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能在不同场合看见这本书的名字,奥巴马给女儿的书单中也有这本书,早就下载到kindle里,中英文都下载了,之前下决心看了几次,看的中文版,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最近在学英语,因为老是能看见这本书,于是决定把它拿下。
刚开始看得特别艰难,龟速啊,到后半部分才开始好点,看了整整一个月才看完,要是中文的估计一天就看完了。
看了才发现这本书是一个青少年读物,但是内容却很深刻,从一个孩子的视角看待种族问题。种族问题即使是在今天的美国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知更鸟是一种无害的鸟儿,杀死一只知更鸟比喻杀死一个无辜的人。
书的前几章无非写的是孩童时代的一些无厘头、天马行空的事情,从父亲Atticus对孩子的教育上来看,父亲是一个正直、民主、不给孩子过多限制的人,烘托了人物的性格。然后就进入书的主题,一个无辜的黑人被卷入强奸案中,随着案子的发展,人物形象也逐渐鲜明起来,即使受到其他白人的威胁。虽然“被害人”明显在说谎,大家都知道,但在这个地方在黑人与白人的官司中,黑人从未胜诉过。他被判有罪,在羁押等待上诉期间,绝望地企图越狱,最后身中17枪惨死狱中。
手法上,作者一开头就埋下伏笔,她哥哥胳膊骨折,而骨折的原因在第二十八章才揭晓(全书共三十一章)。作者还长于渲染气氛,即使时看的英文版,也能体会到兄妹俩被坏人追杀的恐怖气氛,这个坏人就是胜诉的白人,因为他们的爸爸为黑人辩护,所以遭到白人的报复。当这个案子结束时,后面还有好几章,每一章开头都看似和案子无关,但到最后都有关。
这本书是作者哈珀.李的代表作,享誉文坛之后她迅速隐居起来,从此再无作品出版。当她的侄子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时,她回答说是:“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由此可见这本书的地位。在临终前几年她终于出版了第二本书,《设立守望者》,销量也迅速上升,可能是处于对作者的好奇,但这本书褒贬不一,Atticus的形象也有了很大转变。所以我不打算读这本书了。
【读书】To kill a mocking bird 杀死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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