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法律,你知道些什么?法律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他不仅是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不仅是治国的重器,同时也是社会的底线,也可以创造有所价值。那么法律与我们又是怎样的关系?法律到底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通过道德图谱去进行复习(四个层次)。
其实大多数法律的制定都是去约束我们在社会中的举动,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并且不能违规的底线。但我认为并不止于此,法律的意义也在于可以创造价值,法律得以存于世界上的意义就在于他是被认可,并且是有利于国家大众的。不然的话法律都不会存在。那么在除人类之外的自然世界中有法律一说妈?不如我们这样想,如果是一群动物,他们之间会有法律吗?比如说狼群,他们总是会一起行动。并且规定只有谁才能是首领,谁是他的大配偶,只有他能决定下一步去哪儿。这些其实都是刻写在它们基因里面的,我们暂且可以称之为规则。但规则不是法律,如有一只狼违反规则,不是要单独高飞就是要被杀害。假如说换成人类的话,拥有一定理性的人类在明白之后会凭藉着那一点理性去刻意的躲避违反规则,所带来的伤害。于是乎,在这样的效应下,整个世界就变成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世界。同样的,儿童负债的游戏世界中做出来的规则也不是法律,因为这样的规则并不能为大众带来效益,可能对于海通来说有一点心理作用,但是如果要面对整个国家人民,作用微乎其微。
那么本能层次的的法律是什么?其实就是最基础的让人遵守法则,做到最基本的底线与要求,不要去违规。或者就是如刚才那一段我所讲述的弱肉强食,两个极端。
那么再往上走一层是什么呢?一般来说,在我们认知中,法律是属于成文法的。当然成文法偏多。但是成文法是建立在人的理性之上的,通过人一步步的思考,才可以最终与大众通过民主协议得出一个大家都认可法则。但是法则绝对不是我们印象中真的够客观的冷冰冰的法律,不过那样的话不就成了一把,非常锋利的害人武器吗?要考虑到法律的实施,就离不开人类三观中的道德伦理。没错,就是情感层的影响,就是我们熟知的自然法。比如说,我们熟知的未成年人监护权,亲属之间的杀害不对,父母死了子女都应该去守丧。法律所制定的初衷,首先有一点肯定就是要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让人们践踏底线。但同样还有一点,它其实也是通过道德的一面引导人们向善,因为惩罚并不是目的,目的是成就一个更好的社会,更加稳定,更加充满秩序。同时法律也会保障个人的权利,法律也是符合人性的。然而成文法和自然法的冲突也是不少的。就比如说一个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人在大街上杀了一个人,我们可能通常上定义只要杀人就需要判处死刑,但是考虑到他其实是一个精神病者,是需要受到关怀的。所以不会判死刑,但是也会进行相应的处理。再举个例子,其实很多人在法庭上被判了要在监狱里待10年,但是后来只用了7年就出来了,这是怎么回事?这其实就是减刑,只要你在监狱里可以改过自新好好反省,法律可以适当的在情感道德层面减刑。他也不是要说一定要让你做监狱做到老,而是希望在这个过程当中让你重新回归正常向善。比如说一个父母他包庇他的孩子,虽然构成包庇罪,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是能够理解的,因为每一个当父母的人很多时候在他们的孩子犯罪的时候,也都不会想着去揭发他们,而且在很多时候当这一个人的确违反了法律,但是他的情况是非常的冤枉,或者说他是完全无益的等等情况下,本来按照正常情况是不能给他特赦的,但是如果他真的改过自新,并且有很多的东西承咒了,他在这种情况法律就并不是冷冰冰的了,很多时候这种犯人是可以申请特赦的,这正是法律中比较融合的一面,它是能够考虑到人们的情感的,只有理性的法律不行,只有情感的法律,当然更不是什么法律,只有他们两个结合才能够形成我们今天见到了如此完善的法律的样貌。不同的国家其实也有不同的法定可能,对于中国来说就更偏向于成文法,因为中国比较注重家庭的发展。而对于外国他们就更崇尚民主与自由,所以自然法就会更多一些。
而理性层面的法律自然就更好理解了,它就是一些成文的律条,只要你触碰了最低的底线,那么就需要对你进行处罚。,可以把它分为两部分,一个是制定,一个就是执行。首先在制定的方面就是要通过理性进行分析得到的。在执行上也需要通过理性,不能以感情行事。总不能说一个人犯了罪,本来根据规定就需要判10年,但是你直接给他减了两年,这就不符合理性,而且如果这样做,也会让法律丧失它的权威性和地位。这样的层次与本能稍微有些区别,但是还是李新城的法律更真实地讲述了法律本身。
我认为德性层就是比如孔子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已经超越了规则的束缚,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享受真正的自由。犯错?不存在的。很大程度上就是你自己对自己的一个道德实践以及要求。而且真正是超越了其他动物,也是所不能达到的人之为人的高贵层次。当然都新城的人还会去“立己达人”,去更好地帮助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