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时,我每天中午放学回家,吃过饭就坐在收音机前听评书联播。我记得我听过的评书有:《薛刚反唐》、《杨家将》、《刘秀传》、《樊梨花》,后来还有《红楼梦》。我似乎在眼前看见那些将士杀马过去,劈刀斩将。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家庭收音机是那种老式的大家伙。我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沉浸在抑扬顿挫的语音所描绘的奇妙世界里。
评书给了我最早的文学启蒙,赋予我想像力。
上初中时,父亲出差沈阳,给我买回来一个很时尚的录音机。那年代,拥有一部录音机的家庭还不多。现在想,父亲真不愧是大学生,有远见,舍得花钱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条件。我用这部录音机听了初中课本的英语磁带。
高中时,我用我家那部摩登的四合一录放机,陆续收听了BBC和美国之音。大学毕业后,在家等待就业手续的那几个月里,我听了很久的英语广播。 约翰·丹佛的《Take Me Home,Country Roads 》让我百听不厌。我想像在连绵的落基山脉下,落日余晖中,弯曲的山路上,约翰·丹佛返回故乡的孤独身影。
上大学后,我买了一个收录机。临睡前,我躺在床上听台湾人讲英语。台湾人说话的声调和语气柔柔的,听着很舒服。
收音机从上铺掉下来,摔裂了一个口子,我看着心疼。等我班一个会修电器的男生帮我修好,心里才稍有安慰。
工作后,我用工资买了一个质量很好的收音机,能接受很宽范围的短波,听国外很多电台。那段时间,我听张冰姿外贸英语听了很久,她那舒缓轻柔的声音烙在我记忆里。
我将收音机带到教室去。每晚六点半,戴上耳机听一个固定的英语成语节目。有一天,我出教室办事,回来发现收音机不在了。谁拿走了。
我又花二百块钱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收音机,再去哪儿都带着。
研究生期间,我继续我听收音机的习惯,我班同学都知道我听收音机的“传说”。
结婚后,又上了班,我的生活被日常琐事填满,再加上有了电脑,收音机从此从我的世界消失了。
移民到卡城后,在刚买下的房屋里,我们发现地下室角落里有一个落满灰尘的老式收音机,不大不小,挺可爱的。待插上电源,调好频,音乐就响起来。我拎上来,放在厨房,偶尔拧开听新闻和音乐。
我喜欢开车时听收音机。我家那辆van的空间恰到好处地增强了音乐的环绕立体声效果。如果遇到我喜欢的歌曲,我就调很大声给自己听,有时到家还舍不得关掉。
儿子房间有一个很小很小的迷你收音机。我将这个小小收音机换上新电池,拿到我房间。
那几天我头疼得厉害。我将它放在枕边,打开它,听到小小的匣子流淌出音乐。我将声音调到不打扰人,但自己依然听得清晰。听着听着,我紧绷的神经渐渐放松了,我的思绪被带走了,带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悠扬的音乐里,我似乎回到从前的故乡,少女的我坐在夕阳西下的黄昏里听远方传来的歌曲。那时侯,我不知道我的未来注定要和多数人一样,读大学,结婚,生子,为生活奔波,在不同的年龄遭遇不同的烦恼;那时侯,我以为人生会和眼前的音乐一样美妙动听;那时侯,我多么向往我现在的脚下所踏着的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