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绝.街头见影视明星代言广告有感二首(新韵十一庚)

其一

街头抬首与君逢,明灿姿容魅惑生。
未见代言乃何物,先如身在剧情中。

其二

往日识君在剧中,今于闹市又相逢。
代言非是来做戏,句句愿能出至诚。



在每一个清晨,用诗歌叫醒灵魂。

采今纳古写真情,尽付诗魂画境中。

水向波心逐夏鸟,杨依山畔舞春风。

诗的本质就是发现,诗人要永远像婴儿一样,睁大了好奇的眼睛去看周围的世界,去发现世界的新的美。——林庚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