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一个人的朝圣》,首先要表扬自己,还是能坚持看书的,很棒,每天看点文字,跟它做做朋朋友,以后就是能形影不离了。其次,这本书一开始是非常吸引我的,因为感受到一个六十五的老人,突然有这样的壮举,我感到十分新奇,而且老人一开始的表现出那种自由,那种放松,仿佛生命重新来过一遍的感觉让我也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结局是怎样的。最想说的可能还是老人的变化吧,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个默默无闻的人,那个害怕别人关注的人,不明白的是老人已经这个岁数了还活成这样。当然现在我明白了,是因为生活,是小时候的母亲的抛弃,是儿子的自杀,是妻子的冷漠,种种,那这个本来就默守成规、一生都是卑微生活的人活得更加小心翼翼。在书的后面我看到了一个改变的他。他开始变得自信起来,在徒步的过程当中,他学会了很多技能,他在一群蘑菇中找到可以吃的蘑菇,他也可以随便在野外就能找到安身之所。这是他以前想都没想过的。所以在后来陆陆续续有人加入到他的队伍中来的时候,你看到的不在是那个说话害怕被人关注而想逃离的人,而是一个可以指挥,可以发表自己想法的人了。真为他高兴!
看完结尾,我感到伤心的是癌症最终还是夺走了奎妮的性命,癌症让我感到害怕,可怕的疾病,夺走人的生命。我感开心的是,哈罗德跟莫琳终于能够再一次心心相惜了。
珍惜眼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