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一种奇妙的存在,有的书看过一遍就不会想看第二遍,有的书看无数遍也不会觉得腻。就《围城》这本书而言,到现在勉强算看了三遍,我就写一点点自己的愚见。第一次看是高三毕业的暑假,当时只是带着这是一本名著的神圣心理胆怯的看,或许是由于自己当时刚脱离规规矩矩的应试书本,对这种书多少有些招架不住,所以马马虎虎的看完,甚至都不记得故事的人物和结局。第二次看是今年暑假,或许是故事情节不够曲折壮观,所以又只看了一半便搁下了,想想挺惭愧的,第三次看是最近,发誓要一鼓作气看完写篇读后感,当然,并没有强迫的意思,终于在今天早上看完了。感触颇深,现在才渐渐明白,万人崇拜的好书自有它优秀的道理,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是句真话,好书就应该一遍一遍的读,就这本书看第一遍只把它当一个故事来读,只大概读懂了情节,第二遍半途夭折姑且不谈,这一遍或许是多了些生活感悟,读起来貌似是品出了另一番味道,也渐渐懂得了生活百态。
故事其实很简单,发生在1937年抗战期间,在这种时代大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往往不起眼不足惜,却正是在战乱动荡的年代会出现一部又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作家笔下会活出一个又一个像你像我也像他的鲜活人物。
或许是由于我自身性格、品性过于普通不起眼,所以我常常羡慕书中、影视中那些个性鲜明、爱憎分明甚至有点小坏的人物,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隐形的心理变态,嘿嘿。当然,我还有一个习惯,看书从来不会先看序言或故事梗概,看电影从来不会提前看别人的影评,我讨厌顺着别人的思路或所谓的解说去理解一部作品,我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就是什么,从来不奢望从虚构的作品中读出什么大彻大悟的人生哲学,因为你会发现我们看过了许多道理却依旧过不好这一生,看喜剧能被逗笑就是幸福,看悲剧能释放眼泪也不错。好吧,扯的有点远,还尽是些废话。说到底,我只是想说,《围城》的主人公方鸿渐这个角色虽不讨喜,却也不讨厌,我反而觉得那样更真实可爱。记得曾看过一句话,说小说的人物是虚构的,情节却是真实的,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小说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或许你是方鸿渐,或许你是赵辛楣,或许你是苏文纨,或许你是唐晓芙,或许你是孙柔嘉,或许你是李梅亭,或许你是汪处厚,等等,总之,细细读来,你会发现你也活在其中。
方鸿渐是一个自大、无真才实学的留学生,无奈生不逢时,回国归来处处碰壁,说实话,几次读到他对鲍小姐、苏小姐和唐小姐的所谓爱情,都有一种读不下去的感觉,当然,这些爱情都因不喜欢或是各种误会无疾而终,最终和孙柔嘉在一起,然而,依旧不能免俗,当面对生活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时,两人时时矛盾不断,因家庭原因、个人原因还是免不了分道扬镳,孙小姐在本书写到一半才以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角色出场,我并不喜欢她,当然也不讨厌她,只是后来阴差阳错和鸿渐结婚后才渐渐露出了她的本色,凡事果断有自己的见解,这并不坏,却远不是之前的女大学生和柔弱的教书小姐的形象,多少让人有些措手不及,我常常在纳闷,为什么女人一结婚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整天叽叽喳喳个没完没了,突然连瓶盖也拧不开了,突然连香蕉都剥不动了,不用说男人,即便是我,也厌烦那样没完没了的啰嗦和挑拨,哈哈,题外话,希望我将来不要变成一个那样恐怖的女人。我还在想,倘若不是孙小姐的闲言碎语和争风吃醋,他们最后是不是会快乐的在一起。当然,那样的时代背景、家庭环境,或许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方鸿渐真正爱的人是唐小姐,说实话,唐小姐是个讨喜的角色,活泼、大方又饱读诗书,她本也是爱鸿渐的,只是阴差阳错没能走到一起,相反,如果他们俩在一起而依旧免不了分离的结局的话,会给读者留下更萧索、凄凉的回味,会让人对爱情失望透顶。所以,大概钱钟书先生安排的这种结局大概是最合人意的吧。生活没有一帆风顺,想要的爱情得不到,适合恋爱的不一定适合结婚,适合结婚的也不一定没矛盾,日子渐长,渐渐失了曾经的激情,失了热恋的能力,恋爱如此,婚姻如此,事业如此。正如《围城》的经典语录所说,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婚姻如此,事业如此,人生大抵如此。
其实这本书中的人物各有特色,倘若要仔细分析他们,只怕几千字还不够,我就不一一赘余了,一句话,自己去看吧,影视作品虽然简单直接,但那都是经过导演、编剧的理解加工后的成品,希望你简简单单的读出自己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