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是年久失修、会漏风的破房子,风来的时候,都是不请自来的。每天太阳升了又落去,不问朝夕,而人却浑然不知中变了模样。最爱的那本书扉页已泛了黄;最早的那把琴落满了灰尘,琴弦已断尽;告别了陪伴我多年的那辆自行车,也告别了我的过去,现在它停在角落里,无人问津;最旧的那张碟片已碎成了几片。于是,所有无关紧要和至关重要的,被丢尽那所破房子,等待一阵风的不请自来。
前几天晚上,在宿舍里弹赵雷的《少年锦时》,不知不觉的鼻子居然酸了,下一句词到了嘴边哽住,被尘封了很久的回忆一股脑倾泻而出,有点像倒豆子,哗啦啦把我拉进回忆里。
一晴朗星夜,老人和小孩在夜空下乘凉,老人坐在院坝上纳鞋底,小孩和两条黄犬戏玩,老人讲了一个笨拙的民间故事,内容呢,实在记不起了。
世事漫随流水,算来梦里浮生。手指上传来一瞬刺痛,我有呼啦啦一下回到了现实。
还想起来那个四十多平米的小屋,那时我正喜欢郁达夫的《烟影》,“一汪秋水,依旧是澄蓝澈底。两岸的秋山,依旧在袅娜迎人。苍江几曲;就有九簇苇丛……”常把这些字眼在脑海里不断刻画,总觉得和想象中的故乡也差不了多少,可是,走过千山万水以后,无处是故乡。
友人说:
常以为自己是一个记性很差的人,其实很多事并没有忘记,只是被封尘住了,从小到大有很多回忆,只记得那时很简单。记忆中最早的是我三岁左右,家里很多大人吃饭,我脚腕被暖气管烫伤了,记不起是哪个长辈用毯子裹着我抱我出门看棒子地里的大白鹅,好多只;再后来应该是四五岁,姑姑家给了我家一台大头电脑,现在还记得,米白色,泛黄壳子,屏幕和老电视机一样,我玩《红警》,盟军任务第二关,姐姐正洗衣服,说玩了半个小时了,不让玩了,我这才跑到奶奶家去老太太的屋子里找老年钙奶饼干吃,四姑奶常骗我说,小孩吃老年饼干会变老,我那时竟惶恐了半天。
后来六岁了,该上学了,我也忘了当时是什么心情,反正一上午,没跟别的孩子似的哭着找妈,印象里,荞麦岭村小学有几排平房,油漆斑驳的滑梯,还有两个大花坛子,每天放学去奶奶家,打开点播频道,放上《变形金刚》,然后搬个凳子,上面摆一碗热水,泡老年饼干吃。那时每次去街里我都缠着我爸买一块橡皮泥,或是一只小王八,我爸不依,我就哭,最终也没买,然后坐上摩托车回家。现在我爸那辆125吃了好几年的灰了,但一直停在车库里,也没卖。我记得小时候体弱多病,我爸骑着它带我跑过很远的路。那时候每次过年,我爸骑着它,带着我们一家四口,你没看错。一家四口,一辆125,带着俩大人俩孩子,那时候我姐应该有十二三了。我爸骑着它从城南跑到城北,走街串巷。
我觉得有必要开个支线写一下我的老太太,她今年好像九十九岁了,我不信什么“曾祖母”什么的洋词儿,别扭,我们都叫她老太太。她生育了五个儿女,我爷、我大姑奶、二姑奶、三姑奶、四姑奶,他们都是很孝顺的子女,待我们这些小生也很好。老太太常讲很多故事,从清朝到抗美援朝,可惜我记不清了,她老人家也想不起来了。那时我常想:志愿军是怎样刺死美军的卫兵,去偷美军的饼干吃;为什么皇上不派人杀了驴一样大的猫……这些老故事给了我很多怪诞的想法。老太太常说她不住在平谷,家有六间瓦房,她父亲被她大爷骗到了这个小山沟里,因为她大爷欠了债,就糊弄老太太的父亲说,这里的土地多么多么好,然后他们一家子就迁过来了。老太太总是给我许多吃的,饼干、果丹皮、蛋糕……家里人都说在所有孩子中,她对我是最好的。家里人半开玩笑,说老太太看了一辈子孩子。确实如此,她生养了我爷爷、四个姑奶,又把我大姑、我爸、我二叔拉扯到大,又看我小姑、我姐、我堂姐,我们,看了三代孩子了。现在上学放假越来越少了,老人身体也越来越差了,听不见,看不清,消化也没以前好了,希望能多陪陪她。近两年每次回去看她,她都认不出我了,老把我认成我爸,可能我和我爸长得像,也可能老太太脑海里只记得我爸小时候的样子。我希望能有出息,在她还能看见东西的时候,领回去一个俊媳妇。我自有记忆时起,老太太的头发就是白的,后来白头发变成淡黄色了。人们常说老人老到一定程度就变成神仙了,神仙头发不正是浅黄色的么。希望老太太会一直健康,能吃能喝能骂人。
后来二三年级,我就离开了我生活了许多年的村子,去兴隆一小上学。我记得我那叫一个哭,死活不去,陌生的环境让我不知所措。严格的纪律、严厉的老师、困难的学习,让我意识到我已经再也无法变回那个花坛里追逐蜜蜂的孩子了。我学习成绩很差,好在老师并没放弃我,我大姑也是学校里的老师,因此,班主任对我格外严格,我居然好起来了。慢慢的,虽然我到现在为止并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可我如今坐在高中实验班的教室里,我都要感谢我的老师和大姑。在一小的日子很快,等我刚融入这里时,我有毕业了,感谢缘分吧。
我上初中,又回到了我熟悉的环境;平安堡镇。其实说陌生更为恰当,因为小学的缘故,我和这里的人并不熟识,挺怀念那段三年时光的,那个年龄应该是青黄不接吧,也是我从幼稚走向成熟的一个过程,那个学校不大,留给我的东西除了一张毕业照和一个毕业证之外也不剩什么,可值得我回味的地方很多,三两句诉不完。
上了高中之后,日子过得又快又乱,刚半年多,可我感觉过了半辈子,身边每个人都步履匆匆,每个角落都有着我不知道的事情发生,每一方柏油路,都见证了许多故事。我不知道将来离开这里,又会去哪里。帮派斗争,违纪通报,渣男渣女,泡面小炒,文科班的漂亮女生,水房永远关不上的灯……可能这就是我的青春吧,可能我写的太多太啰嗦了,我拙劣的文笔会毁了作者优美的开头,很杂很乱,权且当作了解我把,记录一下我来过。
我为什么要把朋友这段故事放在这里呢?这个朋友是贯穿我青春的一个重要人物,很多时候,一个人的过往你不去了解,就永远无法走近那个人。一晃眼三年了,又看到他给我讲的这段故事,就像我开头说的,回忆的那所破房子,有风不请自来。同时,也是借他之口,缅怀一下高中那段青葱岁月。
朋友是生命列车上不可或缺的乘客,陪着我们一站又一站疾驰而过。许是在外求学许久,一个人在他乡无亲无故的,总不免怀念起老朋友,忽然间被触动了回忆深处,有些故事,便不吐不快。
我的过去很乱,只言片语也写不尽。主线剧情过于单调,学校、家两点一线,不曾停歇。一直以来都很平庸。也没什么天赋,很普通,却满足。在这十多年的光阴里,是我一位挚友陪我走过。我想谈谈他。
他身上的所有故事我都知道,我们认识十多年了。从那个袖口蹭满清水鼻涕的年纪,恍恍惚惚都变了模样。以前我们无话不说,现在渐渐言语少了,我们却依然可以坐在一起一整天,哪怕一句话都不说。我知道,我们的灵魂早已契合。每次放假,打开手机看到一条置顶消息“我放假了”,十分钟后我必然已坐在他旁边。我们都是夜猫子,因为在深夜,能感受到世界沉寂,只身一人。凌晨两点,我们一起走在清冷的月光下,在深夜食堂或网吧里通宵。可是这种豪无营养亦无规律的生活却从不曾厌烦过。
其实我不是个安于现状的人,有一颗不安分的心,也是那种会意气用事的人。有时候血性上来了,热血上头,一咬牙一发狠,便不考虑后果了,事后又追悔莫及。这导致我本该顺顺当当的路越走坎越多。这是人骨子里的本性,谁也不能改变。高考完,我心气上涌,便报了一个离家很远的城市,选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也并不适合自己的专业。如今,漫漫寒夜,一个人在桥上,吹着冷风,孤独的声音比钱塘江的浪潮更汹涌。
光阴繁盛的花圃悄悄荒芜,时间上生了杂草。有不想忆起的回忆,就用浆纸补一补破窗。破房子仍旧会漏风,不该来的就被窗户纸阻隔。
待到风烟俱静,天山共色,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我愿和我的朋友们,在枕郡亭上看潮头、把没发生过的梦都做完、了却所有难以释怀的遗憾。介时,再共赴一方世外桃源,饮酒作乐,吟诗作对,了此残生。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