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人对自己喜爱的人,表现就会有所偏颇,人们对于自己讨厌的人,表现就会有所偏颇......。最近思考的比较多的正好就是“偏心”也就是“偏颇”,从工作、生活多个方面都有思及,今天看《大学》里的这一段就特别有共鸣。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讲,就是自己喜爱的人,坏的也是好的,对于自己不喜欢甚至讨厌的人,则好也是坏的,对于普通人来讲,也就是这个境界了。
和老公谈恋爱伊始,虽然很细微,但还是凭着一种本能感受到婆婆更喜欢老公的弟弟,关系会更亲密些。后来相熟了,知道双胞胎兄弟小时侯虽然都是由婆婆和奶奶一起带,但是晚上睡觉则不免要分开,老公由奶奶带睡,其弟则由婆婆带睡,如此一来,婆婆更喜爱小叔子些也就很自然了。一个家庭两个以上兄弟姐妹,父母对孩子的喜爱程度有所不同,我觉得是特别正常的一件事,人与人之间,因为个性脾气的不同,相处时间的长短,甚至还有八字合不合的问题存在,对于不同的人会产生不同的喜爱或厌恶实属正常,当然对自己的孩子只会有喜爱程度的不同,应该不至于厌恶。这是一种本能,确实是人无法通过意念去控制的。
是否偏颇则属于行为层面,这里的行为可以是精神层面的表现出来的爱意,可以是语言上的赞赏,更多的则物质上的倾斜。因了喜爱就啥都是好的都给,因为不喜爱就啥都不给或者给得少,这是修身不到的结果。
所以一直以来都觉得婆婆真的是修为极高了,虽然从一开始我就能感觉到婆婆对两兄弟喜爱程度有所不同,但从始至终,婆婆都在做“一碗水端平”的事,无论大事小事,都在让我们两个儿媳妇觉得婆婆是很公平的。印象最深的是婆婆把小侄子带到1岁就在一次吃饭时明确说:“阿玲,你现在可以考虑怀胎了,等你怀上了,我就开始带你们家的孩子,小杨(妯娌),你们要自己想好办法”。要知道中国多少婆媳关系就是因为婆婆对带孩子的时间分配不公所引起的,这可能也是我们婆媳三个人十几年从不红脸的根本所在。
回到娘家,我们也是姐妹俩,很明显,从个性脾气来讲,我和妈妈更相投些,虽然我觉得妈妈在对我们姐妹俩的爱上不分伯仲,在物质层面老妈的个性也是绝对公平,但是在言语的赞赏方面确实有所偏颇了,对外可能更多的表示对我的各种引以为傲,家里大事小事也更多的和我商量处理,在爸爸弥留的最后时间里更是如此,而作为成年人的妹妹自然敏感而不悦,她觉得自己也能为家庭出力,为什么什么事都只和姐姐商量呢?所以在这一点上,我反而经常和我妈妈讲讲婆婆在兄弟两个家庭间的处理之道,希望老妈在语言的赞赏方面减少对我的夸耀,而能去多讲讲妹妹的闪光点。好在虽然我和妹妹个性确实差异较大,但我们俩姐妹都深知对方都有着善良、不贪父母钱财的刚直秉性,所以至今还不至于造成家庭成员有很大的嫌隙,但对于一个独立的个体来讲,得到来自父母平等的对待大概也是最基本的诉求了。
除了在生活上的思考,自己作为一个既为人下属又为人领导的角色,最近在工作方面也正在思考这个问题,自省自己是否会有所偏颇,以及未来应该要怎么做。与生活中一样,因为人的价值观的不同,思维方式的不同,工作行为模式的不同,和可能的八字合不合,确实会造成一个领导对不同的下属会有不同的喜爱程度,比如对于一个急性子领导来说,要很喜爱一个严重拖延症的下属确实有点难。所以对所能感知到领导对不同人有不同喜爱程度特别能理解,包括自己不是被最喜爱的那个也还能一样的理解。还是因为这是一种本能,用现代的些的说法,则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无形的能量相吸或相斥的情
况。
反求褚已,真的是时刻自省在工作中是否会不自觉的做了那个偏颇者,《大学》里还有一段话:“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简而言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工作自己不希望受到偏颇对待,那么也要深刻反省自己是否有偏颇于下属。只要是职业道德没有问题,工作能力适岗的员工,无论喜爱程度如何,要时刻保持清醒,不在具体的事情上有所偏颇,小到批评表扬,大到加薪升职,须严格按真才实干去评判,而不能因“所亲爱而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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