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节约之实铸为政之魂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这不仅是对资源节约的倡导,更是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和公仆意识的一次深刻提醒。

节约与反浪费的本质是对人民利益的尊重,对资源使用的敬畏。公共资金取自于民、用之于民,每一分钱的浪费都是对群众信任的辜负。《条例》的修订,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公共支出透明化、规范化、节制化的普遍期待,也释放出制度治理日益走向精细化、实效化的强烈信号。从控制经费支出,到明确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的标准,再到强调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会议管理的节制原则,《条例》条文直指过去反复出现的问题环节,体现了务实作风和问题导向。

新条例之“新”,不仅在条文上更加明确具体,也体现出制度治理向纵深推进的决心。特别是在监督问责方面,《条例》明确提出要将厉行节约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和巡视巡察监督的范畴,对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损失浪费、铺张办事、变相违规等行为严肃处理,充分释放出“谁违反,谁担责”的鲜明信号,体现了从源头堵漏洞、用制度管浪费的治理决心。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需要党员干部发挥“排头兵”作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力量,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政治意识,自觉将节约意识贯穿工作全过程。要主动对照《条例》查摆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切实杜绝“隐性浪费”“制度绕行”等问题发生。要把厉行节约融入党性修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下乡调研时多坐“农家炕”少进“高档厅”,在物资采购时多选“实用款”少买“高端货”,让勤俭务实成为镌刻在骨子里的政治品格,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勤俭务实的政治生态。

以制度之力固节约之风,以思想之力夯作风之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既是铁规,也是镜鉴。党政机关应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检视党性、践行初心的试金石,让节约不止于纸面、不停留在口头,真正成为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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