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跑步的时候,我就喜欢想好多事情,比如反思自己白天的言行举止,计划以后的路(当然,一觉醒来就忘了),最多的是幻想,或者说是妄想。我今天就想着,如果你现在出现在我面前,我会扑过去,给你一个熊抱,不管你是不是讨厌,也不管你会不会被我吓到,因为我真的好想你。
我已经不大记得你的模样,可是我还记得你走路的样子,微笑的唇角和说话时惯用的手势。我今天还跟大学同学说起你,说我的青春只有你一个人,可你却从未走进我的青春里。我知道我可怜又可悲。我觉得我自己是不喜欢你了,我在每次回忆那段日子的时候,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缠着你,无论自己忍得多辛苦,也没有再打扰你。
别人说,爱就要毫无保留,可我不这样觉得,那个王子守了99天,证明自己爱公主,第100天留给自己,也留住了自己的尊严。我一直以为真正的喜欢也是会有自尊倔强的一面,不是不努力,是努力过了,够了,发现你仍旧不会是他的那杯茶,那么为自己留一点余地吧。与其卑微乞求后万般不舍的离开,不如潇洒果决的放手。无论在他背后多么狼狈,只要在他面前,也得强装淡定。我这样忍了两年,终于在第三年离开,我好像再也没有了这种扭捏造作,强忍眼泪的感觉。也能淡然的同别人谈起你,甚至会说:我以前喜欢的男生,现在已经没感觉了。我要找山东汉子。哈哈。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忘了你,只是仍旧觉得,谁也比不上你,每次遇到一个跟你有共同点的男生,我总会拿你和他们相比较,但总能立刻找到理由证明你比他们好。那个男生没你笑的好看啊,没你瘦啊,没你打篮球好啊,不如你的穿衣品位啊,就是没你帅啊,其实我知道,你并没有这么好……但别人万般好,也不如你的一缕头发丝,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有这种想法。或许是得不到的执念。
只是偶尔想起你,别怕,我总这样。毕竟你霸占了我最美好的高中时代。
今夜月亮好好看,谢先生,也祝你和她幸福。我相信我也会在不久的将来等来我的幸福(毕竟寸头,可能得晚几年,哈哈)
晚安。
写于201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