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钱钟书 《围城》
钱钟书先生的这段经典语录我相信但凡在婚姻里有所经历的人都会有所感悟.
今天和大家说的这个故事,是身边的朋友.事情的起因还得要说到三天前,朋友的媳妇从外地回来了,催着和朋友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经过长谈以后,达成了一致意见.先离婚,离了一年以后,如果双方都还没有再找,就办复婚.这事已经板上订定了.朋友安排好工作从外地回来专程办理这件事情.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说好的是第二天回朋友的老家办理手续.当天晚上就开始准备离婚所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结婚证四样东西备齐就行啦.前三样都找见,最关键的一样东西结婚证在家里怎么翻腾都找不着,朋友媳妇以为朋友故意的拖延,不想办.两个人闹腾了一休,最终结婚证还是没有找见.
第二天,两个人商量着先回老家,回了老家去村里开一纸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拿着这张纸计划去民政局碰碰运气.结果到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咨询没有结婚证是没有办法办理离婚的.民政局是没有戏了.
恰好出了民政局对面就是法院,两个人又跑到法院去问,可是两个人都不知道法院这离婚官司怎么办理,况且谁也不认识人.俩人在法院门口站了十几分钟,最后朋友家媳妇说,法院门口有一保安站着,你去问问保安吧.因为这么多年,朋友一直觉得没有给他媳妇想要的生活,对她有所亏欠,所以在离婚的这件事情上也就由着媳妇呢.
朋友去了法院门口,看了看四下无人,走到保安跟前就和保安聊了起来,聊着聊着就随口问了一句,这儿办理离婚案件复杂么.保安一听朋友打听离婚官司,眼睛一下就亮了,让朋友还楞了一下.朋友随即问,好办吗,保安说,你等着啊,我给你找一人,你具体的问问他.随后从法院办公大楼里出来了一个办事人员,朋友把他的情况说了一下,法院那位办事员当下就说,你们这好办,去对面民政局开一个婚姻关系的证明,掏上一千块钱就能办了,你俩属于双方同意的,不存在任何的纠纷调结,你开证明去吧,开完了过来把资料给我,当下就给你们办了.双方留下了联系方式,朋友就从法院门口离开,找媳妇交差去了.
和媳妇一说法院的办理流程,媳妇就犹豫了,因为要掏一千块钱,媳妇不乐意.接着媳妇又提意再返回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心里想着办结婚证又不花钱,只是稍微麻烦一些么.那还不如办了结婚证,再办离婚,反正今天办了就可以了.这样想着然后,朋友就和媳妇又相跟进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了一张结婚证.接下来,就要走下一个流程离婚了.这时候朋友有些不好意思了,因为办理结婚证盖章的那个人也负责离婚,两个相互推了办天让去离婚登记处去问问情况,谁都不愿意去,可是媳妇着急的想离呀,最后还是媳妇过去问的,问完以后当下就傻了眼了,原来补办了结婚证需要半年以后才可以办理离婚.这种情况是俩人都没有想到的.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沉默了一会,朋友就问媳妇,你什么意见,媳妇说没有办法,那就再等半年吧.朋友回去的路上就把结婚证给了媳妇,说你保管吧,别又弄不见.没想到离个婚还这么费劲了.折腾了两天,最后这场离婚手续因为结婚证的丢失就告于了一个段落了.
朋友在给我讲述他的离婚过程时,让我想不禁又想起了钱钟书 《围城》里的一段话"似乎我们总是很容易忽略当下的生活,忽略许多美好的时光。而当所有的时光在被辜负被浪费后,才能从记忆里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沉积的灰尘,感叹它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