上地面,两栖动物是第一个走上地面的生物,它觉得地面上有丰富的食物,空气中有充足的氧气,是非常理想的生存之地,但生物的繁衍却是个问题,新生的宝宝脱离不了水的养护,直到一个新生的宝宝由蛋壳包围起的水分养护着,两栖动物才完全脱离了对海洋的需要,更深入地走向陆地。

        早期的地球上演着不同生物掌控统治地位的故事,从海洋走出的巨型生物到大型的恐龙,伴随着一些小型哺乳动物。这时地壳裂开,大陆漂移,早期地球也发生着毁灭性的灾难,一颗小行星撞向地球,导致海水泛滥,乌云密布,地球气温骤降,大型的动物比如恐龙、三角龙相继死去,只剩下了它们的骨架,留给哺乳动物发展的历史舞台。小型哺乳动物逐渐演化,第一批灵长动物出现了,它们拥有向前看的双眼,手指可以灵活地抓东西,居住在热带地区,那里有着丰富的树叶瓜果食物资源。

        种子在土壤中发芽生长,草原几乎同一时间在全球出现,它们的生长抢去茂密大树的营养物质,树与树之间的间隔距离越来越远,一棵树上的猿猴越来越多,树上的果子食物则越来越少,猿猴就必须下到地面去寻找食物。到草原上寻找食物,当猿猴走到地面时,不断地远眺以便发现更远的地方,寻找更多的食物,它们逐渐用两脚走路,手则解放出来可以自由活动。

        一群类人猿手拿木棍或是有一边较为锋利的石头,无意识地排成一列寻找着食物或有用的东西。一只离群的小羚羊的出现,无疑带给他们巨大的欢喜,因为羚羊在遇到危险时,总是趴在草丛中一动不动,很容易捕捉到。他们除了狩猎小动物,也会去找些昆虫食用,从而渐渐地记住那些动物和昆虫的食用,药用以及它们的巢穴等等,在太阳下山,气温下降之前,他们得回到居住地。

        他们的居住地是在离一条河流不远的地方,而除了有狩猎的人以外,还有捕鱼的,以及负责在附近寻找些可食用性植物的女性类人猿。他们大多都有这亲属关系,几十个人聚集在一起生活。今天无疑是有着丰富的晚餐,狩猎的人带回来的羚羊肉,以及在居住地附近找到的一些吃的,女性接过男性带回来的羚羊肉,拿到河边处理,用比较锋利的骨刀剥开羚羊皮交给其他人拿去晾晒,再将羚羊肚子剖开,不吃的部分用大树叶包起来,挂在一棵树上,最后把羚羊洗干净,绑在一条木棍上。火堆已经点着了,就是在地面挖一个坑,周围放上大的石块以免火势蔓延,在再两边架上两根粗树枝的架子,把羚羊架上去熏烤,女性还会用石锅准备些青菜叶子汤,她们找到一些可食用的植物放在干净的水中煮开,用木制的碗盛来一个个品尝。

        在一些人忙碌着准备晚饭时,还有些找来树枝和干草搭建他们晚上住的地方,找棵粗壮的树干作为棚的主干,如果没有就砍来一棵粗壮的树,再挖一个深坑,把树干粗的一头放进去,再填上土以保证树干的稳定,四周再如法炮制安置一些比较粗的树干,四周的树干围成一个圆圈,而中央的树干就是中央那个点,树干与树干之间用树枝和一些柔软树皮搓成的线绑在一起,这些需要很多人一起帮忙出力完成,支架搭好了,再将找来的干草分成一把一把的把草根那头绑在一起,从圆型棚顶按顺序一点点搭在棚顶,一般要铺上两三层厚才足够遮风挡雨,四周可以用大的树叶或者更多的干草围成,将干草排列整齐分成一小束一小束,然后用线一上一下从中穿梭,隔一小点距离再用线像之前那样绑着,柔软的干草一下就紧实起来可以遮风挡雨了,而且还可以当垫子用,晚上睡在上面隔绝地面湿气。

        从他们走过无边无际的草原,来到有山的地方,发现这里有河流,有水草,于是就在这里定居下来,圆顶棚的小屋已经建好了六七个,背靠山,面向水,食物也比较丰富,所以他们除了寻找食物外,更多的时候是陪伴着自己的亲属,这里的小孩他们一视同仁,在晚饭的时间,他们围坐在火堆旁,羚羊肉表面的脂肪在火的烘烤下流出油脂,不断地翻转,让每一面肉都烤熟了,肉更有香味了,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吃肉,在一个个地盛完草叶汤后,一位比较年长的女性,大概是这个部落的首领,用骨刀切下肉来分给每一个人,大家围坐吃喝谈笑。

                                                           第十七章

        宾宾觉得这本书的视角非常不错,以前从没看到过这样的历史。于是便继续往下看了下去。

        上面我写的这个原始人的故事是美好而单纯的,写到他们把羚羊肉煮熟来吃,还会搭建棚屋,对待小孩一视同仁,女性在部落占有较高地位等等,实际上的原始生活以及现在有些未开化的部落他们真实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有一些事例可以再此分享一下。原始人类虽然以吃谷类、蔬菜为生,但仍嗜肉欲狂,他们会去吃,狮子老虎吃完剩下的甫肉,经常不愿费时劳神去煮熟食来吃,而是捕来的野兽立即生吃,狼吞虎咽,除了骨头以外全部吞食。整个部落的人聚集在一起,在海滩上大摆宴会,聚食死去的鲸鱼可达一周之久。

         南美洲印第安人捕到鱼时,在鳃后将到它咬死,然后再从头到 尾地吃下去。原始人的食谱非常复杂而庞大,多达数百种可以吃的食物,如甲壳类、蜥蜴、海胆、青蛙、蛤蟆、蜗牛、鼠类、蜘蛛、蚯蚓、蝎子、蟑螂、蜈蚣、蝗虫、毛虫、蛇、蟒、树根、虱子、昆虫、幼虫、爬虫的卵、以及鸟卵等等,只要是他们捕捉到的,哪怕是可能付出极高的生命代价,他们仍然愿意去尝试上千万种食物。

        除了上面列举的一些可吃食物外,原始人还加上了微妙的一项——它的同类。几乎最原始的部落都可发现是食人的,人肉是重要的交易品之一,在上刚果居住的人,不管男女老幼都公开地当作食品买卖,人肉如同今日的猪羊肉一样在市场上出售。在所罗门岛上有些人还宁愿把妇女养得肥肥胖胖的,像猪一样作为祭祀。曾经有一个故事,就是一个国王派出一艘大船,让他们从东方带回贡品,当他们既定的航线被季风扰乱后,漫无目的地在海上漂着,直到有一天上了一座小岛,所有的船员受到了当地土著居民的礼遇,他们被请到一个用牢固的木柱搭建的地方,每天当地的土著都会端上各种肉类水果等食物,饿坏了的水手们大吃大喝,其中有个瘦小的男孩只吃他该吃分量,不多吃也不多拿,因为他也抢不过那些成年水手们,一天天过去了,那些水手们变得越来越胖,土著的酋长过来看了后,指挥着土著们把门打开选出其中最胖的一个,土著居民们把他用绳子绑起来高高兴兴地朝山上走去。这时水手们慌了,想要走出这个牢房,却因为太胖了怎么也挤不出去。而那个小男孩轻松地走了出去,看到被带出去的人,绑在山顶最高出,献祭给土著认为的神灵——秃鹰,想要逃跑,却被土著抓了回来,关在小黑屋里,接下来的一两天被土著硬塞各种食物,身体渐渐胖起来了,小男孩急中生智,他发现这些香料十分特别,用作调味料再好不过了,于是他撕下身上的布,装了一大包绑在自己的肚子上,再把肉和着面粉涂到自己身上,等得到祭祀的人觉得这个小男孩已经可以拿去祭祀了,就把他绑在木桩上就下山了,任由秃鹰去啄食,这时小男孩扭动身子从绳子中钻出来,用木棍赶跑了秃鹰,然后乘着夜色下山,找到一艘小船,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国度,把香料献给国王,顺利地完成了他的任务,其中就提到了以人作为祭品,如果没有外来人,很有可能就是当地土著人献祭。

        最原始部落有食同类骨与肉,把血也视为佳肴,甚至素食的原始人对血也很感兴趣。人血在部落里一直是被认为和气与大方的饮料,有的作药用(就连古代也有皇帝病了,需要亲骨肉的心头肉或者献血方能医好的故事),有时又用在祭祀或盟约里,通常又认为是可以增加饮用者去作牺牲者的胆力。而且嗜食人并无愧疚感,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吃人肉和吃兽肉并无区别,而且在他们看来,与其让某个人白白死去,不如让他的死更有利用价值一些——烤来吃掉。

        历经万年的原始狩猎

        从原始狩猎到农业发展历经万年之久,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原因让原始的人久久不肯进入更高的历史阶段,始终停留在四处迁移狩猎采集的水平阶段,要知道就在原始人采集植食用时,他们就已经掌握了一些植物的生长需要,比如空气水分,生长季节,每当某种植物快要收获时,他们就会准时出现在那里采集野生植物,这就已经证明他们可以栽培植物发展农业,然而他们并没有很早进入农业社会,直到一万年以后,其中有哪些原因呢?

        首先是从未被开发破坏过的大自然,可以提供上万种动植物作为他们的食物来源,从树上的果实、树枝的嫩叶、草丛的小果子以及地上的草根都能让他们填饱肚子,地面的兽类、地下的虫类、水中的鱼类和天上的鸟类,总的来说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绝大部分都会被已经学会使用各类工具的原始人捉来作为食物。

        其次通过大自然提供的各类食物,从营养方面,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蛋白质,以及一些微量元素维生素都会经由他们吃不同的食物得到补充,而且常年四处迁移,防止各类细菌在某一处繁衍传染到他们身上,比如农业时代,人们被固定在同一个地方,农民就生活在自己的排泄物上,地下水也可能会被污染,很容易感染细菌。而且常年的奔波使得他们的身体素质很好,身体得到充分的锻炼,他们中十分之一的人都活得超过六十岁。

        在他们的时代,男女平等,男性负责狩猎,女性负责采集,虽然他们都很喜欢男性狩猎回来的肉类,但更多的是以女性在居住地附近寻找到的植物蔬菜、采集到的水果、昆虫作为他们食物的主要来源,所以很多部落的首领由女性担当,孩子也是留在女方的部落抚养。而且基本上他们会控制部落的人数,年迈的人可能会被驱逐、成年的男性被放逐,如果女性生下一对双胞胎,但只会留下一个,还有一个孩子未断奶,就算再生下一个也会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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