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字如面
我和期待的人在拐角撞了个满怀。内心窃喜。
多年后夏天,我们相隔甚远 。第一次给他寄了一张家乡的风景照,在照片后写着:亲爱的方寓,见字如面。
他也在不久给我回信,信中说,家乡有清澈的水,苍翠的山,可他还是觉得云最漂亮。
是啊,云最漂亮。尤其那天的云格外漂亮。
我们尚年幼的时候。
他在河中淌水,找到一块心形的小石头, 送给了我。
我在夏天蝉鸣时,在林子里摘下兰花草,送给了他。
一切无关风花雪月。只是年少,正青春,而你恰恰是我所能想象的王子的样子。
那时候多好,我们爱笑,烦恼甚少。年少的自己有棱有角 ,而在大人的庇护之下生活像圆滑的雨花石,绵软的太妃糖,从不曾展露出一丝恶意。
年少的你也有英雄梦。你曾和隔壁婶婶家顽劣的小子打过一架,学着武侠剧里侠客的样子互相比划,我在一旁拍手叫好,却被臭小子的木枝划破了胳膊,你扔掉木枝,过来对我说,你别哭,我去打他好不好。我泪眼朦胧地对你点头。
你果真和他打了一架 ,哪怕身上挂了彩,哪怕后来被你严厉的父亲罚跪了一小时。可是,你成了我的英雄。
他是我的竹马,我的骑士,我的英雄。他叫方寓。
多少个百转千回的时光里,念着他的名字,像是吴侬软语的调子,而后飘荡在岁月里,被踏花而来的白驹埋进了梨树下 ,酿成了酒。在绮丽的梦中,向梨花姑娘讨来酒喝,醉入梦境,仿若跌入儿时庙宇前清凉的水中,一睁眼就能看到河底的泥鳅。
那时的美好不是甜甜的糖,不是母亲奖励的洋娃娃。 是看见他在一颗高高的核桃树上做了秋千,打着秋千的他乘着风飞得好高,我坐在他身后的土堆上,看见天边的云成了他的翅膀,那摇曳在风中的衣角也划出好看的弧度。
每个人心中都有像他这样能让你看见风的人吧。自此内心蜗居着一个天大的秘密,极为敏感,我们不光能看见风了,还能听见花开的声音。
他离开学校的那天,我是慌张的。长大后和年少不一样,打架,逃课 ,谈恋爱,被学校通报批评。再也不是那个熠熠生辉的英雄。而我们的关系更是随着长大变得疏离客套。
自小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他的优秀。我以他为目标,想让自己变得更好。
他是我的铠甲 ,那天他弃城而逃,独留我一人与这现实周旋,落得溃不成军的下场。
少年的叛逆期在青春期时如期而至,越发肆无忌惮。而我自小太过乖巧,循规蹈矩,青春期都是平淡至极。我们从同一起点走向两个极端。我们终归是不一样的。想与他上同一所大学的梦想化成泡沫,在朗朗的烈日下无所遁形,一一破碎。
当我备战高考的那年,他参军了。我就知道,我们会有好长时间再也见不到。你看吧,直到现在,我们不曾见过一面。
说实话,每每想起幼时暖洋洋的午后,真是格外怀念呢。
他是方寓。我儿时最好的玩伴。
我好像是喜欢过他好多好多年,这是我最大的秘密。我从不曾告诉他。
曾经的英雄为另一个姑娘化为了绕指柔。有些理所当然,本就不属于我,有些庆幸,有些失落,有些惆怅。何为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再也不会给你写信了 ,方寓,见字如面。
日日月月
岁岁年年
恍然若梦
我们亦只有一个一生
都爱过一个人
愿你与期待的人在人行道上撞个满怀
没有意外 只是认定你而已
(二)爱你如少年
好希望你还是当年那个清风明月的少年 ,是我最喜欢的样子。
二十年的时光,方寓就是我的青春。
十二岁之前 ,他陪伴着我的整个童年,算是青梅竹马吧。我自幼就话少内敛,他不同,阳光爱笑,朋友甚多,但他会和我疯陪我闹,我谈天时他就坐在一旁安静地笑,笑似四月午后和煦的风 ,九月夜晚粲然的星。
十八岁 ,我高三毕业 。我们已经好久好久没联系 ,我依旧怯弱,连他的联系方式都无从找寻,只因害怕被任何人看出端倪。课业繁重,并不算时刻想起他,但一旦空闲,脑中闪现的都是他的脸,他的名字总会在我草稿纸的某个角角落落找到。
二十岁,而今,即将迈入大三。大一时便有了他的联络方式,我们断断续续的开始聊天,回忆过去 ,聊表关心,仅此而已。一年后,我有了男朋友 ,他有了女朋友。我在学会忘记他。
我时常在想,我一直都没长成他喜欢的样子。当我还是蓄着长发,戴着眼镜的文静姑娘时,他初恋的女孩开朗爱笑、热情豪爽。而今我学着爽朗大笑,日益开朗,愈发改变,想活成他喜欢的那种模样,又听闻她的女友秀丽端庄、温婉善良……一切像是与从前一样,可又全然不同。生活与爱情总是给我开大大的玩笑,这些无法预期的变化,让我错过了我的少年。
我们都很傻 ,没因世俗变得世故。我只是爱他如少年,而他不知道而已。
我们共同生活的依山傍水的小山村孕育着我的梦,梦里有他。梦中他仍是个少年。幼年时光里盛夏的风从时空的罅隙吹进了记忆里,青春扑面而来,尘封已久的全然纷沓而至。我一度只是固执地认为他一如从前,简单的奢求弥足珍贵,也甚是美好。
梦醒时 我们都还年幼
容颜依旧
桌上的水还是热的
屋外的樱桃树花还满枝
含着热浪的风有阳光和杜仲树叶的味道,一些哥哥姐姐带着我们在屋前的小树林里捉蝉,生性顽劣的我们拿来一把刀,砍下杜仲树枝,后来在一颗柿子树下搭成了一座精致的方形小树屋,我们一个个从并不宽敞的入口爬进去,再把入口用树枝遮盖上,小树屋里黑乎乎的,从缝隙里透出外面星星点点的光 ,这是我们的世界。而后来的结果却滑稽又荒唐,不知谁在树屋里糊了一手牛粪,我们一哄而散。
这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单纯美好的时代。活的简单 ,不知情爱 ,只因喜欢,才会和你玩耍。
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四个小伙伴去山上摘野树莓,回来的时候,太阳在头顶热辣辣的照着,晒得皮肤些许刺痛。家乡是山城,大面积的平地很少,大多是梯田。我们沿着半山腰的田地边缘走,我年纪最小,个子矮 ,在起伏不平的田地里走的东倒西歪,记得他在岸下抬起手说“手给我”然后牵着岸上的我的手的样子。
我一直都有以为他是有一点喜欢我的。只是不太确定罢了。这么说来倒是讽刺。
我们相识太早,参与了十几年彼此生活的点点滴滴,是不是注定会无缘于后半生。可是每每念及以前,依旧好希望好希望我的未来一直有他。
故事还没说完,我们已经好久好久没见面。
我是不喜欢他了吧,不过依然想用这样的方式纪念我的青春。读故事的人 ,如果有天你遇到少年方寓,请告诉他,我曾爱他好多年。
沈从文的《情书》中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真当最好年龄的人。”
我的一纸情书,只写给时光中的少年。我在最最美好单纯的时代遇见你,深感荣幸,愿我们余生平安喜乐,万事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