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最近才特别想写这个话题,认识这个朋友已经快四年了,那时候我还上着大三,她才读大一,还没进入大学前的一个月,我们就在新生群里认识了。我是一个热心助人的老学长,虽然不在学生会,也会经常帮助新生解答一些学校里的事情,新生对于陌生的环境以及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充满了期待,每天晚上都固定在群里问这问那,我也不厌其烦解答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机会,也认识了这个女孩,虽然后面的日子没多少交集,但是她也静静的躺在了我的朋友圈。
以至于后来的日子,她的活动轨迹,都活跃在我的朋友圈,这正是她频繁的发朋友圈,又让这个曾经相识的朋友又出现在了我的视线。虽然现在的她还在上着大学,而我也成了社会打工人。关于为什么想写她,还是因为她的朋友圈,也正是她的朋友圈,让我认识了这个爱逛夜店的夜店女孩。我不知道现在的部分大学女生心中的价值观是什么样的,我们先不讨论逛夜店是好是坏。但是我的这个朋友,毫不夸张的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约三百六十天都是在夜店度过,不是在夜店就是在夜店的路上。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大年三十晚上,我们守着家里看春晚,她是守着夜店蹦一晚。我们不能对逛夜店的女孩有偏见,但是我只是想,一个大学女生,如果逛夜店不是工作,只是喜爱,希望这份喜爱只是用来打发空余的时间,而不是用来充实自己的人生。
人生的道路都是由心来描绘的。所以,无论何时,我还是觉得,选择一种阳光的爱好,哪怕见不到阳光的,也选择一种能在阳光下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