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袁姗姗在《我家那闺女》里跟钱枫相亲的片段登上了微博热搜头条。袁姗姗感叹血的教训,“女孩子任何时候出门都要记得洗头,因为你不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
01
生活待我不薄,时不时还给我玫瑰,大晚上去咖啡厅加班都会遇到帅哥拼桌这等浪漫。
但毕竟不是偶像剧,没有男主角会一见钟情于一个本来就长得普通,竟然还不留意要时时稍作打扮的我。
我估计着对面的帅哥看到低头的我顶上那一片油光和零零星星的头皮屑,都想要换台。
闺蜜阿喻常常问我:工作 or 爱情?
三年前的我,会信誓旦旦地说先邋遢几年,等自己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了,自然有闲情好好打扮,到时候再邂逅爱情也不迟。
而现在,我有些犹豫了。
拼了三年,我确实做到了中层的位置,带领着虽然为数不多的5个下属,在公司最容易被忽视的行政部门里苟延残喘。
人生巅峰不算走上,闲情更是比当年要少。
而当年满满的胶原蛋白没有了,眼底还冒出几条皱纹。以前相亲总是我选别人,现在相亲倒是轮到我被好几次婉言拒绝。
突然才明白了,“爱美”这件事是不能挑着日子来的。企图某段时间邋邋遢遢,在所谓重要的时刻才开始疯狂护肤、化妆、穿漂亮的裙子,这种投机取巧永远不可能呈现出最美的状态。
一个人的美,不是一朝一夕的点缀。它是长时间自律所散发出来的魅力。
袁姗姗说,“女孩子任何时候出门都要记得洗头,因为你不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
我想也许可以再改改,“女孩子任何时候出门都要记得洗头,即使你知道今天不会发生什么。”
02
工作与变美并不冲突。
美国作家芭芭拉在《我在底层生活》一书写道的,“越是底层的人,越不在意自己的身材与脸面。”
那些嚷嚷着工作挤占了美容的人,恐怕工作本身也没做好。我想象不到头顶一片油光,痒得每两分钟就要挠几下的人能够做出多么优秀的策划案;我也想象不到钉坐在办公室,肚腩处一团棉花的人能够有多么开阔的视野和怎样接地气的理念。
想想我们在无论多么繁忙的工作里,都扯得出时间刷微博看朋友圈,美其名曰转化思维,我们又怎么会没空敷一张面膜纸之后接着敲键盘工作?
看过知乎上一热门话题,“有一类女生活得特别精致,我一直在想那是怎么做到的,多花时间吗?”
知友“凉凉肉嘟嘟”有一个高赞回答,她举了Amal Alamuddin作为例子。Amal Alamuddin,毕业于牛津大学和纽约大学,英国籍黎巴嫩律师,“一直出没在世界政治领域最前线。委托人除了政治名流、商业大佬,还有政府组织。”而她的丈夫是George Clooney,这个在2015年获得金球奖终身成就奖,并在《福布斯》2018年全球名人收入榜里位列第二的男人。George Clooney说,“Amal手上在办11个案子,还要去哥伦比亚大学教书,竟然还有精力去想要穿哪条裙子,实在太疯狂了!”
我不想说时间是挤出来的,因为一旦我们自认为是在挤时间美容,我们便不会坚持太久。
只有当我们真正地意识到“美”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理所当然的行为习惯,正如我们外出时必须穿上衣服一样,我们才能够在奔波得足以逼人蓬头垢面,却依然美得深入骨髓。
03
当然我不认为往脸上敷了一张又一张面膜,外出时洗了头绑着好看的马尾,抹粉遮瑕高光阴影卧蚕眼影腮红等通通做足了,就能够被定义为“美”。
这也是当我在街上看到张扬着青春的高中生,会觉得灵气有余,却总觉得谈不上美丽的原因。
我很认同严歌苓在《读书与美丽》中的一段话,
“漂亮和美丽是两回事。一双眼睛可以不漂亮,但眼神可以美丽。一副不够标志的面容可以有可爱的神态,一副不完美的身材可以有好看的仪态和举止。这都在于一个灵魂的丰富和坦荡。或许美化灵魂有不少途径,但我想,阅读是其中易走的,不昂贵的,不须求助他人的捷径。”
美的事业也得做,但一门心思地扑向美容,而忘记修炼内里,只会是一个躯壳,即使漂亮,也只是漂亮的行尸走肉罢了。
柏拉图就说道,“当美的灵魂与美的外表和谐地融为一体,人们就会看到,这是世上最完善的美。”
04
我现在依然很忙,但已经开始重视“美”这个事业,即使去理发店洗头还随时拿着手机处理各种事务;即使抹着身体乳,还带着耳塞听微信;即使累得想要倒头就睡,还挣扎着每天看哪怕一页书。
我可能穷尽一生都不会成为大美人,毕竟五官摆在那里。但我终尽一生都会努力追逐精致,活出一抹鲜艳。
共勉。