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心”促“四变”,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我们要深刻把握“四纪”工作要求,以“四心”促“四变”,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以专注之心学纪,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学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基础。党员干部要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逐条逐字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学习要注重日常、经常,做到反复学、深入学,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推动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工作和生活,保证思想“总阀门”始终处于紧固状态。
以慎思之心知纪,变“要我悟”为“我要悟”。知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党员干部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学细悟,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强化自我约束,不打纪律“擦边球”、不对组织耍“小聪明”、不搞私下“小动作”。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干工作时,自觉按党规党纪的具体要求办,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做到不该开的口子不开、不该办的事情不办、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坚决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以忠诚之心明纪,变“要我修”为“我要修”。明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在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自我革命,时时叩问初心、坚守使命,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的过程中提升党性修养。经常对照党的纪律规矩,看看手中戒尺握紧了没有,始终做到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以敬畏之心守纪,变“要我守”为“我要守”。守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严守纪律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面对各类挑战、诱惑和考验,不被物欲所俘获、不被利益所羁绊,把好用权“方向盘”、系牢廉洁“安全带”,让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