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记得我走了多久。在这一条从茫茫地戈壁滩中穿过的公路上,我拖着疲惫的身躯慢慢地往前走。
这条路我又何止走了十次二十次。即使闭着眼睛我也知道哪个地方凹凸不平,足以绊倒行人,哪个地方砂石漫上了公路,会划破来往车辆的轮胎。我太熟悉这一条走了无数遍的公路了。
我停下来,抬起头看天空。那朵云又飘过来,就是像绵羊的那一朵。它总是在这个时间点飘过来。我每一次从这里路过都能看见它。白云,还真是悠闲啊……
“她又要来了吧。”我喃喃自语,胸口徒然升起一股恶心的感觉。像是吃掉了一百盒巧克力。就是再喜欢吃巧克力的人,吃掉一百盒巧克力怕是也遭受不住。暗自为这个恰当的比喻洋洋得意了一番后,我往公路的边缘靠去,并且停了下来,向我来的方向望去。一个军绿色的小点,在远处出现,然后一点一点地放大,直到最后快速地从我身旁呼啸而过。
在我与她驾驶的吉普越野车错身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了她的侧脸,她依旧把鸭舌帽压的很低,微卷的鬓发从帽檐垂落下来。我甚至看见她撇了我一眼——目光清澈如水——撇完那一眼,她快速的收回余光,目视前方。她开车的时候严谨的不像一个年轻人。她不会把胳臂搭在车窗上,双手不会轻易地离开方向盘,不会打开收音机,甚至也不听音乐,她觉得开车时听音乐会使她分散注意力。虽然她的上衣口袋里时常揣着一个旧式的音乐播放器,动不动就会带上耳机听流行歌曲。
可是就是这样严谨驾驶的她,就在几秒钟之后在几百米开外的地方发生了事故,不算很大的事故。
我说过,我熟悉这一条路,熟悉到了解这段路上的每一块石子。前方不远处就有两块尖锐的石子在等着她驾驶着她的车子到来,然后磨破了那辆她心爱的车子的左前轮。
她是一个很严谨的人,也是一个很冷静的人。她没有在第一时间制动,而是选择调整方向让车子借着惯性滑向路边,然后在车没有侧翻的危险的速度下,制动减速。
我还在几百米开外,但是清楚的知道前方发生了什么,我依旧缓慢的向前走着,疲惫不堪。我必须帮她,但是我并没有怀着巨大的热情,或者说几乎没有任何兴致再去帮她。我终究还是厌烦了。在时间无数次的循环重复和我每一次只能徒劳无功不能改变任何事情的情况下,我分外的厌烦。
我走的很慢,可是距离只有564米。她已经解开安全带,下车,弯着腰站在那里查看。她的表情有些难看,却并不狼狈。她抬头看见了我,将我拦下请我帮忙:“帮帮忙吧,轮胎坏掉了。需要换胎。”
“呼!”我叹了口气,还是开始了。我第9864512次在这里遇见她。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通过时空重合实验得到永恒生命的人类,偏偏只有我没有被宇宙自身的修正法则摧毁。我与他们的存在一样,都是不合理的。难道说一切的问题都是出在我这里吗?
“好啊。”我阳光的笑了笑。并不是由衷的想要这么笑,而是必须这么笑。我不确定,如果我与第一次表现的不一样,她会不会爱我。
她也跟着笑了起来。那时,她还是一个可爱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