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决定论
我们这代人受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影响颇深,而判断马哲理论正确与否的却并不是我们的理性思考或逻辑思辨,仅仅是出于对意识形态的笃定而已。当时的我们并不知道亚当斯密、罗纳德科斯、詹姆斯布坎南、弗里德曼等经济学巨匠的理论,也完全没有生活经验和认知去校验这些理论与马哲理论的对错和优劣。
我们对当下很多经济现象或社会现象的解释无力,正是源于适用了这些错误的理论。这也导致我们做出了很多错误的判断和决策。
成本决定论就是这样的一种理论,它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的价值决定论,马克思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价格又是围绕着价值进行上下波动的,也就是说人类劳动决定了价格。因此我们后人在讨论价格的高低时,就会想当然地以人类劳动或者说是成本为基础来进行解释。
成本决定论是普遍存在的,你想啊,我们律师在进行报价收费时不正是基于这个逻辑?
——因为这个案子的工作量大,人力成本高,所以收费自然也应提高。
我先不评价这个逻辑的对错,先来举几个例子。
成本决定了房价?
我们经常会用“水涨船高”来描述这些年来我们中国,尤其是大城市房价的趋势。所谓的“水”指的就是成本,其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以及地价、资金成本等等。但我们都知道即使原材料、人工都在涨,这也远远不足以解释房价的上涨幅度。那推高房价的是“土地价格”吗?
这其实就是很典型的成本决定论的逻辑错误。
政府之所以能以高价卖地,不是因为政府想高价卖地,它就能把土地以高价卖出去的(为什么四、五线城市的很多土地无人问津,甚至需要政府提供补贴政策才会有人来开发)。政府卖的地之所以高价,是因为最终需求者对这个土地有需求,这个土地的价格才会涨上去。而这个土地的最终需求者就是我们购房者。因此,只要该城市不断有新的人口涌入,购买力水平在不断提升,这座城市的房价就会一直上涨。而大城市用于建造房屋的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涨本质上也是源于房价的上涨,以及房价背后需求的持续增加。
所以成本和房价之间的因果关系应该是反过来的。
成本决定了直播网红的收入?
再举个网红的例子,如今直播平台已成为互联网投资的风口,原因没有别的,就是赚钱。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新闻:“90后女孩开通直播1个月,通过与网友聊天月入数万”。那这些女孩的收入是由其成本决定的吗?
也许一部分是,比如需要化妆、唱歌、聊天,时间还很长——但这却解释不了为什么那些同样付出劳动的其他主播的收入远远没有那么高呢?
这正是因为价格的决定因素并不是成本或者说是人类无差别的劳动,而是供需关系。直播平台一开始作为新鲜事物,平台少、主播也少、漂亮的主播就更少了,因此供不应求,每个主播的收入自然就畸高。但随着平台和主播数量的急剧增加,粉丝对主播直播形式和内容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分化,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催生了专业的主播经纪公司,反过来提高了主播的成名门槛和吸粉的成本。所以我们所看到的“成本”并非是直播行业高收入的原因,而是结果。
成本决定论的逻辑错误
成本决定论隐含的逻辑关系,就是商品的人工或原材料成本决定了商品的最终售价。
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是否只要我们增加商品的成本,比如在商品房中铺金砖,镶钻石;主播在直播时用顶级的录音设备,穿各种奢侈品牌的服装……那商品房的价格就会一直上涨,主播的收入也会一路飙升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因此很明显,成本决定论的逻辑是错误的。
正确的逻辑应该是如果别人对你的商品或服务有需求,即使没有成本,都能报高价且有人买单;而如果没有人对你的商品或服务有需求,那么即使它凝结了非常多的人类劳动,成本非常高,也不会有任何价值,不值一文。
律师该如何报价?
我举了这么多的例子其实就为说明我们律师的报价逻辑是有问题的,凭什么工作量大就应该多收费,凭什么律所装修高档就应该报高价呢?律师本身办公成本与收费标准有因果关系吗?
这种因果倒置的逻辑事实上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比如不少律所不惜举债入驻甲级写字楼;比如年轻律师会花很大的资金在身份标识的打造上(买品牌包,买高档汽车);比如向客户虚报工作量以及与法官的隐性成本等等。
我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回归供需决定论的逻辑,关注自身所提供服务的差异化和专业化,在努力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构筑自己的专业门槛。而那些高档写字楼、高档汽车以及品牌服装应该是你满足客户需求后应得的回报,而不是借此抬高身价的理由。因为你的价值最终是由市场决定的,以及其他能提供相同服务的竞争者所决定的,仅仅想凭着第一印象忽悠客户,他们又不傻,最终还是会离你而去的。
因此我主张,律所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实无需对律所的收费进行过多地干预,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行为只会有助于让律师行业的收费更趋合理,并推动律师提高效率。
而那些能提供差异化服务的律师,也就甭管他的利润有多高,因为只要有需求在,多高都是合理的。
律师朋友们,你们平时报价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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