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商品融资本质上就是商品质押融资。商品融资,是借款人将合法拥有的储备物、存货或交易应收的商品(未来货权)交付出借人指定第三方进行监管,出借人以被监管商品价值作为首要还款保障向借款人提供结构性短期融资。商品融资和其它融资业务的区别在于担保方式和担保物的特殊性,它以动产或权利提供质押担保。
商品融资存在多方主体,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出借人既是债权人、质权人,又是监管委托人;借款人既是债务人、出质人,又是存货人;第三方监管人既是商品保管人,又是质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即实际监管人);仓储人是质押商品的实际保管人。商品融资业务除了借贷关系、质押关系,还交织着仓储关系、委托关系、保管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
不能以约定质押商品偿付借款时,商品融资各主体之间就会面临一系列法律争议。被监管商品是否真实存在?被监管商品质权是否设立?被监管商品灭失时,出借人是向借款人主张偿付借款,还是向监管人或仓储人主张损害赔偿,亦或是同时向借款人及监管人主张偿付?监管人或仓储人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借款人追偿?出借人主张偿付时,各方对管辖法院有争议,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民刑交叉时,是否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
一、商品融资的业务模式
商品融资是在传统质押融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商品融资与传统质押融资最大的区别在于,业务操作中引入了监管人及仓储人。
1.1 传统质押融资的业务模式
借款人将其有权处置的财产交付出借人,作为还款保障(质物);出借人收到质物后,向借款人提供融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向出借人偿还借款,出借人向借款人返还质物;如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有权处置质物,以处置质物所得偿还借款人应付借款。
传统质押融资强调出质财产的固定性、特定化,限定了出质财产的范围,不利于企业的融资。
1.2 商品融资的业务模式
商品融资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出借人有效实现对借款人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统一监控,降低因借款人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拓宽企业信贷市场。
借款人将其有权处置的财产交付出借人指定第三方监管,作为还款保障(质物);监管人对质物审查确认后,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融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向出借人偿还借款后,出借人指令监管人向借款人返还质物;如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有权处置质物,以处置质物所得偿还借款人应付借款。在具体商品融资业务中,监管人还会引入仓储人,由仓储人实际储存、保管质物。监管人收取的监管费一般由借款人承担;监管人引入仓储人,发生的仓储费则由监管人承担。
二、商品融资涉及的法律关系
商品融资引入监管人及仓储人后,商品融资存在多方主体,各主体之间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又相互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
2.1 商品融资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
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出借人作为质权人,借款人作为出质人,双方存在质押担保关系。出借人、借款人、监管人三方因监管合同使得出借人与监管人之间存在委托关系,出借人、借款人与监管人之间存在保管关系。监管人引入仓储人实际储存、保管质押商品,监管人与仓储人之间存在租赁或仓储关系。
2.2 商品融资涉及的合同关系
商品融资业务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在各方主体间的合同关系之上。各方主体之间的具体合同关系详见下图:
商品融资基于商品信用、以出质商品为担保提供融资;因此,出借人、借款人、监管人三方因商品监管而建立的动产质押监管合同关系是商品融资的核心法律关系。
三、商品融资纠纷的争议焦点
商品融资业务中,出质商品是还款的保障;当无法以出质商品清偿借款时,就产生了一系列复杂的法律争议。这些法律争议可以归纳为:(1)质权为何不能实现?(2)质权不能实现时应当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3.1 质权为何不能实现
质权不能实现可归纳为两个原因:(1)质权尚未设立;(2)质物现有价值不能实现债权。
质权尚未设立可以归纳为三个原因:(1)质物自始不存在;(2)出质人无权处分出质商品,且不构成质权的善意取得;(3)不符合质权设立的法定条件。
质权现有价值不能实现债权可以归纳为两个原因:(1)出质商品数量不符合约定;(2)出质商品质量不符合约定。
3.2 质权不能实现时应当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当质权不能实现时,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及范围则需要依据质权不能实现的具体原因,依据质押合同及监管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确定。法律责任的承担可以分解为三个问题:(1)谁承担法律责任?(2)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还是部分责任?(3)承担法律责任后能否追偿?
3.3 商品融资纠纷的程序法问题
商品融资中各种法律关系交织,这使得商品融资纠纷在诉讼程序中面临许多需要解决的法律难题。借贷合同纠纷、质押担保合同纠纷能否与监管合同纠纷合并审理?上述合同对管辖法院约定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涉及刑民交叉时,什么情况下会中止民事诉讼程序?
结语
对于商品融资纠纷涉及的上述法律疑难问题,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裁判商品融资纠纷时同一法律问题裁判结果相异的情形并不少见。对于商品融资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
本人整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已审理公布的90件商品融资纠纷案件的裁判文书,提炼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融资纠纷涉及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在总结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裁判规则的基础上,本人拟对商品融资纠纷涉及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研究成果将以系列文章呈现。
本公众号将陆续刊发本人整理、提炼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融资纠纷案件的裁判规则以及本人对商品融资纠纷涉及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的成果。敬请关注本公众号,并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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