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总算睡了一个舒服的懒觉,追了一会剧。午饭后喝两杯茶,就背起羽毛球拍,骑着小电车,突突突去上羽毛球课了。
下午不小心扭伤了脚,走路有一点点痛,晚上一看肿了一小块,但好像没怎么伤到骨头,明天再观察看看,不行再去看医生。
得知今天闺蜜生日却还在上班,于是趁下课还早,说去找她喝茶聊天,实际偷偷给她买个小蛋糕,也买了一个小熊猫公仔。
挑的过程中,有种回到初中时期的心情,毕竟好久好久没有像今天一样在实体店给朋友挑选礼物,那一刻的心情很兴奋。
最后闺蜜拿到小熊猫后拍个照,又把它送回给我,因为她听到我说我喜欢,她对公仔又没有很爱的程度,所以借花献佛又送回给我。哈哈,送出去喜欢的礼物,又收回来,居然没有丝毫不开心,反而觉得是自己收到礼物,很满足。
人有时候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偶尔遇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即使价钱并不是超过自己的承受范围,但依然会不自觉权衡利弊,思考自己现在掏钱买回去后是不是会后悔?考虑想买的心情会不会是一时兴起、冲动消费?但一旦这个东西是为了买来送给别人的,似乎就觉得买得下手,并且很大方买单。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人开始变得只懂得取悦别人,却唯独忘了去取悦自己。自己也很重要啊,自己也值得拥有一切美好的事物啊。看着手里的小熊猫,我才明白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有多好,原来快乐这么简单,原来取悦自己,这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