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有两种基本立场:一种是软,一种是硬。所谓“软”,就是我把你当朋友,所以既不想针对人又不想针对事,目的是和谐,为此不惜签下不平等条约。
所谓“硬”,就是我把你当对手,目的是胜利,只有你让步没有我让步,既针对人又针对事,施加能施加的一切压力,必须要在意志的较量中胜出。
这就造成两种结果:
1. 软遇到硬,就是无原则让步,而无原则让步是个滑坡,它不会停在中间哪里,而是会一直滑到底。你无原则让步,不会让对方认为你是个好人,只是给对方发出了“这家伙好欺负”的信号,只好把你吃干抹净。
2. 硬遇到硬,就是天雷钩地火,最好的结果是僵局,常常是事也坏了人也得罪了,彼此只剩下坚强的意志。
难道没有第三种方法同时让双方获益?有的。今天来说说四条哈佛谈判术。
第一,谈判不是立场之争,而是利益之争。
第二,对事不对人。
第三,寻找差别。
第四,不要比拼意志,要寻找客观标准。
很多时候,情况糟糕只是因为我们不知道有解决问题的方法,不相信自己能解决。
正确方式是:1.找到正确方法2.反复练习正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