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打开一本书,翻看几页发现不是自己喜欢的风格,就立即将之放回书架,转身翻看另外一本。从早晨到晚上,我将所有的书翻了个遍,没有一本能让我耐心地翻到第十页的。我盘着腿坐在地板上看着满当当的书架,感到格外失望。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问题出现在那里,总怀疑这些书不够好,要么叙述方式不符合我的口味,要么不能迅速高效地解决我的问题。
我总觉得自己的书架上少了一本书,我不知道它在哪里,我一直在不停地找啊找,在各大书店里,在图书馆里。为了找到这本书,我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最终却一无所获。
我对一本书最痴迷的时候,是在得到它之前,就像男子对心爱的姑娘最深情的时候是在尚未解开她的衣扣的时候。
当我将钱递到收银员手中,我对这本书的爱达到了高潮,我的心激动得怦怦跳。当我将这本书捧在手里,我的爱开始落潮。一旦我撕开它的包装膜,打开它的扉页,我的爱迅速减退,直至消失。
我把它带回家,塞进书架里,任由它跟着它们一起生尘。我知道,在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再将它取出来翻阅。所以,我的书大多是崭新的,都是饱受我的冷落的。
我时常盼望着有人问我借书,我可以趁机将它们打发走,以免不停地在那里引发我的失望和隐隐的罪恶感。于是,我最爱送别人的礼物是书籍,收到礼物的人还误以为我是一位爱书的有学识有修养的人,对我更加尊重。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有一种病叫“囤物癖”,那是由永不满足的贪婪造成的。我不是真的爱读书,我是爱“得到”。我就像一个皇帝后宫佳丽三千,却让它们如同一个个孤独的宫女望着漆黑的天空“轻罗小扇扑流萤”。
在中国一个安静的村落里流传着“书神”的说法,那里的人坚信不爱惜书、纸的人会受到神的惩罚。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我不安了好久。
我站在书架前,仰视着我买来的这些书:《红楼梦》《鲁迅精选集》《汪曾祺小说全编》《张爱玲经典小说集》《百年孤独》《古文观止》《希腊古典神话》《莎士比亚戏剧选》......我还想要什么呢?我一直以来都捧着金饭碗沿街乞讨啊!
我开始反省自己的贪婪和浮躁,开始静下来、慢下来,一本书一本书地看,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从第一页一字不落地看至最后一页,边看边做摘抄。
我不再不求甚解,囫囵吞枣,看不懂的地方就停下来,翻翻字典,查查资料。一本书看完之后,尝试着把自己的感动和思考用文字记录下来。
好的书看完一遍之后再看一遍,经典名著更要反复阅读,每次重读都能像初读那样一个新的世界在我的面前铺展开来。
我终于学会了读书,终于在读书的过程得到满足和兴奋。
当我学会读书后,我的写作水平也得到了些许提高,其中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那些我喜欢的经典名著,当我反复读它们,它们就进入了我的血里、肉里、骨子里,原作者的一些东西就成了我的一些东西。
我们读一本书,想读些什么呢?是想看看书中的男女主角最后是不是在一起?最后是不是过着幸福的生活?我们似乎已经过了这种看热闹的幼稚年纪了。
我们还有什么故事没有听说过呢?隔壁老王家里、大街上、报纸上有那么新闻发生,如果我们想看热闹的话,大可不必寂寞地孤寂地在书中寻找吧。
我们读书是想得到更深更长久的东西。而要得到这些东西,需要去静心品味,需要深入到一本书中,而不是走马观花似的翻开一本又一本。
曾国藩有言:“读经有一耐字诀。一句不通,不看下句,今日不通,明日再读;今年不精,明年再读,此所谓耐也。困时切莫间断,熬过此关,便可少进。再进再困,再熬再奋,自有亨通精进之日。不特写字,凡事都有极困难之时,打得通的,便是好汉。”
开卷并非有益,不读无益书,每天都有那么多新书流入市场,真正具有购买价值的、值得阅读的并不多。这就需要在购书之前仔细鉴别,只买好书。
而你一旦将一本书买回家中,就要像对待一个朋友一样忠诚,认认真真地将它读完,让它在你这里发挥自己的价值。
“吹灭读书灯,一身都是月。”读书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它让我们从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一地鸡毛中抽身,让我们打开窗户探出头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我会将读书作为一生的爱好,我更要时刻提醒自己我的爱好应该是“读书”而不是“购买”,书是用来读的而不是用来作为摆设的。
我已经很少买书了。在我将书架上的书读完之前,我尽量不再去买书。我知道,我最想要的那本书,已经在我的书架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