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斯通纳》后的碎碎念

这是我所读过的书里最让我痛苦的。

当我看见斯通纳进入密苏里大学的时候,我就有很深的代入感。他跟我们任何一个人一样,都不是怀揣着对知识的敬意而进入大学,准确来说,他是怀着一种功利性,甚至于这种功利性目的也不是来自于他个人。而是他的父亲,寄希望于自己的孩子能进入农学院,然后回来种地,将地种得更好。但是事情在他进入大学以后就变得不可控制起来。他所在的农学院课程并没有让他苦恼太多,真正让他苦恼的,反而是英国文学概论。

在这门课上,他见到了阿切尔·斯隆。在他没有发觉的时候,他已经对阿切尔老师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但真正让他注意到阿切尔老师的原因,是他背后或者说他所代表的东西,文学。他发现仅仅是死记硬背,差点让他没法通过考试,他只能下苦功夫。而当他更加投入时,阿切尔老师却在课上冲自己发脾气。阿切尔老师对斯通纳说的话让他对文学的感情愈发不可抑制。他逐渐开始放弃自己的农学课程,转而投入到文学。

进而,他产生了自我。很讽刺,自我对于人来说应该是很重要,且必须的,但是斯通纳直到现在才发现。他感受到了孤独,但却又不孤单,在感受这种,他在阅读里看见了文学,文学里的时间。在这种状态之下,他追赶上了其他学生四年的努力,在文学上有了更深的收获。而阿切尔老师也发现了,或者说阿切尔老师一开始就预见了,并且一直在为这一天做准备。老师询问了他的将来,并提议,让他成为一名老师。

从这里开始,他的人生才真正意义上迈向了正轨。但与此同时,他也面临着父母的期待落空,现在的他没办法回到地里,而他的父母也没办法接受自己的孩子离开土地,两方的局限将他们圈禁在各自的“土地”上。

他在学校学习,授课,并且对未来充满了期待。他热爱自己所教授的东西,并且由衷地认为这是对的。直到战争的袭来。阿切尔老师所说的话似乎就像是某种征兆,“不能请学者去毁灭他拿出生命去建构的东西。”起初,我以为是单指秩序、文化这类东西,但越到后面我越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他指的应该是某种类似于信念的东西,既有秩序的稳定,也有文化的多变,对大部分人类来说,应该和文明差不多。

而马斯特思也是一样的,他对于斯通纳的了解十分深刻,甚至多余当时的斯通纳自己。而他对于费奇的了解也是同样的。在这场战争里,斯通纳看似是未参与者,但其实他也是亲历者之一,只不过他是在学校,用一种略微稚嫩甚至是不自觉的心理(?)亲历了这场战争。在这本书里,没有人是战争的既得利益者,哪怕是看上去最像得利者的费奇。

斯通纳也通过费奇认识到了伊迪丝,他的妻子。这部小说即是历史,也是谶言。斯通纳和伊迪丝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一个热爱文学的人,难以避免的会对某种散发着文学气息,或是对文学的具象化的概念似的人产生好感。当然也可以理解为见色起意,但是,换句话说,我们怎么能担保自己在遇见所谓的灵魂伴侣之前没有选择过其他人。甚至于,我们都并不知道这个灵魂伴侣是否存在。简言之,他和伊迪丝结婚了,在他还没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爱,还没来得及把这种爱变得更深刻之前。

伊迪丝的家庭并不是不幸,而是一种固化的,现实性的家庭,她所面临的处境是大多数人都所面临的。包括她后面所对于格蕾丝的行为,我们学习了很多知识,但是有一种东西却一直没办法在课堂上授予,那就是生活。这种生活不仅仅指的是具体的生活,也指代这种产生在具体生活里的抽象的东西。伊迪丝过去的生活就如同格蕾丝一样,所以在她经历了所谓的,觉醒、反抗等等之后,她最终又回到了这样的生活里,成为自己母亲的缩影。在婚姻上,准确来说她并没有做好进入婚姻的准备,也不知道什么是婚姻,她打心底不爱这婚姻,甚至是这样的人生,但是她并不知道这是不爱,或者说‘不爱’对她而言,仅仅是个字词,并不会由此而衍生出一系列的反抗和逃离(这是前期)。而她结婚,只是无意识的动作,就像格蕾丝通过结婚逃离斯通纳和她一样。

再说回斯通纳,全篇最难受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和伊迪丝的婚姻,一个是和劳曼克思。对于伊迪丝,斯通纳是无从下手,因为他不知道病症,也没办法对症下药,其次是因为爱和怯懦,这两个词是完全不相干的。他和伊迪丝都想过努力去经营婚姻,但结果不佳。伊迪丝模仿着母亲过去甚至是世俗上妻子应该做的事情,企图麻痹自己,但内心依旧不可抑制的厌恶甚至是愤怒。他拿这样的婚姻没办法,也拿伊迪丝这样的状态没办法,他怯懦的选择袖手

旁观,也用爱将自己约束得符合伊迪丝的意愿。

其二是劳曼克斯。他以为自己遇到了另一个自己,事实上,劳曼克斯确实是另一个他。只不过是选择了另一个选项的他。劳曼克斯因为过往经历,而对同为残疾人的沃尔克另眼相待,甚至对此大开天窗。斯通纳认为不应该允许一些人进入学校,就像曾经的阿切尔老师阻止退伍军官进入学校一样,不过他们都得到了同样的结果,并且还因此为人排挤。

而凯瑟琳对于斯通纳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文学。甚至是另一种形式的规则,一种他可以触碰到的,具象化的规则。但在凯瑟琳的问题上,他怯懦让步了。也许是过去的失败导致,也许是生活的复杂导致,但这一刻,他放弃了凯瑟琳,严格来说,他放弃了抵抗。

这本书真的是截至目前,让我读得最痛苦的书。因为太像了,太过相似,就像是预见了自己的人生一样。我们出于一些理由上大学,可能是传统的价值观,可能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工作等等,甚至有的目的不是出自我们自己想要,而是父母或是世俗强加给我们的。很少会有人,是因为自己对知识的敬重而上大学。

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所面临的环境是什么样的,应该说,我们并不知道环境对我们的影响有多大。我们既是伊迪丝那样,被传统的固有观念锁住,甚至是被封闭了的人,也是像劳曼克斯一样,因为自己过去失去的一些东西,而对某种特质给予加倍的关注,甚至是出于一种想要救赎的心理,去做一些事情。我们究其一生都在为某些东西所困惑,甚至是囚禁。

书封上有句话“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对斯通纳来说确实是这样。他努力过,无论是对伊迪丝,对格蕾丝,对凯瑟琳,对沃尔克还是离职。他都试图做出一些改变,但他也避免不了被束缚,这种束缚不仅仅是精神上的,也是具体的,他好像什么都做不了。他有女儿,所以没法跟伊迪丝彻底摊开,因为有世俗,所以他没法跟凯瑟琳摊开,因为有家庭,所以他没办法跟劳曼克斯摊开,除了他第一次告诉父亲,自己要留在学校,他几乎没有一次是完全靠自己不受束缚的做决定。他开始生活,但生活却不是自由的,甚至是不属于他的。所以就只能告诉自己,幸好还拥有完整的自我。

可是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竭尽全力,对于让人来说,竭尽全力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成语。有太多牵连了,怕牵连朋友,家人,生活,牵一发动全身,而我们的能力又太有限。所以只能告诉自己,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可是,这种追求,真的尽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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