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各大公众号都在推送有关“有趣”的文章。有的说“人生短暂,一定要找一个有趣的人共度一生”,有的是传授怎样成为一个有趣的人的独家秘诀,有的列出无趣清单让你对号入座。我自己对照了一下,发现我还真就是一个无趣的人,且没有变成一个有趣人的潜质。
以前我是不敢承认自己是一个无趣的人的,因为只有有趣的人才会受到大家的欢迎,我不愿做那个不被欢迎,被冷落在角落里的可怜虫,所以以后的岁月里有好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在努力让自己变成一个有趣的人。
爸爸喜欢可爱的小孩子,那种乖巧嘴又甜的小孩子。乖巧我是占了,可是嘴不甜。所以,在父母身边度过的二十多年,我都在努力让自己变成一个嘴又甜又巧的小姑娘。
当爸爸和朋友在聊天的时候,我努力的听取并弄懂他们的意思,以便能插上一句了不起又有趣的话。在酝酿了很久,觉得腹中的话语能够一鸣惊人的时候,我赶紧的趁机脱口而出。然而,没有预想的震惊,爸爸和朋友在稍作停顿之后就继续他们的谈话了。
时间长了,我开始变得胆小,因为胆小所以更加胆怯,也就真的成了爸爸眼中不讨喜又无趣的孩子。
年少读书的时候,我总是那个不是很受欢迎的孤独者。我很想融入一堆正在热烈讨论的同学当中,可是总是觉得我的话语不够有趣,不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所以不敢说,所以就更无趣。
因为话语无趣,我就想做些不一样的事情,好引起大家的注意,好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于是我总是让自己特立独行,别人都去做的事情,我肯定不能去做,要不然我不就和其他人一样了吗?
我以为因为我的特立独行,所以,我肯定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大家肯定都惊叹于我的不一样。事实上是,我并没有因此变得受欢迎,我也没有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一些特别的色彩。
年少的我为此变得很内向。因为怕无趣所以不敢开口,因为觉得自己无趣所以更加的不合群。为此,整个青少年都过的非常的暗淡。
之后开始喜欢王菲,惊叹于怎么会有如此率性自我的女子。
喜欢她的敢爱敢恨,喜欢她的率性真实。我从没 想过原来人生也可以这样活。
也喜欢和王菲一样特立独行的谢霆锋。从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喜欢谢霆锋,那个时候就是单纯的喜欢,能说出来的原因也就一点:长得帅!他的歌也不是很喜欢。现在想想是因为他那独特的气质。我所没有的那独特气质。
按照世俗的眼光,王菲和谢霆锋应该属于无趣之人,但是在我看来他们应该是最有趣之人。世人是取悦别人,而他们是悦纳自己。
杨绛曾说:与谁我都不争,与谁争我都不屑!对这句话我终于能渐渐的有了共鸣。
内心开始变得有力量,终于可以让自己与这个世界和解,与自己和解。慢慢的开始接纳自己的不完美,接纳自己的无趣。坦诚面对了之后,竟发现,淡定安然时自在的样子最“有趣”。
那么多年我活的如此的累,一直在想方设法的取悦别人,为此,遗失了自己。太久太远了,以至于都差点找不到自己了。
我只要是我自己就够了,看着世人纷扰喧嚣,内心竟变得安静。
想到曾经的那些急躁,那些不安,那些笨拙的讨巧,内心有些心疼自己。
都已经过去,那是成长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