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体系中,“惩罚”一直是重要的话题。它意味着用一些严肃的方法来纠正和规避孩子的不良行为。从长远来说,内部激励的作用要比外部惩罚的效果更有张力。但在很多情况下,适当惩罚对孩子却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针对某些危险行为。惩罚危险行为要有四个原则:惩罚及时;针对性强;情绪平稳;说理简短。
1.惩罚及时:当发现孩子有危险的行为倾向,要立刻进行惩罚,不要拖到几个小时以后甚至第二天,延迟惩罚效果会大打折扣,而及时惩罚更容易让孩子把错误和受罚原因紧密联系在一起。
2.针对性强:惩罚目标要明确,不能含糊和笼统。孩子喜欢在马路上跑,你不能说“你不听话,我就揍你”,因为“不听话”是个非常笼统的概念,它也许包含了生活中的大部分行为,所以惩罚“不听话”是相对无效的。
3.情绪平稳:很多家长在惩罚孩子的时候常常会陷入误区,带着情绪惩罚孩子,这样容易把握不好惩罚尺度,其出发点是为了教育孩子,结果却变成了对孩子的侮辱和伤害。
4.说理简短:在惩罚的时候,你的解释要简明扼要,向孩子说明是什么错误导致了现在的惩罚就可以了,不要长篇大论。
如果你要惩罚的不是危险行为,只是一个坏习惯,应该用什么方法呢?
结合自己平常惩罚孩子的方法,无非是体罚、强制命令、诱导及收回爱这四大类方法。如果想要儿童接受父母的规则,通常最有效的方法是诱导技术。而强制命令法效果是最差的。“收回爱”的效果很短暂,而且容易让孩子缺乏安全感,同样也不建议使用。
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要消除他们的违规行为,我们可以采取以奖励正确行为、忽略错误行为为主的方式;当孩子出现了危险性错误的时候,采取紧急的惩罚措施;体罚、强制命令、收回爱都需要非常谨慎地使用;最安全、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与孩子制定详细的规则(可以一起讨论),坚决执行且不断地强调这个规则,解释清楚限制他这么做的原因,直到他自己能够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规则的限制。惩罚从来就不是目的,而是让孩子变好的方式,如果我们能将自己的信息及时地传递给孩子,那么惩罚这件事情就完全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