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月15日,学校将宣传做到了极致,从三教一直到鑫源超市,舞台、玩具,应有尽有,好像想在这一天之内,将所有的不法商贩打下马,让所有的学生都精通消费者维权法。
沿路走来,也有许多学生在讨论,这个店铺,那个网站,维权意识就像是破堤而泄的洪水,将所有的孩子们都围住了,而我,却成了这群同类中的一个扎眼的异类,因为今天我被骗了!
01
习以为常的到那家熟悉的店面购置东西,不得不说的是,我们是熟人。熟到哪种程度?就是见面不说话,不认识,但总想到他们那里买,朋友告诉我,换个地方买吧,不要总到一家去,我就很执着,就像沉迷在爱情里的傻瓜一样,“认定一家,我就不会变了”。但俗话说得好,商贩挣得就是熟人的钱。
多次的光顾,造成了这样的弊端:对我,她总是一口价,怎么砍都砍不下去,还美其名曰:因为你是熟人,已经给你说的是最低价了。她笑着对我说,“姑娘,我会骗你吗?肯定是最低价格。”那一刻,她就像妈妈一样。
我买了。
当我拉着箱子往宿舍走时,恰逢又一个店,阿星拉住我,“咱们到这里面看看,这个怎么卖!”我一下子不知所措,“不是买过了吗?为什么还要看?老板娘那么好,应该不会骗我的。”我不得不承认,我就是传说中的傻白甜。“问问呗,又不会掉肉!”阿星还是坚持她的看法,“好,去就去。”
果不其然,我被坑了,同样的东西,前后差价10块,阿星撇了撇嘴,“这次信了吧!”
我耿耿于怀了一路,“真没想到啊!原来是这样的人,坐地生意啊,还敢这样?”阿星笑了笑,“今天是消费者权益日,你举报她?”我苦笑一声,“根据我学的法律知识,好像我不在保护范围之内!(1) 安全保障权,我的东西很安全,没有被破坏。(2) 知悉真情权,她给我介绍了东西的性能了。(3) 自主选择权,这个东西也是我自己选的。(4) 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求教获知权(7)依法结社权(8)维护尊严权(9)监督批评权。后面的这些她一个也没犯,哑巴吃黄连吧!”
02
室友阿林也是这样,她习惯于在网上购物,每次她都会抱怨店主,给的东西不好。或者有时候,衣服开叉、鞋子没穿几天就脱胶、买的化妆品漏的整个快递盒里都是,她也不主动反击,甚至连个差评也不给,她总说,人家也不容易!
对,人家是不容易,那你呢?
03
阿星就不一样了,她的维权意识就特别强,鞋子不到几天就出毛病了,她就和店家聊,聊天记录也格外逗比有趣,以至于店主即刻就把东西的钱打到她的账上。买东西总是货比三家。
她说,这种事,不能遭欺负,我们是大学生,不是那种什么也不懂的大爷大妈,父母送我们深造,不就是让我们在社会上立足吗?如果连这个都弄不好,还不如回家学学洗衣做饭呢!我们的钱要用到该用的地方,而不是这里!
总有人会想方设法的钻法律的空子,而我们也要尽可能的武装自己,我们是消费者,而不是“废着”,不能总是任人宰割。
这样的问题同样也反映出诚信的缺失,骗不该骗的人,骗自己亲近的人。
今天我被骗了,但我也甘愿被骗,破费一点财,认清一个人。
这个道理同样也可以在朋友之间用到,彼此之间,不要勾心斗角,互相消费,否则真的造成的伤害就是:以后我再也不会出现在你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