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踏处,陌上花开21

天神踏处,陌上花开20

第二天一早,吴王照旧来到绝云的宫里吃饭。几个丫头将绝云炒的菜端上桌来,绝云和承渊已经开动了筷子。

“表哥来了就不要我了?是不是我再晚来几步就连骨头都没有我的份了?”他扬长而来。

“骨头是酒鬼的,本来就没有你的份!”林川白在一旁跟酒鬼游戏着。

“你这身骨头架子,早晚有一天我将你一块一块仍出去喂狗!”他说了一句,然后自觉坐下,丫头赶紧取来了碗筷摆好。

“你这国王做的还真清闲。”承渊白了他一眼。

“今天的菜不错嘛!”吴王啧啧称道,没有理会,给绝云的碗里夹了一口菜。

“我们吃完饭想出宫逛逛,你让人给我们准备辆马车吧!”绝云随口说道。

“出宫?还准备马车?我看你们是想用我宫里的马车回越国吧!”吴王摔下筷子,吓得宫女们赶紧跪下。

“不用跟他借车,小风还在宫外等着呢,我们自己有车!”承渊朝绝云道。

“你们还真走啊,不行,洛伊,你让他走可以,我绝不拦着,但是你想舍我而去,除非你能打得过我吴国精兵十万!”他怒目而视。

“我们就是出宫玩两天,你不放心可以一起去!”绝云依旧平淡地夹菜。

“真的?”吴王转怒为喜,“好,来人!准备马车!本王要陪王后出宫游玩!”他眼神坏笑,心情大好,又命人重新取了筷子,开心地吃起饭来。

“伊儿,你怎么又将他带上?”承渊一脸不情愿。

“吴国是他的,我们要想瞒着他出去,说不定走到哪就被官兵追回来了,倒不如直接带上他。”绝云反倒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反正是出去玩,多带一个人多热闹一分。

“就是,怎么说我在吴国也是活了二十年了,街头巷尾里的好吃的好玩的我是比谁都再清楚不过了,跟我出去真没错,反正我每天将自己锁在这深宫之中也是快憋出毛病来了,说不定我出去逛逛心情大好就会排一队人护送你们回越国省亲。”正说着他就自己乐了起来。

承渊瞪了他一眼,懒得理会,低头吃饭,却觉得食欲全无,玩耍的心情也没了。

承渊他们坐上了马车,驱车出宫,在宫外不远的地方遇到了焦急等候的小风,换下侍卫,由他驾车,马车向西而行,驶向吴国最热闹的一条街道。到了街道口,马车停下,他们步行着走进人群中乱逛。

林川白也是很久都没见过这样熙熙嚷嚷的人群了,他躲在小风背后的包袱里,从包袱缝里窥看街上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酒鬼也来了精神,一会落在后面,一会又跑到前面,只是凡是它所到的地方都会吸引来路人的目光,时不时地有几个小孩子过来逗它,它谁都不理,玩够了又赶紧追上来。

小乞丐出来给小豆子买吃的,远远地就看见了这只其丑无比的怪狗,但是又不免觉得它傻得可爱,于是就捉摸着要将它逮回去给小豆子玩。她从怀里掏出一条绳子,然后慢慢走近酒鬼逗它玩,在她以为它放松警惕了的时候刚拿出绳子往它的头上套,酒鬼立刻就凶了起来,呲牙咧嘴地扑了上去。小乞丐见状,拔腿就跑,一不小心撞倒在承渊身上。

“大侠救命,后面有条疯狗在追我!”乞丐赶紧躲到承渊的身后,“就是这只,这只狗疯了。”

承渊见酒鬼怒气冲冲地跑过来,又回过头来看见了乞丐手中的绳子,这才笑道,“疯狗?它不疯,我想是你偷东西的毛病又犯了,你想偷狗,也不看看它的主人是谁!”

绝云拦起裙角蹲下身去,抚摸着气冲冲的酒鬼,这只狗才慢慢消了狗脾气。

吴王躬身细看了乞丐一眼,乞丐抬起头见是他又瞪了他一眼。

“真没想到能在这见到你,堂堂吴国公主整天不回宫,竟然在这当起了乞丐,这可正是人间奇闻啊!”吴王扬声一笑。

小乞丐听了这话从承渊的背后钻出来,挺直了腰身道,“你这样杀兄弑父的混蛋竟然能够活到现在才是人间奇闻呢!”

他们之间的对话令绝云和承渊都感到诧异,听来他们是认识的,公主,想来应该就是凌千枫的姐姐或是妹妹了。

“我看你也是活够了,小心惹恼了我,我让你们一家人团圆!”吴王眼神凛冽,没有怒气却冰冷如剑。

“那就不劳你费心了,小心有一天我要了你的脑袋才是真的!”小乞丐也不甘示弱。

他们是相认那天便怒目而视的兄妹,是有着血缘之亲却无半点亲人情分的仇人,是一对敌对的存在,是不能简单地以仇人的身份来定义的复杂关系。至亲至疏,至恨至仇。

“你现在就给我从眼前消失,否则别怪了给自己清理门户!”他不耐烦地说道。

“怎么?我把整个王宫都腾出来给你一个人住了,现在还想让我腾出整个吴国来让你眼不见心不烦?你也别太得意了,大路七丈宽,我不会挡住你的去路的!”

“你!”说着,他上前一步就要掐住她的喉咙。

她从承渊的身旁躲过,上前就是一掌,顿时原本热闹的街市哄乱了起来。他们兄妹眉眼之间就像结怨几世的仇家,目光如剑,步步紧逼。人群四散避开,摊位也被踢翻了不少,嘈乱之中吴王已显劣势。他本就不是什么江湖能者,三脚猫的功夫是有的,却是难登擂台斗技,诡计是有的,却是难担战场御敌。如果此刻小乞丐不入流的功夫有七脚,吴王身上的功夫也就只能算是三脚,半斤八两之间,却也是能够分出个胜负的。

绝云和承渊此时也只能做个看客,兄妹之间动粗,又不危及性命,他们自然是没有出手的必要的。

眼看着盛气凌人的吴王已经被逼至墙角,战事就要平定下来。一个酒坛飞过来,小乞丐原是躲闪不过的,承渊上前三步将小乞丐拉入怀中躲了过去,酒坛碎在地上。紧接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乌鸦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冲向前去就去哭诉他那碎在地上的酒坛,可惜了一坛好酒。

“大王!”他哭丧着脸跑到吴王面前,没有施大礼,只是像见到好友一样哭诉道,“大王,你看我为了救你损失了这一坛上好的佳酿,您可一定要看在我救驾有功的份上再赏我几坛好酒啊!”

“赏!宫里的御酒你尽管喝!”凌千枫不耐烦地说道,随后掸去身上的尘土。“倾霓裳!没想到你打架的功夫见长啊,之前我还以为你早就饿死在街头了,真没成想你竟然只能够活的活蹦乱跳,看来我是不用担心自己会在这世上举目无亲了。”他蔑视一眼,踢开眼前的篓筐往前走去。

“谁是你的亲人!我们之间的血海深仇还没算清呢!”她朝着他的背影喊道。

凌千枫嗤之一笑,复又换了一张明朗的微笑朝一脸愕然的绝云问道:“吃了败仗我都觉得饿了,到前面酒楼坐会吧!”他往前走着,又想起什么回头说道,“要不你收我当你的徒弟吧,你功夫这么好,我有这么聪明,我们做师徒简直就是绝配!”

绝云很嫌弃的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继续往前走着。

吴王跟上去,又突然说道,“不行,不能做你徒弟,这天下还从没有过徒弟娶师父的先例呢!”

“那姑娘是谁啊?”倾霓裳问身旁的承渊道。

“我表妹!”

“你表妹?怎么?你把她嫁给这畜生了!”她一激动,跺了一脚道,“你怎么能干这么缺德的事呢!”

“说什么呢,洛伊是我表妹,我怎么会让她羊入虎口!”

“可我怎么觉得她已经在恶虎身旁了。”

“放心,过两天我就带她离开吴国。”

“离开吴国?你们要去哪?”小乞丐急忙问道。

“回家,回越国去。”

“奥,原来你们是越国的。越国好啊,至少没有一个商纣王祸国殃民。”

“商纣王?的确是有几分商纣王的影子!”承渊看了一眼走在前面的凌千枫叹道。

“何止是几分,简直就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现在他才刚刚篡位就已经是血债累累了,要是在当几年大王,恐怕整个吴国的百姓都要举家搬迁了。”

“小豆子呢?他还好吗?”承渊突然想起来。

“恩,已经醒了,我本想偷那只狗回去给他玩,没想到狗是你们的,怪不得它那么凶,还真是中了那句狗仗人势。”

凌千枫他们刚进酒楼坐下没多久,就有侍卫进来禀报,宫中出事了。

邺城守军派人来报,昨夜越国领兵来犯,军中有十名士兵被魔剑斩伤,流血不止,血竭而亡。尸体已经运至宫中药庐,事出诡异,急请吴王定夺。

虽然春秋是个乱世,各国之间纷争不断,战争早已经成为了邻国间的家常便饭。但是,今日的事情却不同小可,魔间出现,这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个威胁,如此具有魔力的宝剑,一旦出现在战场上,任何一国的千军万马都将无法抵御。

侍卫的话刚说到一半,绝云和承渊的脸色就已经不对了。他们铁青着一张脸,神情紧张,脑海中一幅恐怖的画面挥之不去。

倾霓裳也随着赶回到宫中,一具具泛黑的尸体摆在庭院内,医官跪在吴王的脚下,面容沉重,说不清眼前看到这一切为什么会是这样子。

乌鸦上前道,“大王,不如让星月那丫头过来看看,也许她你能够解释眼前看到的这一切。”

“晚了,昨晚我就将她打入地牢了。”

“那再放出来就是了。”乌鸦不以为然。

吴王听闻这话,怒气哼了一声,“本王的命令就是说着玩的吗,刚关起来就放出来,我这耳根子刚清净一天!不放,我就是要关着她,否者她就不知道什么叫天威!”

“那就把尸体交给老天师,他一定能够知晓一二!”

“算了,运去观星殿吧,让那老头问问这些尸体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乌鸦吩咐下去,吴王就回宫了,好好的出游却被这么一件诡异的事情给搅和了。

一路上绝云都没有说话,吴王看出了她和承渊似乎都有什么心事,于是就开口问道:“怎么了,你们表兄妹,一路上就感觉你们不对劲。害怕了?放心,有本王在,没人能够伤害你们!”

他们互相会意地看了一眼,表情沉重。他们不知道该不该将知道的事情说出来,毕竟这件事情关系到屠城,那是一个不该在世人耳中出现的名字,如是有人知道天下还有那么一个神奇的城池,难保不会有谁想要去一探究竟,甚至帅兵攻城略地。

吴王看着他们欲言又止的样子很是恼火,道,“原来是对本王不放心,也是,我这个国君当的,简直就是在跟一群大人玩过家家,朝堂之下没人从心底里敬我为君,私下里你们竟还嫌弃我这个一无是处的朋友。不对!在你们心中恐怕根本就没将我当朋友,尤其是你,承渊老弟,我就没见你给过我好脸色。”他白了一眼,背过身去不再看他们。

“这件事情跟把不把你当朋友没有关系,只是有件事情不知道该不该说。”承渊低声道。

“该说就是该说,不该说就是不该说,那哪有什么知道不知道的!”吴王依然没有转过身来。

“我只能告诉你,我们知道那些尸体为什么会那样。”

“你们知道?”吴王转过身来睁大了眼睛问道,“你们怎么会知道?”

“那些人的确是因为被魔剑所伤才会这样的,那把剑名叫屠城黑金,是三百年前锻造出来的一把魔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三百年后又重现人间了。”

“屠城黑金?”

绝云看着车外颠簸的风景,开始担心起镂玹。不知道他现在到了什么地方,邺城,从吴国取道楚国去屠城的必经之地,他会不会正好就在那里,那样一个危险的地方。

又是一个安静的夜晚,绝云坐在殿内抚琴,院子里落满了大雪。骷髅早就习惯了此番冰冷,他坐在屋檐上,大雪落满他白净的骷髅上,远远望去,就像是有人在屋顶堆了一个雪人;凌千枫站在院门外,等着幽怨的琴声再也迈不动步子,他深刻地明白,即使此刻他拥她入怀,他还是不能温暖她那颗再也高兴不起来的心;承渊坐在窗前,隔壁房间的琴声穿墙入耳,像是回到了铸剑山庄,窗外大雪纷飞,他经常会捧过她的手给她哈气取暖。

晴朗的星空下,各自爱着却苦于不能相爱的人各怀心事。

绝云:我一直都在,只等你微笑而来。琴弦还在,人却走了,缘分尽了,你又会在哪抹晚霞之下看见我哭红的双眼。站在屋顶看夜空,繁星辉煌,心里空荡荡,你的身影如泪滑落。还想听你在我身边嘴碎,看你将青簪插在我的头上,我怕你的身边又多一个谁,我怕你正在为谁梳妆描眉。

如果不是遇见你,你我不会变成一个患得患失的胆小鬼!总是这样口是心非,希望你有佳人在侧,却又怕你将我遗忘。窗外落雪满园,我多想此刻你就在我的身旁,为我披上风衣,我们一起踏雪而舞。

流星与夜空都不是我想要的唯美,你策马而来才是我想要入画的风景。我们的回忆满是皱纹,我一人保管着两人的三世的情缘在胆怯中陪你旷世年轻。听着彻夜的寂寞,我只好安慰自己,至少,我还能站在雪地里看你远行;至少,你还能睡在梦中见我最初模样;至少,你还在我的心里;至少,我还住在你心上。就让我们在千里之外想念,就让我们在星空之下失眠。

凌千枫:别人都说我是阴晴不定的暴君,可我只想温柔地将你揽入怀中,替你抹去眼角的泪水,听你心中默念另一个人的名字。我怪过你,怪你对我视而不见,可是,我多想让你知道,在我最恨你的时候,往往就是我最爱你的时候,而在我最爱你的时候,往往就是你伤我最深的时候。

春秋,本是一个男人争霸的天下,而你的出现,却成为我唯一想守护的天下,我所拥有的江山对我而言就是一片聊无趣味的沙漠,而你是我手心里唯一的一片绿洲,纵是我失去了全天下,我也决不能失去我赖以生存的你。

都说美色误国,这一切原来都是真的,我将你的一颦一笑都装进了我的心里,又怎么去胸怀浩瀚天下。

承渊:有多少人以哥哥的名义拒绝一个人,又有多少人以哥哥的名义爱着一个人。

爱情,是这个世间最不讲理的东西,并不是你先遇到就能够在她的心里先入为主,并不是你付出的最多就能够得到她的顾盼回眸,并不是你说一句我等你,就一定能够等到一句我爱你。爱情是这世间最纯粹的圣物,并不是你一无所有就没人对你一见钟情,并不是你一无是处就不能与之一生相随,并不是你说一句对不起就一定能够换回一句没关系。爱情,无因无果,无始无终,它任性又温柔,它忠贞又善变,是得是失,勿喜勿悲,相遇便是缘,相识便是幸,是宿命,是情劫,是一颗心最悸动的跳动。

林川白:最美不过一句甘愿,笙箫,自从与你相遇,自从你在别人的怀里笑容如花,我就已经心甘情愿,做你角落里的配角。一路山水相逢,一路轮回相随,穿越你生生世世的爱恋,只为与你在水一方,做你最唯美的背景,最忠诚的骑士,做你爱情传说里的句逗标点,不惊不扰,默然守候。

一片湖水荡漾,一叶小船飘摇,一条柳枝摇晃,一滴眼泪蒸发。

镂玹:当年这个8岁的小男孩不会知道,正是因为他的一句许愿,一块石头偏离了它的坠落轨迹,它拼尽了全力,只为再靠近他一点,只为落在他的掌心。他更不知道,她为了他如星空的眼睛,放弃了整个浩瀚星空,坠入百转轮回,降生在有他的城池,此后三百年,对他不离不弃,与他相恋相随。

此时他也站在同样一片夜空下,大雪纷飞,他一个人走出客栈,走在寂静无声的街道上。

如此静谧安宁的风景,就被我们这样错过了,我多想能够同你一起观赏落雪的季节,任凭那白雪掩埋所有的美景,我终究还是一个人走在这条如画的街道上。该怪我轻视信了对你的爱恋,信了你醉酒后的每一句随口一说,所以现在的我才会如此失魂落魄。

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发现自己竟深爱你至此。也许只有当人不在身边的时候才会恍然发现你对我有多重要。和你一路而来的短暂时光,像是耗尽了我一声幸运的烟花,灿烂如花,却转瞬即逝,我们的缘分,有悲有喜,奈何情深缘浅,如果上天愿意垂怜,我愿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你,与你一别,我才觉得她原来你就是我的全天下。

一辈子这么长,我们的缘分却这么短,一不小心就与你错过。或许是在半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让我找到你,你愿不愿意让我在你身边半世终老。

现在,是谁在你的身旁陪你看雪落满园,请你,趁着她还在你的身边,好好爱她。

城馗见镂玹出去,凌厉的眼角抹过一丝忧伤。一路而来,他从未见过哥哥如此落寞过,是谁走进了他的心里,却不能陪在他的身旁。原先以为只要他离开了屠城他就能够率性而活,可是现在,他好不容易逃出屠城那个枷锁,却又掉进了爱情的陷阱里。

他开始怀疑,也许他根本就不能为亲爱的哥哥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或许对于大哥的人生,他终究是无能为力的。

苍夜昇看着宫中运来的尸体,默然道:天下太平,五星循度,亡有逆行。日不食朔,月不食望。日食既,阴侵阳,祸患至。没有结束的的故事就是没有结束,哪怕是销声匿迹了三百年,当年的那些星辰还是会聚到同一个星宿下,风云再起。

没有人知道每一个夜晚过后,明天将会出现怎样的惊变。

安静的夜晚隐藏了所有的故事前奏,灾祸征兆,天不亮,日不出,谁都不知道谁是人,谁是鬼。

没有人知道屠城黑金已经长达三百年没有嗜血了,也没有人知道当年当年魔剑的主人魔将依然存活在这个世间,更没有人知道他就活在屠城的地下魔城里。当年他亦被魔剑所伤,弥留之际他吸食了剑内因为屠杀而装在不下,最后溢出的魂魄得以苟活于世。此后三百年来,他每日都必须依靠吸食魔剑内的怨灵存活,每一次进食他都要经历一场蚀骨之痛。漫长的岁月里他为了摆脱蚀骨之痛一直都在尝试克制,从每日一魄,到十日一魂,努力到现在,他已经可以在吞噬一人魂魄的情况下坚持一月神志清醒,只是一旦感觉筋骨瘙痒,他就必须马上返回魔城吞噬人魄。

随着长达三百年的吞噬,被封锁在剑内的几万名百姓的魂魄已经所剩无几,于是,魔将不得不冲上战场。他趁吴越之间的战争,乔庄隐藏在越军的队伍里,趁乱杀了十人。他不敢多杀,当天被魔剑反噬的情形犹在眼前,他必须要克制住魔剑的魔性,杀戮适可而止,他才能够借剑而生。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次出现,将重新开始三百年前一段未完的故事。

倾霓裳将小豆子带进了宫里,有医官悉心调养着,他也开始变得顽皮起来,跟着酒鬼在花园里跑来跑去。

绝云吩咐人端菜上桌,一群人围着桌子吃饭,一片祥和的气氛,就像是昨夜彼此没有躲在各自的角落里沉默一样,就像此刻的安宁会一直延续下去一样。一场大雪过后,归于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镂玹辗转来到邺城,刚一进到城内,就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感觉。街道上人群稀少,即便是有人走过也都是行色匆匆,没有小贩的叫卖声,也不见有马车经过。一向胆大的琉璃竟不自觉地拽紧了镂玹的衣袖,城馗牵着马车,诡异的气氛令他们不敢大声说话。

琉璃小声地问镂玹,“镂玹哥哥,这个城里的人都是怎么了,怎么大白天都跟晚上走夜路似得。”

“可能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吧,像是国丧之类的。总之,入乡随俗就是了,我们也都注意点就对了。”镂玹若有所思地说道。

其实他也只是随口说说,用来安慰琉璃的。怎么可能会是国丧,这里是吴国,凌千枫才当了几天的吴王,怎么可能会这么快就死掉。更何况,就算是他死了,想必一个没有什么人心的国君死了也不会令他遥远边境的臣民如此悲伤。

百姓都不是关心国家大事的,他们只不过就是想过好自己的日子,所以朝堂之上无论有什么巨大变动,只要不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天大的事情对他们小老百姓而言就都是无可厚非的事情。所以,这个城里的居民会有如此凄凉的氛围,一定是城内发生了会危机他们的生活甚至是生命的事情。或是瘟疫,或是战乱,总之,该是令他们惧怕的事情。

等他们往城内走了走,他们便在一家客栈停住了脚。城馗上前询问了店家一番才知道,原来是城内守军一夜之间离奇死亡,店家惶恐地描绘着守军死时的惨状,尽管多是些夸大其实的内容,但是镂玹的心却还是紧张了起来。

一定是他,尽管他从没有见过被黑金所伤之后死者的死状,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应该就是他没错。如果说他杀欧冶子的意图与剑有关,那么他又为什么要杀死几个小小的守军呢?

镂玹一言不发地坐在桌前,菜夹到碗里却一动不动。琉璃喊了一声他都没有听见,城馗又叫了一声哥,他才回过神来。

“怎么了?”镂玹恍惚地问道。

“我没怎么,倒是你,想什么呢?”城馗给哥哥倒了一碗酒。

“该不是又在想那个女人了吧,一路上都没见你正眼看过我!”琉璃嘟嘴道。

镂玹端起酒碗,忽然想到绝云不能喝酒,又想到那天晚上去找绝云,当时就觉得有什么不对,直到此刻他才意识到,绝云的身上就一股酒味,她喝酒了。为什么,明明不能喝酒还要喝酒,当时的她一定很难受才对,可是自己竟丝毫都没有察觉。

离开这么久了,不知道她还好不好,是不是也像此刻的自己这样,食之无味,还是早已经成了王后。想着,他深叹一口气,将酒碗放下,脸上的表情还是一如既往的愁云缭绕,一点都不像他以前每天都笑颜逐开的样子。

“真想知道我未来的嫂子到底是怎样的国色佳人,竟把我这样一个目空一切的哥哥迷得如此神魂颠倒!”城馗看着镂玹是失魂落魄的样子嘲笑道。

“臭小子,你说什么呢,什么未来的嫂子,你现在就已经有嫂子了,就是我!国色天香、冰雪聪明的琉璃。”

镂玹无奈一笑,舒缓了心情,轻松道,“别斗嘴了,吃饱了我们还要赶路呢!”说着,他开始夹菜吃饭。

“又要赶路?镂玹哥哥,这些天我们是不是赶得太急了,好不容易出来一回,我们都没机会到处逛逛了。你不是一直都想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吗,怎么出来的时候急,回去的时候更急啊!”琉璃不满地埋怨道。

“刚刚你还说自己冰雪聪明呢,怎么这下就不明白了?我哥之所以想急着回去,就是想快点拿着太阿剑回去交差,任务赶快完成他才好早一天回来跟嫂子提亲啊!”城馗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说的有板有眼。

琉璃听到这话不免急了,“镂玹哥哥,我劝你还是早点断了这个念头,因为只要你一会屠城,你就别想在踏出城门半步,更别说是回来找你的小情人叙旧了!”

镂玹看着琉璃吃醋的样子,叹了一口气摇摇了头。突然之间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以前整日里沉默不语的绝云了,惜字如金,对任何人都是爱答不理的。他苦笑一声,即便是被她传染了忧郁的气质,他也觉得心里暖暖的。

“我说了你还别不信,别看我打不过你,等我回去我就偷偷地在你的酒里下毒,让你一辈子卧床不起,这辈子都别想走出我的眼皮底子半步。”琉璃恶狠狠地道。

镂玹一听这话,喝到嘴里的酒顿时全喷了出来,正好喷到了坐在对面的琉璃身上。她惊声而起,一边掏出帕子擦掉脸上的酒水,以及口水,一边气冲冲地上前踢了正掩面大笑的镂玹一脚,然后又瞪了一旁笑得不成样子的城馗一眼。最后骂道,“等我回去告状,有你们两人的好看!”

一番玩笑之后,镂玹思索一下,表情严肃地道,“这样吧,今天我们就不赶路了,我要去看看那些将士的尸体,你们俩哪都别去,就在这客栈里带着,免得真遇到此事的凶手就不好了。”

“哥,我跟你一块去!”城馗说完,放下筷子立马站了起来。

“你跟着干什么,留下,免得琉璃到处逛,等我回来又不见人了。”镂玹说着,先把城馗拽回了凳子上。

“哥,我就是不想跟她待在一起所以才要跟你去的,你就别扔下我受她折磨了。”城馗拿出撒娇的样子。

“谁折磨你,我这是教育小辈,怎么着我也是你的嫂子,长嫂如母,别没大没小的!”

“你看,他跟我说话就是这个语气,你是不知道,出城来找你的这一路上,我的耳朵都快被他唠叨聋了,比娘还凶。”城馗凑到镂玹身边找大哥保护着,然后跟镂玹说道,“怪不得娘能相中她做媳妇,这可真是臭味相投。”

“说什么呢,怎么连娘都骂上了!”镂玹捣了他一拳,斥责道。

“口误,口误,不过害怕过几年娘也给我找了这样一个媳妇,那我还真要学大哥你,逃出城到外面自己找个满意的媳妇领回去算了。”

“城馗!”琉璃抓起桌上的酒碗就扔了过来,城馗轻而易举地就接住了。

“好了,别闹了,我去看看就来,你们乖乖在这等着。”

“你去哪看?”城馗追问道。

“尸体应该是城门守将负责的,我去偷看两眼就是了。”

“可我还会想跟着。”城馗还是不死心地凑在镂玹跟前撒娇。

“你就让他跟着吧,免得我看着他心烦。你们放心,街上连几个敢大声说话的人都没有,我也没有什么可逛的,我就乖乖地待在客栈里,你们一天不回来,我绝对一天不出这个门!”琉璃信誓旦旦地拍桌子保证道。

镂玹见他们两个人都是这样的你情我愿了,就耸耸肩,点点头,城馗和琉璃两个人同时拍案叫好。

琉璃见他们兄弟两人说笑着离开,刚才一副无所谓的微笑不觉暗了下来。看起来再怎样没心没肺说笑的人,都会有那么个一个黯然神伤的时候,可越是在别人眼中开朗地像块水晶的人,别人越是看不到她内心的那丝凄凉。

天神踏处,陌上花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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