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30天通知,显然你们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工作上有疏忽。这样的情况下,建议的做法是,询问相关负责人是否有续签意向。客观的讲,确实很多公司管理或人资水平原因,可能造成这样的误会。
如果你希望续签,先知道公司的想法,再计划自己的下一步。不建议一激动就辞职了,小心冲动的惩罚,如果公司无意解聘,莽撞伤感情;如果公司有意逼你走,你就中计了。
其实合同即将到期,要紧张的是公司而不是你。劳动法规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为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换句话说,如果公司装傻充愣,你也可以充楞卖傻,你是拥有话语权的一方。
为什么说用人单位是被动方,不是只有公司开除你才需要给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无续订意向,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你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参照,是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说,敌不动我不动,你傻乎乎先辞职了,不正中了敌人的圈套?巴不得你主动走呢……如果你能沉得住气,等公司先开口!
倘若真就是不想干了,高低老子不伺候了,那么,正常按照劳动法,应该也是提前30天提出辞职的书面申请。不过辞职这种事,只要交接不是很困难,没人接替你的工作,大多数公司都会尽快让你离开,毕竟你心思不在这了,这个因素公司也要考虑。
所以,可以提出辞职后,领导同意了,和他协商下,表露下希望尽快离开的意愿。
PS:其实领导是否想继续留用你,从他对你的态度中可以感知一二,如果感觉不好,早做准备,骑驴找着马,等着公司和你谈,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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