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读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有感之二

今天将刘震云的长篇小说《一句顶一万句》上半部读完,终于明白刘震云为何为本书起这么一个书名了,感觉的确很对题。

因为虽然是一部写人物的小说,并且很多都是写男主人翁杨摩西(吴摩西),这个人的事,感觉,与余华的活着,一样令人心酸。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短短的几年经历了太多生活的磨砺。由最初他父亲的磨豆腐,因为与他父亲脾气不对付,父亲对他也不像父亲,而像伙计,所以他感觉在家里压抑,从而想投奔喊喪的罗长礼,可是罗长礼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所以不可能跟着罗长礼。

于是阴差阳错地跟着学起了剃头,后来又学杀猪,破竹子,染布,跟着老詹信教,又到县政府大院内为县长老史种菜,为人挑水,扛大包,后来嫁给吴香香做馒头、卖馒头,又贩葱。因为贩葱早归,发现吴香香与打银器的老高私通,受吴香香父亲的要挟,带着巧玲去找吴香香,结果孩子又被卖老鼠药的老尤拐走。为了找孩子,几乎跑遍了河南各大城市。吃的苦头无数。整个过程,好像杨宝顺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可是哪一个行当都没做久,都丢了饭碗。

也活该他命不好,总是一件事赶着另一件事。最后有家不能回,走投无路,投国无门。

吴香香与老高逃跑,丢下一个孩子,结果孩子又被人拐跑,其实这些都不能全怨杨百顺。有时想想,他这个百顺叫的,好像处处不顺。最后只好离开延津,准备去兰州。

一个年轻人,十年时间,经历如此多的变故,也真是够丰富的。每一件事好像都是因为谋一句话,又好像不是。总之,言语在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人与人之间,真是奇怪,每一个都在寻找与自己说得上话的人。最后,寻来寻去,也是寻了一个寂寞。

杨百顺,由百顺到摩西,又到吴莫西,最后变得面目全非,但又好像没变,仍又回到孑然一身,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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