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去过很多城市,最让我留恋的,还是北京和成都。
去北京的时候我还很小,它是我长那么大见过最繁华的城市,在我的心里留下的永远是感叹。我记得恢宏的鸟巢,记得甜滋滋的晶莹剔透的王府井糖葫芦,还记得油光水滑的烤鸭。那个时候姑姑每次去王府井,都会带回来很多糖葫芦,放在冰箱里,我馋了就吃。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糖葫芦,一整个李子切开,淋上糖浆,甜甜的,比我小时候那些看起来脏脏的糖葫芦好吃百倍。
如果说北京是我懵懂时的震撼,那么成都就是我疲累时的一抹温柔。
我的家乡武汉,是一座繁华快节奏的大都市,这里有日渐顶立的高楼大厦,有永不停息的车水马龙,还有步履匆匆的人群。大家都爱它的热闹,我却只喜它残存的宁静。我是一个敏感多思的人,只有在那窄窄的里弄里我才能真正放松下来。我喜欢看爬山虎缠绕住整片墙壁,喜欢听老人打着扇子闲话家常,喜欢闻里弄里潮湿的气息,我从小在那长大,那是时光的味道。每一条看起来一样的里弄,走出去却是不一样的天地,那是孩子们探险的王国。
我不喜过分喧闹,也不喜宁静至极,成都正好,繁华与静谧交融。
我当时去成都的住处,前面就是九眼桥,后面便是太古里。晚上天气凉爽,我就会漫步到太古里,闻一下“奢靡”的气息。如果兴致高,我就会走远一点,去九眼桥的酒吧街,感受一下那里的纸醉金迷,再散步回住处,一路静得不像话,我觉得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去其他城市,可能要去那里最著名的景点,可如果去成都,与其去看宽窄巷子和锦里的人潮拥挤,不如去那些小巷子里走走,既不燥热也不烦闷,倒有点心旷神怡的意思。偶尔会看见一两个大爷坐在路边对弈,泡上一杯茶,旁边坐着挂着“采耳”牌子的手艺人。夜晚的成都,是五光十色的,橙色是路灯,彩色是灯牌,黑色是月色下斑驳的树影,迷离又触手可及。成都真的太舒服,舒服得我像活在梦里。
我喜欢成都,不只是它的静,还有它的辣和甜。辣使人清醒,甜给人慰藉。
我算是能吃辣的人,在成都吃辣刚刚好,辣度适合,气温也适合,还有那悠闲舒适的气氛,让我觉得坐在店里吃一整天的火锅也不算浪费时间。火辣的油,浓香的番茄,还有鲜嫩的牛肉,随意下在锅里,都是一出好戏,随意品尝一口,都能在舌尖开出莲花。辣味充斥口腔,再点上一碗冰粉,一碟红糖糍粑,甜辣交融,人生足矣。我从小爱吃甜,除了家乡,就只有成都最合我的口味,甜得不齁人,却也足够你记忆深刻。如今我对红糖糍粑的怀念,倒像是在北方上学时,夏天怀念家乡的小龙虾,秋天怀念家乡的大闸蟹,不够迫切,但想起来却已是心痒难耐。
赵雷说成都是他的第二故乡,那么我便说成都是我梦想的地方。它既可繁华,也可宁静,既有快节奏的生活,也有闲散的日子。
若我将来留恋故土,一定会选择家乡,但如果要我选择第二个生活的地方,除了成都,不会再有别的,那是我要和所爱之人白头偕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