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冯小刚导演根据刘震云老师作品《我不是潘金莲》改编的同名电影,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
小的都看了,很不镇。哦?那说了什么?嗯,忘了。
其实像我不是潘金莲这样偏文艺的题材大部分都是叫好而不叫座,看了忘了正常不过。
故事的主要内容非常简单容易理解:一个二十来岁的离婚妇女二十年的上访之路。
话说,女主李雪莲怀上了二胎,为了保住这二胎,又不想因为二胎使老公秦玉河在工作上受处分,遂想出假离婚的办法:即先假离婚,第一个孩子归老公,等二胎生下来之后再复婚。这一离一结,倒没什么问题。可惜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离婚是很顺利,不过老公秦玉河背信弃义找了个年轻的小妞做老婆,关键也怀上了。所以说啊,男人……这下女主张雪莲怀着孩子不说,假离婚变真离婚,任谁都受不了。于是就打官司。只可惜离婚证是真的,结果可想而知。最后,无奈的张雪莲只要丈夫私下承认了是假离婚,就不会再纠缠下去。可是秦玉河反污蔑她结婚前不是处女,是潘金莲。张雪莲就不乐意了,人还争一口气呢。于是就开始了漫漫二十年的上访之路。县里不管,就告到市里;市里不管,就趁开全国人大时上访北京,离婚的事没解决,倒是把市县的领导拉下马了。年复一年。本来芝麻小事,却越滚越大,最后变成西瓜了。而李雪莲也从一个胸大瘦腰美腿的美女变成了一个胸和腰成水桶的中年妇女,假离婚事件一直没解决,长大了的女儿也因为老妈年年折腾而疏远。
至于结果如何,最后有没解决这芝麻小的离婚事件,还请各位自己详看吧。毕竟剧透一时爽,那个那个啥
从这本书和电影里,大概可以体现了政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方法,但这方面太大也容易被查水表,所以……
我想说的是女主李雪莲身上的顽固和较真,这可以算是中国妇女的一个典型吧。
对此,很多人会认为,李雪莲的这股劲是错误的:浪费了人生中最宝贵的时光在没有结果也没多大意义的事情上,仅仅是为了出一口气。而结果也不如人意,白白落了个骂名,儿女也恨她而离去。真正意义上的家破人亡了。值得吗?
但是,我们切身处地去想一下。整件事情,本来女主已经准备放弃了,偏偏被老公污蔑为潘金莲,才有了之后的故事。这其实是一个“正名”之路。
我们成年人只论利与弊,小孩才说对与错。这“正名”之路在我看来是弊大于利的。就算正名成功了,为此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也是不可估计的。但是从另一方面对与错来说,这又是对的。有时候“名”之于一个人来言甚重于命。
无疑,李雪莲法律意识确实低。但是,从一开始被丈夫污蔑为潘金莲,到被法院长称为小白菜,最后深深感觉到自己是窦娥,这一连串的怨恨增加,都是被逼出来的。每次李雪莲想放弃了,总有政府人员出来,重新燃起女主要坚持不懈讨公道的决心。一转眼就是上访二十年。从一刁民法盲成功修炼成为白素贞。
总结起来,法律没有错,李雪莲也没有错,其他所有人也都没有大错,但悲剧还是注定要发生,这可能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
如果是我,本人不才,没有如此毅力,没法做到如女主般坚持,但是我却又支持这行为,确实是非常矛盾。可能是抱着大部分人一样看客的心理吧。毕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但是,如果有一天,同样的事真的那么狗血发生了,我说的是离婚。虽然说当代的离婚非常常见,理由也千奇百怪,但真的没必要挽留。分开就分开了,给自己和对方一个美好的回忆吧。我想,分开后,我多读书学习,勤健身,多方面增值自己。
我一直都相信,只有在遇见better me之后,所遇到的better her才会更适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