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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教学过程定律
按照自然顺序教学行为或功能首先进入我们的视线,教师定律是一个最具本质性的规律,而教学定律有关功能,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教学过程定律。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有教师行为都围绕着一个核心目标,唤醒并启动学习者的思想,唤起他的自发活动及人们所说的自发自愿的认知,想象推理技能。
所有教师行为都围绕着一个核心目标:唤醒并启动学习者的思想,唤起他的自发活动及人们所说的自发自愿的认知,想象推理技能。
任何知识都需要被接受方重新识别,重新思考,如果讲述解释或其他教学行为,不能激发并引导学生的自发脑力活动,所有这些行为都是无用的,如果没有激发学生的自发脑力活动,教学就不会有任何结果,教师的话就是耳旁风,教师等于对牛弹琴。
此刻,我想说的一句话就是教师不是知识的搬运工,而是知识传授的引导者,是引导学生自己主动的去探知和吸收。
有的教师为了追求学生考试能够取得高分数,强迫学生死记硬背,生字词语句子课文抄写10遍甚至更多遍,重复低效的劳动,虽然学生能够记在脑子里,但是,强迫性的记忆,并不是唤醒学生自发自愿的认知行为和脑力劳动,根本一点没有激发学习兴趣。
教学定律:
激发和引导学习者的自发活动,学习者自己会学的部分老师不再告诉他。
“让学生自己去发现真理,让他成为真理的发现者。”
“唤醒你的头脑。唤醒学生的探究精神,让学生去思考,让学生去解决。”—好老师的标准!
定律背后的哲理
没有教师,我们也可以学习。我们习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自学的,并且人们普遍承认自己探究、挖掘出来的知识,不仅保留时间长,而且用起来得心应手。无论有没有教师?关键在于知识的习得,必须通过同一方法中发挥作用的同样技能去完成。
真正的教学不是给予知识,而是激励学生去获得知识,可以说交多少的教师才教的好,或者更好的说法是再没有交的情况下,让学生学到许多知识的教师才是好教师。
教师是一个充满同情心的向导,对于要学习的科目的熟悉程度,使他能够引导学生的学习,帮助学生节省时间精力,避免那些不必要或无法克服的困难,让学生避免混淆真理和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