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养过一只叫大毛的猫,只有短短几个月的缘分。
一天我bf出门倒垃圾的时候,她跟在bf身后大摇大摆走到我家里来,看他肥墩墩的而且干净健康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流浪猫,可问遍了楼上楼下周围邻居以及小区物管,都没有人丢猫,我们只好把这他留下来养着。本着贱名好养活的原则,我们给他取名大毛。
大毛大概是在上个主人家被教养的很好。她的眼睛很清透,仿佛能看透所有的东西。她对自己喜欢的人温顺慵懒,对不熟悉的人或物,却会保持着审视和警惕的状态。家里来了陌生人,她要脚前脚后跟着人家全部闻一遍,直到确认安全。钟点工来打扫卫生的时候,每打扫一个房间,她都会坐在那个房间的门口守着,寸步不离。 甚至我们喝水时,她都要伸个爪子进去沾湿,舔一口,然后才放心的走开。我们总是无奈的一边去洗杯子重新装干净的水一边安慰自己说,大毛这是在帮我们试毒。
大毛自动担负起了教育家里那只几个月大的阿拉斯加的责任。每天都花好多时间在养狗狗的大阳台上玩,狗狗还懵懵懂懂的不懂事就什么都跟着大毛学,很快就学会了大毛的开朗性格和与人亲近。甚至一些习惯动作都跟大毛有点像。
在两年多后的今天,这只如今体型已经硕大无比,制霸整个小区无敌手的阿拉斯加,在被别的小狗惹毛的时候,不是像犬类一样用嘴巴去咬或者叫,而是淡定的抬起右前爪,一巴掌直接呼过去。这是大毛的招牌动作。
几个月以后的一个夜晚,冬天,很冷。三毛失足从阳台上摔下去,第二天早上我们在楼下花园里找到她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我至今都没有弄清楚,是什么原因,会让她从自己最熟悉的大阳台上摔下去,就如,我也不清楚,她当时是如何就突然走进了我家。我们将三毛埋在公园里的一棵树下,从那以后每次去公园遛狗的时候,都会去那棵树下看看她,那里如今已经绿草油油。
其实我本来是个很不喜欢宠物的,我嫌宠物脏,还掉毛。从大毛开始,我喜欢上有宠物陪伴的生活,又先后养了几只猫,只是其他的猫,都只是猫,他们不是大毛。
直到,我遇见了三毛。
我总觉得,三毛是天堂的大毛派来的,也许她知道,我很需要她的陪伴。
三毛与我的缘分,依然有个莫名其妙很狗血的开始。那时候家里的一只猫暂住在朋友家时不小心走丢了,bf带着猫最爱的零食和罐头去花园里引诱好久才找回来。带回来了一看,呀,弄错了,她不是原来那只,只是跟那只长得非常相像而已。原来那只猫后来又去找了几次还是没找到,这只猫却因为动作习性与大毛有几分相似,被我留下来养着,取名三毛。(没错,大毛和三毛中间,还应该有个名字叫”二毛“,这个名字被bf送给了最喜欢来我家跟猫猫狗狗玩的一岁多的小外甥当小名,掩面~~)
三毛跟大毛很多地方很像,善于跟人互动并且爱管家里各种事。很多时候,似乎她才是家里的主子。
晚上我回家,她听到我上楼的脚步声,就会坐在门口的换鞋凳上等我,开心的时候还会在地上打几个滚。如果这时候她绕着我的腿一遍转圈圈一遍叫唤,那是在告诉我猫粮盆空了。晚上看到我要回卧室睡觉了,就会摇晃着跟我进房间,自己跑到飘窗上的大胖子垫子上睡。冬天冷的时候,会在飘窗上躺着,等到我进了被窝,她就会一下跳到床上,钻进我被窝里挨着我一起睡。 每天睡前都还记得去我床头柜上的杯子喝水,喝完优哉游哉的看着无奈的我去洗杯子然后重新倒一杯干净的。
三毛看上了我梳妆台的一角,直接把我放在上面的水乳面霜镜子全推地上,从此那个角落我什么都不能放只能干看着她优雅的坐在上面与我平视。为了方便她,我们在卫生间马桶旁边给她放了一个备用猫砂盆,每天早上我起床蹲马桶的时候,她也会钻进自己的猫砂盆里。然后我洗漱的时候,她就会蹲在马桶的水箱上,透过那上面小小的窗户一角,欣赏窗外伴着鸟语花香的晨光。
家里的阿拉斯加长大了,如今有80斤的块头,站起的时候比我还高,制霸整个小区狗界无敌手。 可他唯一害怕的生物,就是三毛。他和三毛不对付,平时一个住客厅一个住楼上花园各不相干,偶尔见面一遇上就开打,阿拉斯加从来都打不过三毛,有一次甚至被三毛一爪子挠破了鼻子,可怜兮兮的滴着血拱到我身边来求安慰。
可是,三毛的霸道只在家里,她害怕出门。每次带她出门,她都会很受惊的所在笼子一角,不安的叫唤着,完全不复在家里耀武扬威的气势。
家里另外一只猫被送出去配种两周都不在家的时候,三毛在家里里里外外的找她没找到,那段时间三毛每天都战战兢兢的。她可能以为,我们将另外一只猫送走了,下一个就轮到她了。
我明白,三毛曾经在外面流浪过,过过跟野猫抢食的日子,她再也不想回去那种生活。她可能会暗自庆幸,幸好当初因为贪吃猫罐头而被我bf逮回来。
也许,每只猫,或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像三毛一样,无意中遇到一个人,被抱回家,从此被妥善安放,互相陪伴。
像猫一样睡,忘却尘世的累
真的,以前我是不喜欢宠物的,从来不愿意养猫养狗,直到与现在的bf在一起。
他很喜欢养猫猫狗狗,现在做的工作也是宠物寄养。他抱回来第一只猫的时候,我跟他有过两个约定:第一他带回来他就要负责养,宠物的吃喝拉撒遛都由他负责我一概不管。第二,猫猫狗狗可以在家里任何地方玩但是不许进我的卧室,否则连猫带狗跟他一起丢出去。
他做到了,而且一直做得很好。而首先违背约定放弃原则的那个人,是我。。。。。。所以每次看到如今抱着三毛一个被窝睡觉一个杯子喝水的我,想起当年的约定他总要掩面笑得直不起腰。
有一天,bf突然问我,三毛的英文名叫啥?我灵机一动,说叫Echo。bf笑着说我太偏心,自己的英文名都舍得给三毛用。
我告诉他,从前有个叫三毛的女作家,跟我一样,也姓陈,英文名也叫Echo。她喜欢远方和流浪。
这也是冥冥之中,三毛与我的缘分。
愿我的三毛,和我,从此都不再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