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重拾笔杆,不用壮志难酬。
依稀记得,六年级之前最怕写作,老师布置的作文我总会偷偷把把范文稍改一通后交上去,我妈总吐槽我搞抄袭,我也没反驳。那时,更多的是我打心底里佩服别人写的范文,虚无缥缈地幻想着哪天我也可以有。
等真正学习写作时,是刚念初一,那时的我心血来潮,上语文写作课莫名变得用功,从而慢慢对写作有了敏感。很喜欢初一时的语文老师,她教我们细节描写很到位,自己还私下开辅导班。记得有次我发烧去医院看病还念念不忘在脑海里构思着她布置的作文提纲。
这种悄无声息的喜欢带着强烈的主观色彩,就像是喜欢一个人是没理由的一样吧,好的作文也被她当众表扬当过范文贴在墙角处作家长会的展览。
我自以为的骄傲放到父母面前却不值一提,他们语重心长教我要虚心,不能有半点倨傲,不能有点成就就沾沾自喜。然而我就这样一并把我的爱好也冲淡,很快忘了自己的初衷。
刚上高一时,军训我只去了两天就生病折回家,比起那些晒足7天的人还愁着怎么交军训感言时,我已经游刃有余把它写好了,我没有过多描写军训的画面,侧面也写出军训带我的主观感受,然后客观上以小见大点名我强调的“奋斗”主题。
虽然最后它石沉大海,杳无任何音信,但不可否认,我当时就赖上写作了。也许是暑假的小练笔,使我对语言表达更加感冒,开学的语文大规模考试占了很大优势,特别是作文。只可惜我还没看透是我的真爱,我习惯了它的存在,原来我太笃定ta不会离开,没想过它悄然离我而去后我会活得溃不成军。
就在我把她弄丢后,踟蹰不定想去找她,三年一晃而过,我仍没能和她继续成为最好的朋友。
高三那年冲刺时,我再一次遇见了她,特爱做语文阅读,和议论文写作,不管做作业多到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都不会在语文作业上偷工减料,甚至在完成好其他作业的情况下,还超过了别人的做题进度。
不时会得到语文老师的亲睐,不仅课上点名表扬我的作业质量,还钦点我帮别人看作文,那种自豪让我忽然觉得自己在沉睡中苏醒,原来生活可以不那么苟且,因为我还有诗和远方。庆幸那时我积蓄了开始的勇气。
我突然没来由地乖巧懂事,高考完第三天就跑去兼职,昼夜颠倒的作息使我身心巨累,就很想给自己充电,看书和学习,于是鬼斧神差地买了一摞子书,和英语一本厚厚的四级题。
刚踏入半个社会的我,好像就看到了职场的腥风血雨,励志要让自己变得更强,尽量每天都写日记。只是那股斗气在后来舒适圈的诱导下,有“望尽天涯路”的顿悟,可却没有“衣带渐宽终不悔”觉悟。兼职过后,我再也没了最初的能耐,看书写字这回事也渐淡渐退,最后没了然后。
大一开学忙各种社团组织,搞得我人模狗样,把阅读和写作更是抛之脑后,之前买的书还在宿舍柜子里“雪藏”,如今应该蒙上一层厚厚的灰了吧。
某日不经意打开家里的抽屉,翻出那本“珍藏已久”的书,掀开只看到一半处标记的书页,那些曾被遗忘如同隔世般的往事被瞬间回魂,忽然有了温度,呼吸,生命过去现在又被续接上了。
沉浸在读书写作里,让我原本焦虑无果的心被安抚得彻底,时间不枉,我终于活出了自己。
亲爱的,我和你阴差阳错地邂逅,却没能握紧你的手,这次,是上天再一次怜悯我,把你送回我身边,我一定不会再松手,无论如何,我们永远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