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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本雅明,写了篇读后感,从他的碎片化写作说到曹雪芹,且提到了木心。说来也巧,木心的《文学回忆录》,还有《木心谈木心》,都很随意,多少也有点碎片化。他解读《红楼梦》更碎,正说着别的作家,想起了曹翁,冷不丁来两句,话不多,偏偏极深刻。
有资深红学爱好者把木心评《红楼梦》的碎片搜了一大堆,有些段落,细品,特别好玩,可共赏。
木心说:
说《红楼梦》是一部佛经,不如说佛经是一部《红楼梦》好。因为谁不知道《红楼梦》是佛经,谁也不知道佛经是《红楼梦》。“智极成圣,情极成佛”,到底还是汤显祖高明。
《红楼梦》里藏佛经,对佛学略知一二便看得出来。在蒋勋先生眼里,《红楼梦》一书更是处处见佛,而蒋本人,则是修行之人。说佛经是《红楼梦》,如此反推,也只有木心才干得出来。我佛慈悲,洞见人性,最怜众生之苦,这样推倒也说得过去。人有情,佛亦有情。情到极致可证道,照样了却死生。文学是人学,或曰人性之学,真正的天才作家,当与佛心相通。佛的世界观为“空”,为“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又正推,读红楼犹读佛经。
木心说:
爱情不足以入艺术,这一点,曹雪芹深明大义。
不是很明白木心的意思。常言道,爱情是永恒的主题,怎么就入不得艺术?
只知道一点,爱情这东西实在难写,最容易写假,最容易要死要活,轰轰烈烈。如琼瑶,不知骗了几多少男少女。曹翁写爱情,主打一个微妙,基本上很安静,于无声处听惊雷。宝黛二人之间那点小心思,那种无厘头的小性儿,堪称细致入微。他老人家真正的高明在于,只写爱情、不写婚姻。写婚姻就是写坟墓,一写就要命。想那黛玉,成天病病歪歪,哭哭啼啼,婚后还过不过日子?从这个意义上讲,《红楼梦》只有八十回,是对的。
真正好玩的来了。木心说:
鲁迅所看不起的人,我至今也还是看不起。鲁迅所看得起的人,我至今也未必完全看得起。
鲁迅自剖心中有黑的毒......最可恶的是轻率地用林黛玉作为典型而随便拉出来示众。肺病,不劳动,依赖人家,心地狭隘,爱情至上,那么曹雪芹何必要写《红楼梦》?《红楼梦》何以如此之伟大?黛玉、宝玉是此书的主角,其人性的深度,后世发掘不尽,哪里容得了讽刺家的横加污蔑。鲁迅鄙视林黛玉,鲁迅败落,原因就在于鲁迅自己心中黑的毒的发作。
现代作家中,木心一向佩服鲁迅,但这回不行了,涉及到《红楼梦》,起了极大的分歧。木心对《红楼梦》的爱,是全身心的爱,爱得毫无保留,不允许任何人对书中主角说三道四,哪怕鲁迅也不行。说了,就是讽刺,就是污蔑,就是心中黑毒发作了。
我猜,鲁迅对林妹妹说三道四,一定有他的语境,正如他劝青年少读或不读中国书,那时的中国需要偏激,需要矫枉过正。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中,鲁迅还提到过林妹妹:
......饥区的灾民,大约不会去种兰花,像阔人的老太爷一样,贾府上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
鲁迅的话肯定没错,正如现在网络上的段子,一只鸭子,绝不会关心全聚德烤鸭店的利润。然而,你拿阔人老太爷打比方可以,把焦大和林妹妹放在一起就太过分了,焦大算什么东西!木心先生说不定拍案而起,气得饭都吃不下去。
在这里,我看到了木心的孩子气。
他爱《红楼梦》,爱到了什么程度?
《红楼梦》是艺术家写给艺术家看的,亿万读者不过是偷窥了一下。
看见了没,《红楼梦》不是写给你我看的,我们不是艺术家,看《红楼梦》只是偷窥,看不懂的。
得承认《红楼梦》不好懂,还得承认艺术家——尤其是评论家和红学家,懂得比较多,多到形成了诸多门派,多到出版的红学专著汗牛充栋。不过他们是研究,我们是“看”,看懂多少是多少,看不懂也无所谓,不看就是了。
有着明确目的研究就不同了。毕飞宇读哈代的《苔丝》,无数个夜晚,直到眼睛睁不开了才放下书,他是在学习经典,不是读着玩。说到《红楼梦》,更是赞叹不已,认为必须读一辈子。
《小说面面观》——毕飞宇推荐的——的作者福斯特认为,评论家选择一个课题,须掌握这个课题的全部事实和相邻课题的主要实事。“如果他的课题是小说,他愿意的话可以按年代顺序讲小说,因为他把四百年来所有重要的小说都看了,不太重要的也看了很多,对英语小说这个领域可谓了然于心。”按福斯特的说法,给别人讲小说,读完四百年来所有重要的小说,还要读很多不太重要的小说。
如此说来,木心这句话应该是说给专家听的。
接下来他的另一段话证实了这一点:
遗憾的是西方的大小说家没法看《红楼梦》,《红楼梦》注定只有中文原本,任何外国文都译不了的。中国能虔诚阅读红楼者也少得可怜,而光凭虔诚又是不济事的,需要各路知识学问,又要从知识学问间脱略出来,又要有释和道的双重功底,又要是无神论,又要精练于悲剧精神,又要具备喜剧家的泼辣醒豁,又要通诗词歌赋,又要娴裁红剪绿,又要至少是半个美食家,又要尊重同性娈,认同最美的形相之所托,又要懂音乐、绘画、服装、室内装饰……综合起来,一个够格的红楼读者,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人物了,人中之佼佼者了。
读懂《红楼梦》,前提是啥都懂,门门懂。吾乡有个叫王勇的红迷,笔名秋水翁,读了若干版本,一个版本读若干遍,而且写了一本《红楼梦录》,写完继续读,而且越读越“不懂”,越读越觉得自己“不够格”。便去读古代园林、建筑,读诗歌,读花卉,读茶经,读各种“乱七八糟”的书。所谓“触类旁通”,大约就是这种阅读了。
其实,读红学文章,随时可见“旁通”者。试举一例,作家闫红的《误读红楼》说宝玉之悲凉一节,起笔便引鲁迅:读“红”文字烟波浩渺,最能击中我之心魂者,总是鲁迅先生言简意赅的那几句:华林之中,遍被悲凉之雾,呼吸感知于其间者,唯宝玉一人。接着又引金圣叹,金圣叹之后则是英国学者沃尔德的《印度佛教史》,再后来引出朱西宁与张爱玲以及耶稣分一尾鱼于五千人的故事,紧接着又是胡兰成......章节标题为《步步生莲》,触类旁通之下,果然步步生莲。
鲁迅其实是懂《红楼梦》的,只是不该批评林妹妹,无意中得罪了木心。
我呢,在一旁偷窥,看好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